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一章 探監
2025-02-08 11:29:24
作者: 一個人走向
第一八一章探監
三天後,晚上快下班時,瀋陽把一張從司法局領到的指派函遞給唐人傑,他說陽春雪指示他為一個涉嫌故意傷害兒童罪的被告辯護,其實之前唐人傑就向陽春雪表達了要代理的意思,這個指派函算是意料的手續而已。
律師每年要辦幾件法律援助的案件,為那些涉嫌犯罪而又請不起律師的被告人辯護。這種指定的辯護讓每個被告人獲得辯護機會。從而保證在審判時,他們是有罪無罪罪重罪輕,是否有法定從重從輕減輕或者免於處罰的情節,也直接決定他們是被無罪釋放還是被剝奪生命,或限制自由一年兩年三年直至數罪併罰三十年。略感遺憾的是這樣的案件律師介入時間太短,法院往往在開庭前幾天才把起訴書和指定辯護函送到司法局,司法局又把指定函通過律師事務所轉到承辦律師手中,這時,距開庭已經沒有多少時間了。
之前,因為黃二狗工資一直被扣壓,張文靜也沒多少收入,本來他們也不願意白白讓唐人傑打官司,但唐人傑也是自願為他辯護,只不過通過司法局指定,這樣更名正言順一些。還有一層需要讓法庭明白的含義是:被告生活窘迫,連律師都請不起,而要通過法庭指派。
今天下午趕到下班前唐人傑到法院閱了卷,三天後開庭,也就是說他必須在今天見到被告人。
從起訴書和指定函上看,那個被告人叫:黃大志,確定是黃二狗無疑。
唐人傑和徐曉嵐到看守所去會見被告人。進入十月後,這個西南江邊的高原城市總是多霧,濃得化不開的白色大霧不斷地從江面湧上來罩在汽車周圍,這情景讓我想起曾經做過的一個噩夢,一個兒時尚存,卻經常浮現出來的夢——
某個漆黑的夜晚,一個黑影迅速潛入一棟別墅的窗戶,不久傳來悽厲的呼救聲,接著就是警笛划過夜空的尖叫……如果還願意往下想,那個黑影的臉上還蒙著面紗,手裡有一把滴血的利刃,主人的客廳空蕩蕩的,黑影在主人的沙發上抽了一支煙,然後他從容地從口袋裡掏出一把剪刀,走向正在地毯上玩耍的小女孩,像一名園藝工修剪花枝那樣剪下了小女孩的左耳。那一聲清脆的「咔嚓」聲,讓他一次又一次從夢中驚醒。
奇怪,自己五歲以前直接沒有記憶,但這個夢感覺應該是很少就有了的。養父說自己打小體弱多病,一次次從死神的懷抱里掙脫出來,所以自從有了記憶,養父就教他練武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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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整整走了一個小時才到看守所,他們把律師工作證遞進窗口,一個年輕的武警認真地做了登記後,讓他們進了第一道大門。向前走一百米又是一道門,這次除了查看律師證外又看了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會見函,他們算是進了真正的看守所。眼前一座類似古代城門的建築,大門上用黃色油漆寫的三行赫然大字:
你是什麼人?
這是什麼地方?
你為什麼來這裡?
三句排比話對人視覺與內心造成強烈衝擊,甚至超過了高牆上巡邏的武警和鐵絲網。唐人傑不由自主地在心裡回答:我是律師,這是看守所,我來這裡是為了會見犯罪嫌疑人。
手續遞上去後,其他幾個人都被拒絕進入,只有唐人傑在會見室等候被告人。
昨天閱完卷後,唐人傑又把對案件的注意力轉移到受害人身上,而不是僅僅是被告人。在把案卷交還給書記員後,他又專門拜見了承辦此案的法官。一位微胖的中年女性,她接觸過的兇殺案件可能很多,對於唐人傑辦理的案件並沒有特別關注。
唐人傑說他是黃大志的辯護人,她一時竟然沒想起。
唐人傑只好提醒她說:「那個剪小孩耳朵的人。」
她一下想了起來,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哦,怎麼,你們要賠償?這是個不錯的態度,可是被害人的父親說,他不會簽署諒解書,他要求對被告予以重判。」
唐人傑說:「不是,你知道這只是個指定辯護的案件,事實是被告也沒有能力賠償,我想問問那個小女孩現在怎麼樣了。」
法官說:「哦,恢復得不錯,耳朵也沒有剪下來,醫生及時縫上了。不過心靈上的傷害就不好說啦,據說一見到刀具就會尖叫著昏厥過去。」
黃二狗和唐人傑見過的其他被告人沒有什麼區別,剃得青光的腦殼,黃色的馬甲囚服,只有偶爾閃過的那種眼神和說話時向下撇的嘴唇,讓人感覺到他的個性。隔著會見室中間的欄杆打量他,唐人傑想這傢伙如何把一把水果刀伸向孩子的耳朵,然後用力割了下去。
八歲,那是一朵花啊!粉嘟嘟,捧在手裡還怕碰痛了呢!他如何下手?雖然早就聽說了他的緣由,還是自己親自送他自首的,但對一個小女孩為何有那麼大的仇恨?這種報復,不能只用一時泄憤殺人來解釋。唐人傑在想,作為他的指定辯護律師,要不要提起精神鑑定。
黃二狗先看到唐人傑,隔著鐵柵欄興奮地喊起來,「唐律師,你來啦。」
唐人傑問他,「先說說工資的事情吧,你除了找老闆張兵以外,還找過其他人或者單位沒有?」
黃二狗點頭如搗蒜:「找過,我去了人大、政協,也去了法院,勞動仲裁,什麼事沒幹,工資也沒要回來。」
黃二狗不知道,不要說他沒有勞動合同、工資條、欠條等證據,單從程序來講,他這樣的案件,法院也不會直接立案。他必須首先提起勞動仲裁,而這個仲裁也不能請求返還工資,而是先確認與對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任何一方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訴。法院的一審結束還有可能有二審,等勞動關係確認後,他才能提起第二個請求返還工資的仲裁,然後是和第一個訴訟相同的程序。一審簡易程序是三個月,普通程序是六個月,假設有二審及延期審理等,不要說一年,官司打兩三年都是正常的。
「你就把娃兒耳朵割了?」
他朝唐人傑點點頭。
唐人傑想問他是為什麼,但又放棄了,他的理由在自己說服他自首時已經說了,於是便說:「起訴書收到了嗎?明天開庭。」他又點點頭。
「那麼我會被判幾年?」
「不好說,由法官決定,按照法律最高可以判十五年,不過你有自首的情節,可以減輕處罰。另外,起因也是因為他欠你工資,法官會考慮的,根據我的經驗,少則三年,多則五年。」
他不再看唐人傑,嘴裡喃喃地說:「三到五年,憑什麼要被關那麼長?」
唐人傑讓他在做好的筆錄上簽名捺手印,完了,他對唐人傑說:「謝謝你,唐律師。」
「別,要不是司法局的指派,會不會為你辯護還不好說,你狗日的心太狠,對八歲的娃下手。」這一次,迎著唐人傑的目光,他深深低下了頭。律師因職業而為被告人辯護,他們就站在了被告人的立場,唐人傑忽然對眼前的這個人充滿了陌生和厭惡感,但他還是回過頭,對黃二狗說了最後一句話:「我希望你在法庭上象今天一樣痛悔!」
「不要以惡為勝,倒要以善勝惡。」欠工資就割娃兒的耳朵?唐人傑準備起身離開會見室,看見黃二狗哭了,兩行淚水掛在臉上,這讓唐人傑即將離開的腳步變得有些遲疑:他是對自己不理智的行為懺悔還是對失去了的自由深表後悔?因為即使是一個不懂法律的人也知道等待他的將是一個怎麼樣的結果。總之,被告人哭了,進而聲淚俱下,他還在說什麼,唐人傑沒有聽清,腳步已經跨出了會見室。
回來的路上,張文靜也是痛苦失聲,為沒有見到黃二狗感到很無力,更為黃二狗即將被判刑而悲傷,徐曉嵐和黎晴一言不發。
半路,張文靜和黎晴另外打車走了,唐人傑問徐曉嵐說:「看你話也不說,怎麼啦?」
「我在想黃二狗,雖然看在文靜面上,但傷害一個孩子,真的不應該,我們還為他辯護?我以後做一個民事案件律師得了。」
唐人傑心情也很沉重,這幾天都在為黃二狗考慮,而不知道那個孩子和她媽媽秋菊怎麼了,要說兩方都是熟人,本來想去看看秋菊的,又因為之前和她倒明不白的關係,加上張兵對自己的敵視,只好放棄了。
「人人都有獲得辯護的權利,這是憲法和人權原則。從認可到實施,經歷了數百年,曾付出過很多血和生命的代價。不要以為你背了些法條,通過了司法考試,就成為法律人。回頭我給你開個書單,好好讀讀經典。」
「我知道,我只是可憐那個孩子!那我請教一下你,這個案子,你將如何辯護呢?」徐曉嵐謙虛地問道,這女子雖然對自己在情感上很強硬,在案件方面卻是很尊重自己的意見。
唐人傑長嘆一聲:「還能怎麼樣辯護?走走程序,根據他自首的表現和欠薪的特殊環境條件,最大可能爭取減刑。但如果是實行陪審的制度,我倒可以讓他無罪釋放?」
「啊?同樣的罪行,有如此大的差距?」徐曉嵐有些不相信。
「是,我有信心。在奉行陪審的國家,決定被告是否有罪的是陪審團,而不是法官。而陪審員是從社區任意選出的,他們對被告並沒有成見。」
「未必。陪審員都是成年人,很多人有自己的孩子,他們不會對這種行為同情。」
「不。這件事情的引起主要是孩子的父親拖欠被告工資,我可以說服陪審員,儘管,傷害孩子的行為讓人難以寬恕。可如果這樣的行為被縱容,那麼,他們和他們的孩子外出打工,甚至所有打工的人都會被拖欠工資。那樣引起的危害遠大於傷害一個無辜的小孩。」
「這……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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