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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9章 番外-胖胖星球-遇見你

2025-03-02 05:05:28 作者: 小熊要遠遊

  番外篇—胖胖星球—遇見你(完)

  我是胖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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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咪說,我從小就很胖,從我在她肚子裡的時候,我就很有做一個胖子的潛力。

  可我不同意媽咪的這個說法。

  而且,我很不同意。

  我立志,等我長大後,我要瘦成一道光。

  *

  大約在我五歲的時候,我遇見了一個,自稱是我媽咪男朋友的帥叔叔。

  男朋友長得像電視上的男模一樣帥帥,跟他走在一起,我會稍微感覺有些壓力。

  你知道,站在太好看的人身邊,你總會不自覺感到有些自卑的。

  所以,這也很好的解釋了,我媽咪為什麼不願待在男朋友身邊。

  我猜,大概也是因為男朋友太好看了。

  所以,男朋友啊,

  你如果不想下輩子又被我媽咪拋棄,請注意你自己的長相走勢。

  你長得這麼帥,讓我這種胖子,如何活下去?

  *

  我雖然很胖,但是我的耳朵很是靈敏。

  走在男朋友身邊的時候,我聽到不停有路過的女生,在偷偷議論他好帥。

  於是我告訴男朋友,「陸叔叔,別人一直在議論你,你都沒有聽見嗎?」

  男朋友一臉的疑惑,看著我,問:「哦?那她們都在說什麼?」

  我故意說:「她們說你長得好醜哦!從來沒有見過這麼丑的人耶!」

  男朋友摸摸眉毛,笑了笑,好像並沒有察覺到我是在欺騙他。

  他只是說:「既然這樣,那下次出門我戴個口罩就是了,免得嚇到了她們。」

  我說:「叔叔,你真的相信她們說你丑嗎?」

  男朋友點點頭:「相信啊。」

  那個時候,我不明白,他為什麼會相信這種根本就不存在的話。

  直到他陪我玩踢足球的時候,我發現,他永遠聽不到我在身後喊他的名字。

  他是個聾子。

  我沒有揭穿他。

  長大後,我聽到一首歌,名字叫《說謊》,歌詞裡有一句歌詞是這樣的:

  「人生已經如此的艱難,有些事情你就不要拆穿。」

  我第一個想到的,竟然是男朋友。

  *

  我不知道,男朋友為什麼看上我媽咪。

  我一直覺得,媽咪長得普普通通。

  除了長得白白淨淨,笑起來,眼睛彎成兩道橋之外,她沒有什麼讓男人迷戀的資本。

  直到有一天,我和男朋友在KFC里,遇見了一個像星球一樣,會發光的女孩。

  她說,她叫阮星。

  我想,這個名字起得真好。

  好像是專門為我起的一樣。

  那時候,我終於知道,男朋友為什麼說,他從小就喜歡追著我媽咪跑了。

  有些人你不知道她哪裡好。

  可能只是見得早,眼睛不好,見到她了,便是她了。

  *

  你知道,我是個胖子。

  胖子一旦在故事的開頭變胖,就很難在故事的結尾變瘦。

  有時候,我會有些難過。

  主要是因為我比較胖,還有……我沒有爸爸。

  為了這件事,我一個人單挑十幾個人。

  在巷子口,我將幾個侮辱我體型和人格的小混混,打成了重傷。

  很嚴重的重傷,需要住院好幾個月的那種。

  我第一次知道,原來我是這麼有打架天分的。

  打人的時候,我感覺十分暢快。

  他們都說,我看起來像一隻會飛的功夫熊貓。

  我不同意這個說法。而且,我堅決不同意。

  熊貓那麼熊,怎麼會像我這樣優雅的胖子。

  我寧願自己像小熊。(⊙o⊙)

  *

  我被警察叔叔帶走了,被我打傷的人,其中有一個,是某個市委書記的女兒的兒子。

  我好像闖了大禍了。

  媽媽來見我的時候,滿臉愁容。

  我說:媽咪,我害怕,我不要在少兒勞改所,是他們先罵我又肥、又丑、又是野種的,我讓他們不要說了,他們還要說,我給過他們機會的……

  媽媽看著我哭,她一滴眼淚都沒有掉。

  可是我知道,媽咪難過了。

  也許她還對我失望了。

  *

  我只是被教育了一天而已,便很順利的從勞教所里出來。

  接我的人,是媽咪的男朋友。

  我叫他,「陸叔叔。」

  陸叔叔沒有像其他人一樣,一見面就責怪我,教育我。

  他只是對著我笑,很溫和的笑。

  他的牙齒很白,笑起來的時候,像個二十多歲的大男孩。

  如果不是因為我六年前就見過他,我不會相信,他已經是個34歲的男人。

  相比於他的年輕,同樣34歲的媽咪,看起來好像比他老一點。

  我真為媽咪捏一把汗。

  *

  可是你相信嗎?

  世界上,並沒有特別完美的人。

  當我側著臉對他說話的時候,我發現,他的耳朵,比從前更加沒有反應了。

  我想,真是作孽啊,他真是越來越聾了。

  我這麼近距離的跟他說話,他也沒有聽到。

  *

  陸叔叔帶我去KFC吃漢堡可樂。

  只有他不覺得我太胖,只有他願意讓我吃這些垃圾食品。

  我向他打聽,「陸叔叔,那個……阮星……她現在在哪裡呀?」

  陸叔叔似乎已經忘記這個人了。

  於是,我開始繪聲繪色的跟她描述阮星。

  陸叔叔想了好久,才說:「哦,是李玉帶著的那個小女孩啊?她現在應該是在A市念小學。你要去見她麼?」

  我肯定的點了點頭。

  陸叔叔笑著說,「你想見她,就去把你媽咪弄到叔叔家裡去,叔叔讓你跟他讀同一所小學。」

  我說:「陸叔叔,你為什麼不自己去跟我媽咪說?」

  陸叔叔眼神有些黯然,「我說了,可她不願意。也許我讓她失望了吧。」

  這個時候,我看到了陸叔叔無名指上的戒指,於是說:「你不是結婚了嗎?」

  陸叔叔轉了轉手指,笑笑,「本來想用這一招把你媽咪逼回來,發現你媽咪完全不為所動啊!老子一把年紀了,真是丟臉丟到家了。」

  *

  回家後,我告訴媽咪,「媽咪,爸爸是個聾子。」

  媽媽放下手中的鍋鏟,驚訝,「你胡說什麼?」

  我的眼淚掉下來,又重複一遍,「媽咪,爸爸真的是個聾子,你不要管我了,回到他的身邊吧,他真的很可憐,他真的很需要你。」

  媽咪安靜了幾分鐘後,便拎著包出去了。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突然叫他「爸爸」。

  我雖然是個胖子,可是有些時候,我的記憶力,會有短暫的迴光返照。

  就在剛剛,我與陸叔叔並肩行走的時候,我仿佛想起很小很小的時候;

  我的屁股坐在他寬厚的肩膀上,他帶著我四處遊蕩,那個時候,他還沒有聾,我總是命令他:「爸爸爸爸,你再高一點,再高一點……」

  我還想起,兩歲的那一年,那么小的我,跑到了馬路中央,有一輛車朝我飛來,爸爸像天神一樣從天而降,他用力將我推開,而他被汽車撞得左臉都是血。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總是在我危險的時候出現。

  唯一的解釋是,他好像是我的爸爸。

  可是我的爸爸,你怎麼可以是個聾子呢?你怎麼可以被媽咪拋棄呢?

  T-M-D你實在是太丟人了!

  這麼胖、這么正義的我,一定要將你拯救出來。

  。

  尾聲——我等的人,你在多遠的未來?

  半個月後

  郝萌上完了課,在學校的大禮堂彈鋼琴。

  這門琴藝,還是當初陸之謙為她培養起來的。

  陸之謙不知什麼時候,推開門,走了進來。

  光線照在他的臉上,他看起來依舊年輕,英俊。

  他單手插在褲兜里,很瀟灑的姿勢,站在原地,看著郝萌彈了一會。

  而後,他挑起唇角,笑了笑,抬起腳,一步步朝郝萌的方向走來。

  他不知道郝萌彈的曲子是什麼。

  只是從她臉上愉悅的表情里,猜到她彈奏的樂曲,應該是一首很輕快的曲子。

  此時已經是黃昏,夕陽的餘暉,襯得她的臉紅紅。

  她低著頭,臉上浮光掠影,鬢角處,有一縷髮絲輕輕垂落。

  陸之謙忽然有一種,想上前幫她撥好頭髮的衝動。

  可是他沒有。

  他走了幾步後,又停下。

  他站在距離她不遠不近的地方,看著她彈完了一首樂曲。

  他在心中悄悄背誦她手指彈奏過的琴鍵,慢慢的在腦海里,拼湊出一首完整的曲子。

  那是他曾經告訴過她,要在婚禮上為她彈奏的曲子——《Today-i-love-you》。

  郝萌慢慢的察覺到了陸之謙的到來。

  她的手停下來,眼睛看向他,他也看向她——

  她突然想起十八歲那年,她聽見過的那首歌曲,名字叫《遇見》。

  裡面有一句歌詞是:「我等的人,他在多遠的未來。」

  原來,等待他到來的這一路,真的很遠。

  可是你看,他現在就在不遠的地方。

  他修長的腿邁開,一步步的朝她走來。

  隔著一段距離,他已經朝她伸出手。

  像小時候,他躲過體育老師,狂奔過操場,穿過擁擠人群,遠遠的朝她伸出手,只為拿一顆糖果給她。

  那個時候,她總是在心裡猶豫,她應該伸出手嗎?

  如果把手伸出去會不會被同學嘲笑?

  會不會被老師看到?

  要不,還是把手藏起來吧?

  ……

  ……

  她遇見過他最風光無限的樣子,也見過他最落寞狼狽的樣子。

  他遇見過她最純潔乾淨的樣子,也見過她最心狠惡毒的樣子。

  他們是世上最了解彼此的人。

  他終於走到她眼前,朝她伸手,像最初的時候。

  她應該把手交出去嗎?

  還是繼續藏起來?

  她不知道。

  (全文完)

  ===

  P個S:(⊙o⊙),看小熊誠實的大眼,今天完結了。

  有一些遺憾,比如說,他們還沒有孩子。

  但是有了胖球,阿謙也已經圓滿啦。

  結局想留下一個懸念,好讓他們的故事還在繼續。

  新書預告一下好麼?

  呵呵噠,「胖胖星球」(胖球*阮星)是我下一本書的男女配角,這個設定不會被鄙視吧?

  胖球真的會瘦成一道光,加上基因太好,他註定要成為帥哥一枚。

  還有一個配角:一條總是挨揍的小熊。

  【小熊的QQ裙是:112452983】

  。

  我不知道以後還能不能遇見你們,所以竟然有些蛋蛋的憂傷。

  今天下午出門的時候,我遇見一個老人,他騎著插滿「環遊中國」旗幟的單車,在向另外一個老人問路。

  我特意停下來,聽他要去哪裡。

  他說,他要過我們這裡的一座海灣大橋,穿越我所居住的這個海濱城市,到達海對岸的另一個城市。

  熱心的老人給他指路,我不知道他到底聽懂了沒有。

  我又繼續往前走了一段路後,開始在心裡祝福他一路順風。

  其實他要去的方向,也是我要去的方向。

  我每天穿越半座海岸,去上班,去碼字。

  夏天的時候,會很涼爽,海風打在臉上,鹹的。

  春天的時候,會很陰冷,海風打在臉上,冰的。

  這本書,從夏天開始,又到春天結束。

  我想,重要的不是開始和結束,而是沿途的風景。

  小熊寫得比較渣,如果過程中有讓你感覺到一絲共鳴,產生情感,也算不枉你此行吧。

  話已至此,咱們後會有期,江湖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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