第61章 鬼魅的倒影8
2024-05-10 20:29:12
作者: 小師傅
「啊,實在不好意思,剛才聽您講到激動人心的地方,我這眼睛不聽話的自己動了起來,晚輩不是有意賣弄,我這雙眼睛就是爺爺那雙,所以,哈,其實這雙眼睛是相當好戰的,我也是適應了很久,才能不被它所控制。」
「是啊,當時,就是這雙閃爍著紅光的眼睛,那紅光所見之處,妖人即刻血濺當場,最終妖眾被老侯爺和他那些後趕來的同門,殺得片甲不留,而我這個廢物卻壞了大事,老侯爺為保護躲藏在大鐘下,包括我在內的一群僧人,被影一族的頭領偷襲受了傷,也放走了影一族殘留的餘孽,最終才造就了今日的局面。一切的孽緣都是因我而起。所以自那時起,我便立志將影一族的餘黨一掃而光,以報答老侯爺的大恩大德。可無奈的是,我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這影一族,根本,就是殺不淨的。」一塵大師突然變得神色黯然,低著頭,不再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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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依我看,您也不必過於悲傷,我們又怎麼可能剿滅一個獨立的種群呢,更何況是適應能力和生存能力都優於人類的種群,這個地球看似被人類統治著,也只是因為人類相對保有更多的理智和善惡之間的區分與平衡能力,但在其他物種的思想里,這個地球也未必就是人類所統治的。再者說,超出人類想像和能力的物種還有很多。」說完我又低頭看看瓶中氣呼呼的小四。
「有很多?那,少主,你說的看似是人,又不全是人的,到底都是些什麼啊,能跟我說說嗎?」雀兒的好奇心又被我鉤上來了。
「好吧,簡單說吧,比如你就不是啊,但在普通人的眼裡,你就是個高中女生,誰會知道你是只有道行的金絲雀呢?無非就是幻化而成,沒有慧眼就看不穿,像小四,他則是靠著假託真身之法,將自己的元神依附於人類的軀體之上,也算是另一種方法,那除了人類和動物,另外還有一些其他的門類和我們同時生活在這個地球上,只不過看上去他們都是人類的樣子罷了。超出這個層次的空間所能接納的物種,是不能以其他形式存在於這個世界中的,換句話說,這個世界是不能出現人類無法理解或意識中無法接受的物種存在,不然這個層次的空間會產生扭曲和錯亂,從而影響上層空間,發生連鎖反應。」我看了看一塵大師,示意他,我很不禮貌的打斷了他的故事。
他對我點點頭,於是我接著說:「人類和獸類是你目前所了解的,除此之外,還有超出一般人類,可以穿梭於上層空間和所謂陰陽兩界的得道高人,就例如爺爺那樣,也可以稱為得道成仙的人,還有上層空間來到我們這個空間觀察和監視人類動向的高層生物,也就是我們所謂的神,也有人稱為先知或是聖人,或者叫外星高智慧生物,用人類的理解是應該這樣稱呼的,但是在宇宙間,不只是距離上的遠近,也有層次上的區分,這個是用人類的常識無法理解,所以,所謂的外星智慧物種,也只是我為了讓你能夠理解所採用的一種表達方式,其實也可以認為是另一層空間的高智慧物種,但又不是掌控著我們地球人生死和發展方向的超高層空間的神。另外還有一種就是妖,我們這個空間自己的物種,人修煉的偏離了正道,或是被其他高能物種所影響而變異出現的物種,妖類又分很多種,但綜合在一起他們才稱為妖。也可以用人類的語言表達成怪物。」說完我看了看雀兒,她眨巴著眼睛,似乎在慢慢消化。
「原來有這麼多看起來是人,卻不是人的,讓我數一下…….人、獸、仙、神、外星人、妖,那鬼呢,有沒有鬼呢?」雀兒又盯著我問,似乎她對這些事充滿了理所應當的好奇心。
「鬼?呵呵,當然有,鬼只是另一層空間的人,轉化了自身自稱的介質和方式,我不懂那些物理常識,就簡單這樣說吧,鬼是由其他空間的不同物質結構組成的另一種形態的人。在各種巧合的情況下,會產生另一層空間與我們生存的這層空間的重疊,也就是有時會發生人見到鬼。但如果你開了慧眼,就可以清晰的看到另一層空間中的人,如果你修行到了,還可以看到獸類的元神,一些得道之人的元神,厲害的還可以辨別出神和外層空間生命,我將你所謂的外星人稱為煞。人、鬼、仙、獸、神、煞、妖,共同組成了我們現在看到的紛繁複雜的人類社會。」我終於說完了,端起茶碗一飲而盡,口乾舌燥的,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明白。
「小侯爺總結的非常準確,當年老侯爺,也是因為給我講了這些才差點動搖了我禮佛的決心。但後來我慢慢明白,這與宗教並沒有衝突。只是表達的層面不一樣,佛也好,神也罷,是不會把我們人類不能理解的部分全部透露給我們的。所以,雀兒,你只需要知道這些就好,不要去試圖研究,或者弄明白太多你不該知道的東西,因為那些東西,是永遠弄不明白的。做你該做的事,一朝為人,就要踏踏實實的做個好人,可不要像那些披著人皮的東西,淨做些人做不出的事。」一塵大師將我的話加以補充。
「大師,什麼是人做不出的事?您是說那些神仙才能做的事嗎?」
「雀兒,大師不是那個意思,她是告訴你,做人就要像人一樣,人是有人性的,也許還可以叫靈魂,我始終相信人性本善,比方說吧,有些事,我們受人性束縛,就不會做那些超越底線的事。」
「少主,我還是不太明白,到底什麼事才叫人性之外的事呢?」
「呃…這樣,你看報紙上這則新聞,這上面說,一個女大學生,養的寵物狗走失了,被另一個三十多歲的女教師撿到,餵養了幾天,女大學生聞訊得知對方的住處,便上門索要,提出一定報答,但那女教師卻要求支付一萬元贖金。」
「這…這不成了敲詐勒索了嗎,她還配當個老師?為人師表就這樣的?」
「等等嘛,我還沒念完,後來那女大學生說是自己確實支付不起,答應買一條狗送給對方,對方又說不要,如果不拿錢,就把撿到的狗殺掉,並且給那女大學生看了毆打狗的視頻,女大學生憤怒了,就報了警,後來警察到了,搜查了一番卻沒有找到那隻狗,最後在樓下的小區草地內發現,被那女教師從六樓扔了下去活活摔死,最無法容忍的是,這位女教師,竟然到法院起訴了那名女大學生,告她誣陷,騷擾,雀兒,你說像這種人,你相信她會是人嗎?人類要做出這種事,是不是很難。」說完,我扔下報紙不再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