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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股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

2025-05-04 07:31:25 作者: 小財迷

  韓菲兒的代理律師先行發言,在言語中一條條的指出寧文軒在婚姻中對家庭對妻子的不負責,甚至出軌背叛夫妻兩人的感情。

  「由此以上導致韓菲兒和寧文軒感情破裂,甚至在韓女士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傷痛。」趙律師一臉氣憤填膺的說道。

  但當他停下的時候,看向寧文軒一方,李紹安今天有點懶散的打著哈欠,一臉要睡著的表情,寧文軒也是一副神遊太虛心不在焉的感覺。

  趙律師心下當即一虛,難道他們有把握贏了這官司所以才如此的不放在心上,還是他們知道不可能贏就放棄了?

  不止趙律師百思不得其解,就連上座的法官也有點懵,許久,才想起開口問道:「被告方對於原告的話有什麼要辯解的嗎?」

  李紹安才不緊不慢的站起身,推了推高挺的鼻樑上的眼鏡,道:「我們對於原告的話沒有異議。」

  寧致遠垂在一旁的手,微微握緊,沒有異議,不就等於認同了韓菲兒的離婚協議?

  林老爺子依舊只是淡笑,一副意料之中的表情,見寧致遠身體略微僵住了,他才開口道:「致遠,稍安勿躁,看下去。」

  寧致遠這才冷冷的哼了一聲,接著往下看。

  

  「啊?」法官都有點愣住了,這劇情一點都不按節奏走啊,他甚至不太相信的又問了一句,「被告你對原告的話真的沒有要辯解的嗎?」

  「是的,法官。」李紹安應道。

  趙律師連同韓菲兒都有點反應不過來,這太反常了吧。

  就連同場外的韓菲兒父母也是一臉的不相信。

  「那好,原告請繼續。」法官說道。

  「嗯嗯好。」趙律師努力讓自己平復好自己的心情,接著字正腔圓地說道:「鑑於剛才說的種種,導致韓菲兒女士和寧文軒先生的感情破裂,韓菲兒女士申請離婚。」

  「離婚的協議大致如下,對於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其中包括寧文軒先生名下的房子車子,所持公司的股份,其他動產以及不動產等等……」

  趙律師說了一大推,最後才咽了咽口水,停了下來。

  法官聽了,又看向已經感覺快要睡著李紹安和寧文軒,問道:「被告方對此有異議嗎?」

  「沒有異議。」李紹安聲音不大不小的站起身回答道。

  「!!!」

  在場除了李紹安寧文軒林老爺子三人外的人都是一臉不可置信的表情,就這樣?

  將近二十億的身家就是這樣一點都不心疼就給了韓菲兒?

  法官越是直接怔住了,這是他有史有史以來審過,進展最為順利的離婚案,但他怎麼總覺得那裡不太對勁?

  韓菲兒直直的盯著寧文軒的臉看,他嘴角一直掛著一抹淡笑,她心底莫名的就感覺不好了起來。

  不可能!這不像寧文軒的為人,他可不是這種被人魚肉的人,肯定是那裡有不對勁。

  正當大家不停的猜測時,李紹安如同雕刻一般深邃的五官分明的臉終於揚上了一絲認真。

  他薄唇微動,聲音淡漠清晰地道:「寧先生對韓菲兒小姐離婚協議毫無異議,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讓我來簡單的說一下大概那些是屬於寧文軒先生和韓菲兒女士的共同財產。」

  李紹安拿上一份文件,攤開,目光微微下垂,不緊不慢的將寧文軒給他準備好的文件稍微整理了一下,慢悠悠的念出來。

  「屬於韓菲兒女士和寧文軒先生的財產如下,兩人現住的別墅,地址於御野臨楓別墅區一號,還有寧文軒先生所有銀行帳號餘款二千七百八十萬,還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小公司的投資資金……」

  李紹安面無表情的念了一大串,才停下來,道:「好的,以上這些屬於兩人的婚姻共同財產,寧文軒唯一的要求就是保留御野臨楓的那一套別墅,其餘的都可以給韓菲兒小姐當贍養費。」

  李紹安話才落,最激動的就是韓菲兒,她站起身,瞪大眼睛看著寧文軒和李紹安,喊道:「不可能!你說的所以夫妻共同財產中沒有他擁有的致遠集團的股權!」

  「對的,法官大人,寧文軒名下有擁有致遠集團的股權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這是周所周知的事情,被告方故意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這是對我委託人的不公平!」趙律師也站起來話語鏗鏘有力地說道。

  卻不想,此時的李紹安只是輕笑了一聲。

  「你笑什麼笑!」韓菲兒氣氛的看著李紹安問道。

  「我只是笑你們憑空捏造事實而已。」李紹安表情淡然的推了推鼻樑上的眼睛,看向韓菲兒的目光似乎有點同情。

  「我捏照事實,寧文軒擁有致遠集團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之事,在A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你們都是聽說而已,這些年來,請問致遠集團有白紙黑字向你們公布過寧文軒持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嗎?」

  李紹安聲音不大,但就是如此淡漠的話語讓韓菲兒一方頓時無法反駁。

  好在韓菲兒方的趙律師還算是比較稱職的律師,早在之前就已經對致遠集團調查了一番,斂下被李紹安嚇得略微膽怯的表情,深呼吸平復了一下。

  他道:「我這裡這裡有證據,致遠集團於三十年前由林氏寧氏兩家合併而成,當事的董事長林老,副總裁林雨柔女士也就是寧致遠先生的前妻,還有就是寧文軒先生,當時向公眾公布過,三人各持有致遠集團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接下來就是林雨柔女士車禍不幸去世,她的股份轉讓給其子寧致遠,其餘人手中的股權一直都沒變更過!」

  趙律師還拿出了一個U盤,朝法官道:「這裡還保留著當時林氏和寧氏合併是,林老當時說的話。」

  此話一落,法官旁邊的人員拿過U盤,放在電腦中打開,裡面傳出的聲音正式三十年前,林老爺子上台致辭的一段話,其中的確包含了致遠股權持有者說明。

  聽完之後,趙律師才胸有成竹地說道:「由此可以證明,寧文軒先生的確持有百分之二十致遠集團的股份,而且他和韓菲兒小姐是登記結婚,受法律保護的夫妻關係,現在韓菲兒小姐有權要求分割這份兩人的共同財產。」

  法官聽之,微微頷首,「原告說的話成立,被告你好有什麼要反駁的嗎?」

  李紹安嘴角微勾,不慌不忙地道:「那致遠集團也沒有白紙黑字的說過這三十年中,寧文軒的股份是否已經轉讓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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