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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五十二章 與神秘男子的激烈對撞(為『一盞壽觴誰與舉』盟主大大加第三更)

2025-02-15 03:50:54 作者: 三三二一

  「你說不交就不交?!今天,人我必須帶走!」

  一聲中氣十足,異常洪亮的聲音響起。

  接著,金允浩就見一個30多歲的短髮男子,步履沉穩的從憲兵身後走了出來。

  男子穿著一身職業軍裝,身高目測有178公分,身材健碩,胳膊上的肌肉微微隆起,給人一種彪悍、霸道的氣息。

  男子一頭利落的短髮,修飾的整整齊齊,皮膚呈小麥色,臉頰稜角分明,濃眉大眼,面容英俊而堅毅,給人一種不怒自威的氣壓。

  待男子站到金允浩面前,金允浩眼神一凝,全身散發出強烈的冷漠、警惕氣息。

  男子給他的感覺很危險,就好像遇到了窮凶極惡的歹徒或者遇到了武館的那些館長一般。

  危機過後,金允浩被男子的動作驚醒。

  男子站定後,右手成掌,舉手到眉宇間,做出敬禮姿勢,然後轉動身體,看向所有人後,洪亮的喊道:「忠誠!」

  不是男子小題大做,故作如此,而是韓國軍中就是如此規定。

  

  不管你官位多高,見到普通人必須敬禮,並且必須喊出「忠誠」口號。

  這是軍人見到普通人時必須遵守的禮節,此項規定寓意著:人們才是這個國家最高的主人。

  「啪。」

  確認男子是陸軍現役軍人,並且佩戴的是准將軍銜後,現場幾乎所有人都雙腿併攏,右手成掌舉到眉宇間,敬禮道:「忠誠。」

  韓國兵役制度規定:所有年滿19周歲的男性必須接受體檢,無特殊理由,所有年滿20周歲的男性,必須最低服兵役26個月。

  在場的幾乎都是男性。並且幾乎都服役過,因此對於軍禮一點都不陌生,出於尊重,也回敬了陌生男子。

  這是普通人與軍人相互見面的禮節。

  而如果雙方都是軍人,還有更具體的禮節:極個別特殊情況外。下級見到上級時。必須報出自己的部隊番號和職務。

  朴金志整理下衣衫後,後腳跟靠攏並且踢出聲響,立正姿勢站好並高聲喊道:

  「第三集團軍白馬第九師團第一聯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勇士中隊』中隊長朴金志少校,向您報導」

  朴金志重複之前的動作,敬禮,同時高喊「忠誠」。

  同時陌生男子回禮,同樣高喊「忠誠」。

  禮畢後。男子才轉過臉再次看向金允浩。

  而金允浩也目光回敬。兩個人開始初次的眼神交鋒。

  短暫而漫長的沉默後,金允浩忽然笑了。

  「一個少校居然能驚動一位準將來親自接人,莫非這裡面牽扯到軍事機密?」

  男子堅毅的面容沒有任何表情,平靜而冷淡道:「沒有,不過我要帶他走,他的事情,憲兵隊會查清。」

  「沒有?」金允浩筆挺傲然的站在原地,同樣平靜而冷淡的回覆道:「既然沒有牽扯軍事秘密。那你們就無權從我手中帶走他。」

  「哦?」男子笑問了一聲,「說說看。如果你的理由充分,我們軍方不會再干預。」

  「請注意你的措詞,不是你要不要、會不會幹預,而是你有沒有權干預。」

  金允浩瞥了一眼男子,取下胸口的工作證,亮到男子眼前:

  「我是首爾江南地方檢察廳,刑事部次席檢察官,金允浩。

  本案發地位於江西區,歸屬江南西部檢察支廳管轄,由鄭宇聖檢察官辦理。

  作為江南地方檢察廳刑事部次席,我的職責就是監督所有江南辦案檢察官手中的刑事案件。所以,我是鄭宇聖的上級,監督他辦理本案。

  我的身份不會存在問題吧?」

  聽完金允浩的介紹,男子仔細打量了金允浩好一會,然後才扭過頭,眼神詢問身後的兩名憲兵。

  而兩名憲兵同時輕輕的點了點頭,肯定了金允浩的話。

  憲兵是軍中警察,為了劃分權限,了解與他們對立的檢察官的職權是他們的必修科目,所以憲兵點頭後,男子也就跟著點頭,認同了金允浩的說法。

  「請繼續。」男子稍息姿勢站定,一手背後,一手伸出示意金允浩繼續。

  看到男子和憲兵的溝通後,金允浩若有所思,清冷一笑後,接著繼續說道:

  「《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對檢方和軍隊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轄分工做出如下規定:

  (一)軍人在地方作案的,當地檢方應當及時移交所屬軍隊憲兵隊偵。

  (二)地方人員在軍隊營區作案的,由軍隊憲兵隊移交檢方偵查。」

  男子清咳了一聲,打斷道:「嗯,你自己也說了,軍人在地方作案的,當地檢方應當及時移交所屬軍隊憲兵隊偵。所以,我們帶走他並沒有錯。

  我們的憲兵隊也都是破案好手,會儘快搞清事實的。」

  男子回頭對憲兵吩咐道:「將嫌疑人朴金志帶走。」

  「唰」

  金允浩伸手,立阻攔下了憲兵,雖然沒有碰到憲兵,但是他的手掌距離憲兵的胸口只有不到10公分。

  好險……

  看到這,一旁的警察早已嚇的亡魂具散。鄭宇聖也被嚇了一哆嗦。

  開玩笑,衝撞憲兵的罪名可不是鬧著玩的,說不定金允浩會因此被革職,甚至還會坐牢。

  看到金允浩如此肆意妄為的舉動,男子微怒,沉聲問道:「你在藐視軍方憲兵的權威?」

  「你們軍方在藐視檢方的權威?」金允浩冷著臉,反問道。

  檢方和軍方是兩個互不統屬的系統,說不上誰怕誰:你軍方權利是大,可我檢方也不是好欺負的。檢方刑偵之王的名頭可不是白叫的。

  也許警方會怕軍方,可是檢方的人不會。檢方也是唯數不多能跟軍方叫板的一個司法系統。

  聽到金允浩的問話,男子寒聲道:「你這是什麼意思?

  你自己剛才解釋了,軍人在地方作案的,當地檢方應當及時移交所屬軍隊憲兵隊偵。可是現在又阻撓憲兵。你當我們白馬軍團好欺負?」

  男子的一句話,就道出了他的真實身份。

  現在金允浩可以百分百肯定,他應該白馬師團的高級軍官。看到同為白馬師團的朴金志涉案,護犢心切,才特意趕來。

  從男子和憲兵的動作表現來看。他身後的憲兵。應該就是白馬師團的憲兵隊隊員,也是就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些人都是一夥的。

  分析到這裡,金允浩就更不能將朴金志輕易交給男子和憲兵了。

  以男子表現出對朴金志的關係和愛護,顯然他們關係匪淺,如果讓憲兵把人帶走,這個案子可真的就複雜了。說不定最終還會放過朴金志這個疑似兇手。

  因此。金允浩說什麼都要幫鄭宇聖。頂住准將軍銜男子和憲兵的壓力。

  面對男子的嚴厲責問,金允浩不緊不慢,神態自若道:「我的話還沒有說完。關於管轄分工還有第三點。

  三,軍人與地方人員共同在軍隊營區作案的,以軍隊憲兵為主組織偵查,檢方配合;但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檢方為主組織偵查,軍隊憲兵配合。

  現在。本案發生在民事區,且現役軍人朴金志有重大嫌疑。最後,本案疑似軍人與地方人員共同作案。

  所以,應該是由檢方為主組織偵查,憲兵配合。

  所以,在這裡我是最高領導,這裡我說了算!聽清楚了?!」

  男子含怒咧嘴一笑,再次回頭看了眼憲兵,憲兵不甘又無可奈何的再次點了點頭。

  「好!好!好一副伶牙俐齒!」男子氣急,冷言道。

  不過他接下來的動作卻讓金允浩和其他人始料未及。

  「……你占理,所以我道歉。」男子倒也乾脆,說完立即對金允浩鞠躬道歉。

  仔細觀察後,金允浩發現男子雖然面容年輕,可是他臉上的細微褶皺出賣了他真實年齡,之前的判斷有誤,男子真實年齡應該在40歲左右。

  男子年齡比他大,軍銜又是准將,做事情雖然霸道了一些但還算講理,所以金允浩也沒有誠心難為他。

  面對男子這一禮,他微微側身讓開,同時還了一禮。

  看到之前還火星四撞的兩人瞬間改變態度,互相禮讓起來,現場所有人大鬆了口氣。

  金允浩這位次席檢察官是他們的老闆,他們得罪不起。而那個准將軍銜的男子,他們也不敢得罪。

  現在,看到兩個人相安無事,他們都大感慶幸。

  可是這種喜悅的心情還沒持續兩秒鐘,他們的小心肝又提了起來。

  因為金允浩和男子再次針尖對麥芒,頂在了一起。

  「你為主偵辦,可以,但是我和這兩位憲兵要一起參加辦案全過程。這沒問題吧?」男子問道。

  金允浩看了一眼男子,無所謂道:「隨意,這是你們的權利。但是我有話在前,請你們記住:這裡是我說了算,具體辦案的人會是鄭宇聖檢察官。

  所以,你們不得干預我和他做出的任何決定,如果有意見,事後你們可以去大檢察廳投訴。」

  男子咧嘴一笑:「年輕人,氣焰不要太囂張。」

  金允浩蹙眉瞥了男子一眼,悠悠的說道:「無聊。」

  說完,直接轉身走開。

  驚掉了一地眼球。

  「……」男子錯愕當場,隨後看著金允浩離開的背影若有所思。不久帶著兩名憲兵也跟了上去。(未 完待續 ~^~)

  PS:?三更送到,之後是第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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