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遇到狼群
2025-02-20 00:51:43
作者: 六一快樂
大約二十分鐘後,林歡就帶著一隻野雞和五六個山果回來了。
見到有吃的,趙雨涵的眼睛都直了,還使勁往肚子裡咽了一下口水,哪裡還有一點世家大小姐的樣子。
「師兄,這怎麼吃啊,燉雞湯喝,還是弄成燒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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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歡搖了搖頭,應道:「不能生火,不然的話,冒出來的煙,肯定會暴露我們的行蹤。」
「不能生火,那該怎麼吃,不會是生吃吧?」
「不錯,就是生吃!」
說話時,林歡就已經把雞毛給拔得差不多了,隨手扯下一個血淋淋的雞腿,遞到了趙雨涵的面前。
趙雨涵噁心的差點想吐,剛才的食慾,全都被一掃而空。
「吃幾個山果子填填肚子吧!」林歡輕輕地搖了搖頭,隨手將那幾個山果子遞了過去。
隨後,他就開始大快朵頤的撕著雞腿吃,鮮血,雞毛弄了一嘴,活生生的就是茹毛飲血的原始人。
趙雨涵看的胃裡直翻滾,剛吃進嘴裡的山果子,都差點吐出來。
不過她旁邊的辛巴則開始興奮起來,發出一陣「嗚嗚」的聲音。
見此情景,林歡又隨手扯下另一個雞腿扔了過去,辛巴興奮的搖起了尾巴。
不知不覺間,夜幕已經徹底籠罩了下來。
茫茫黑夜,山林中死亡一般寂靜。
偶爾還會傳來一陣狼嚎之聲,令人聞之就是一陣心驚膽顫。
「師兄,我怕!」趙雨涵的聲音微微有些顫抖,一副有氣無力的樣子。
林歡本能性的去抓她的手,頓時間就又像是觸電一般縮了回來。
「好冰!」
隨後,他就快步上前,摸了摸趙雨涵的額頭。
果然在發高燒!
「師兄,我好冷,好冷……」
趙雨涵的神智,已經開始處於半昏迷狀態,就連說話都開始語無倫次啦!
林歡稍作片刻遲疑,突然想起不遠處有一條山溪。
當即,他也顧不上其他,抱起趙雨涵,就朝山溪處走去。
趙雨涵的身體在發抖,剛剛碰到林歡,就緊緊地抱住了他的脖子,差點把他給勒的窒息。
「雨涵,沒事的,一切都有我在呢!」林歡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來來回回就重複著這一句話。
今晚無月,林歡憑著感覺,找到了山溪。
將趙雨涵輕輕的放到了一塊較為光滑的石頭上,他把上衣撕扯下來一塊,放在冰涼的溪水中浸泡一會,敷在趙雨涵那滾燙的額頭之上。
「我冷,好冷,好冷……」
趙雨涵的身體,已經本能性的蜷縮在一起,瑟瑟發抖。
林歡唯一能想到的辦法,只能是物理降溫。冰塊沒有,酒精倒還剩下一點。
隨後,他也就不做任何的遲疑。輕輕地抓起了趙雨涵的小手,把酒精塗抹在她的手心處。
趙雨涵的小手就像是貓爪子一樣半彎曲著,而且很軟,很滑,就像是一塊軟玉,就連滲出來的虛汗里,都散發出一種女子特有的淡淡幽香。
由於趙雨涵的很不配合,林歡足足弄了五分鐘,才將她的兩個手心擦好。
下面該輪到腳心啦!
腳踝,腳心屬於女孩的敏感地帶,碰一下說不定就會出事。
因此,一般情況下,林歡都不敢去碰。
不過這一次,情況貌似有點特殊。
就在林歡準備給趙雨涵脫鞋時,她突然發出一陣很是痛苦的喊聲。
「痛,好痛……」
「雨涵,你怎麼啦?」林歡嚇了一跳,急忙問道。
然而,趙雨涵卻沒答話,似乎又陷入了半昏迷的狀態。
這時,林歡才發現,趙雨涵那雙小腳上,密密麻麻的儘是水泡,有些都已經被磨破了,血水粘在襪子上,散發出淡淡的腥臭味道。
「怪不得她喊疼呢,都成這樣了,能不疼嗎?」林歡本能性的吸了一口冷氣,有些心疼的喃喃自語起來。
他雖然還不清楚,趙雨涵的具體身份。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絕對是來自大家族的千金大小姐。不然的話,李正義,周妍他們,也不會如此緊張她的安危。
顧傾城,葉雪晴也算得上是世家大族的千金小姐,不過她們肯定沒吃過這麼多的苦。
「走了整整一天的山路,她都沒有喊疼,也真是難為她啦!」林歡又輕聲嘀咕了一句。
他不敢用酒精,不然的話,能把趙雨涵給疼死。只好用一些冰涼的溪水,給她擦拭了一下腳心上的血泡。
趙雨涵似乎是陷入了沉睡之中,還響起了微微的鼾聲。
林歡輕輕的上前,又摸了一下趙雨涵的額頭,雖然還是很燙,不過似乎穩定了下來。
察覺到這些,他也不敢有絲毫的怠慢之心,一遍又一遍的擦拭著趙雨涵的手心。
趙雨涵似乎很享受這種另類的按摩方式,嘴角之上竟然還揚起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這時,林歡才發現,趙雨涵睡覺的樣子,很好看,也很孩子氣。
林歡想輕輕的俯下身去,吻一下趙雨涵。
不過還不等他俯下身去吻趙雨涵,就聽見她冷不丁的說了一句:「師兄,你好壞,不許欺負我!」
林歡嚇了一跳,臉上的表情也稍顯幾分窘迫,就像是做賊被當場拿下了一樣,有些局促不安。
然而,趙雨涵卻沒了下文,輕輕的翻了一個身,就又沉沉的睡去了。
「好險,敢情這丫頭是在說夢話,真是嚇死我啦!」林歡輕輕的拍了怕自己的心口,喃喃自語起來。
「嗷嗷,嗷嗷……」
就在這時,林歡聽到了一陣攝人心魂的狼嚎之聲。
而且,還是越來越近!
小老虎辛巴,似乎也察覺到了危險的來臨,本能性的發出一陣「嗚嗚,嗚嗚」的喊聲。
「嗷嗷,嗷嗷……」狼嚎聲此起彼伏,很快就把小老虎辛巴的虎嘯,給徹底壓制了下來。
林歡尋聲望去,看到了兩雙眼睛。
兩雙閃爍著幽綠光芒,攝人心魂的眼睛。
他又朝另外幾個方向看去,又尋到了十幾雙同樣的眼睛。
不好,遇到狼群啦!
林歡可以徒手搏虎,甚至還可以和黑熊單挑,不過他卻不敢和狼群一較高下。
一隻狼並不可怕,甚至還不如一條藏獒來的兇猛呢!
可是一群狼,那就有點嚇人了。再兇猛的野獸,碰到它們,也只有繞道而行的份。
而且狼生性嗜殺,還具有很強的團隊協作能力。一般情況下,它們不會輕易出擊,可一旦出擊,不達目的就絕不罷休!
林歡手裡還有一支槍,不過不到萬不得已,他不會開槍擊殺狼群。不然的話,另外一群「惡狼」,聽到槍聲之後,肯定會在第一時間找到這裡來。
那群「惡狼」,可比眼前這些狼要兇殘的多!
此時,他唯一能用的武器,就剩下一把匕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