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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4章 幼時見鬼

2025-01-29 21:33:39 作者: 潘子默語

  「你們,是那家的什麼人?」

  雖然老了的心裡也有點怦動,不過老太婆還是先謹慎的問了一句。

  這個提問,也是其他的老太婆們都想知道的。於是大家也都眼睛盯著未名和徐亞鏡。

  若是真有親戚關係,那就立馬一鬨而散,免得招惹來什麼罵事。

  未名輕輕的笑了笑:「我們什麼人都不是,不認識他們。」

  

  那好啊,既然他自己也說了不是那家人的親戚了,那麼就算事後他聽了有什麼不滿,那也怪不得她們了。

  畢竟她們說的事情,都是事實嘛。

  瘦小的老太婆這才說了:「那老馬家的兒子啊,聽說,小時候,見鬼呢!」

  老太婆說到這裡的時候,面露有些神經質的表情。

  未名神色不變。

  徐亞鏡亦保持著鎮定,只是她的心裡,卻在聽到「見鬼」這兩個字時,咯噔了一下。

  大約是看到這兩個聽客沒有面露驚訝的神色,以為他們不信,所以老太婆在不甘心的驅使下,又繼續嘮嘮叨叨的往下說。

  受害者的那一戶人家姓馬。

  馬德順,馬小志,馬德順就是三十多歲的屋主,馬小志便是他的兒子。

  除了兩人之外,還有一位跟她們年紀一樣大的老太太,叫做陳婆婆。

  這事說起來,就是在馬小志剛滿兩歲的時候發生的。

  那時候啊,小區單位里有另一戶人家鬧了事。

  鬧事的那戶人家姓周。

  當時,周家是新婚的夫妻搬進單位配發的新房子的。

  可是誰知道,在新婚過後沒多久,那一對夫妻就發生了爭執。

  男的把女的用亂刀給砍死了。

  而且還把女的肚子裡的孩子,給生生的挖了出來。

  後來小區裡的人才知道,原來那個女的之前跟男的說,懷了他的孩子,所以男人才跟女人結了婚。

  可是沒想到,在領了證之後,女人又改口,說孩子不是他的,是別人的,又要鬧著跟男的離婚,想跟著別人走。

  這樣的羞侮,這個男的怎麼能受得了?

  想到日後自己上班時,就被人在背後指指點點的,男人便百般的忍受著,勸著女人留下。

  他說就算第一個孩子不是他的也沒關係,以後再生第二個給他就行了。兩個孩子,他會一視同仁的對待。

  可是怎知道那個女的卻不願。

  女的嫌棄男人窮,只是個工廠里的職工,唯一有的就是這套房子,這有什麼用。她看上的另一個男人,那可是個領導。

  之前因為那領導另有家庭的緣故,不能娶她,她就想方設法的勾引了這個姓周的。她是把姓周的當作備胎來用的。

  現在孩子大了,做了B超之後,發現是個男孩,於是她把這個消息跟領導一說,一直想要兒子的領導就心動了。

  領導就同意離婚娶她。

  那她還有什麼可等的?

  這不就要死要活的非要離婚麼。

  女的非要離婚,男的不許,不肯在離婚證書上簽字。

  於是女的就要鬧到法庭上,甚至揚言要做親子鑑定,要拿著鑑定的結果,讓法院判准她離婚。

  這不是在男的臉上打耳刮子嗎?

  於是一次次的爭吵,並且在爭執中,男人的怒火漸盛,也漸漸的從開始的百般隱忍到最後的爆發。

  最後當女的說出:「除非我死,不然我非要離開你不可」的時候,男人就朝她下了手。

  男人下手的時候,那時正是深夜。

  因為男人與女人經常性的爭吵,且是天天如此,所以住在周圍的鄰居們,都已經聽膩了,都在想著這對夫妻還不如早點離婚算了,天天在這吵,吵啥啊?

  所以,無論那女的這次哭得多大聲,叫得有多慘,也甚少有人上前去敲門,去探望。

  而那一天夜裡,女人的叫喊聲又比往常的喧鬧期來得短。

  她一共只發出了三聲尖叫,便沒了聲息。

  那天晚上,周圍受不了他們這對夜夜鬧至天亮的夫妻的鄰居們,他們都睡了一個好覺。

  而且,從那天之後,第二天,第三天,這對夫妻的房子裡也不再發出爭吵聲來。

  正當大家都心覺奇怪,懷疑這夫妻是不是已經悄悄的分手了的時候,馬德順家的兒子,只有兩歲的馬小志卻做了一件最驚天動地的事情。

  兩歲的馬小志走路搖搖晃晃的,在奶奶陳婆婆的帶領下,時不時的到樓下的寬敞處玩耍。

  當他第一次說出那句話的時候,那還是青天白*日,還是正午的時候。

  那時候,當一群年歲相近的小娃娃們,都穿著開檔褲坐在地板上玩的時候,馬小志卻往那姓周的那戶人家走去。

  姓周的那戶人是住在第一層樓。

  馬小志就走到周姓人家的大門口,傻傻愣愣的站在那裡。

  陳婆婆聊了會天,發現小孫子不見了,左右一找,發現竟然站在別人家的門口。

  於是陳婆婆就遠遠的喊著:「小志,小志,你站在那邊幹什麼,你快點回來啊。」

  當時,那瘦小老太婆也在陳婆婆的旁邊,所以她對這事知道得很清楚。

  陳婆婆喊了半天,馬小志也沒有自己走回來。

  陳婆婆沒法,就走過去,抱起馬小志回到人群中。

  「小志,你站在那裡幹什麼啊?」抱起馬小志將他放回到人群的時候,陳婆婆順口問了他一句。

  當時馬小志就說:「那裡有個女人。」

  「有個女人?」陳婆婆奇怪的道。

  難道是那個女人還沒有走嗎?沒走的話,怎麼好幾天都不見她出門呢?

  然後馬小志就說了第二句話,他說:「那個女人生了一個孩子,很小很小,只有我的手一樣小。」

  馬小志伸出了他的手掌,比劃著名給陳婆婆看。

  

  「是那個小孩子叫我過去的。」

  他這樣說。

  這話當時,就把在座聽到這些話的人都給驚出了一身冷汗。

  明明是坐在太陽的底下,曬得正暖和和的。可是聽著馬小志的話,驟然間卻讓所有在場的成年人都後背泛起了一陣陣的寒意。

  誰不知道,那姓周的女人,肚子懷胎已經有四個月了。四個月大的胎兒,不就只有小孩的一個手掌差不多的大小嗎?

  馬小志連話都說不清楚,他說這番話時,亦是斷斷續續的說出來的。

  陳婆婆也是直等到他說完了,再連貫起來聽,才聽明白了他說的意思。

  可是頓時,所有人都被驚呆住了。

  「呸!呸!噴切咧!童言無忌,童言無忌!」

  陳婆婆的反應很快,她連續在地上唾了幾口唾沫,又兇巴巴的打了幾個巴掌響。

  這是一種風俗,意思是把不好的東西給吐掉,給打走。意思為小孩子說的話都算數,就這樣吐啊,打啊的,就能趕走那不好的東西了。

  陳婆婆這樣的反應,一向都是在小孩子說了啥不吉利的話的時候的反應。

  這件事,大家以為就這樣子過了。不過就是小孩子的胡言亂語嘛,誰也不會特別的放在心上。

  可是在這事後,當時聽到這些話的人中,有些人就心中忐忑不安了。

  因為民俗中有一個說法,說是三歲之前的小孩子,因為眼睛乾淨,能看到大人看不到的髒東西。

  馬小志說的那些話,明顯不是大人教他說的。可是他卻說了。

  那是不是意味著周家裡真的出了事了?

  已經連續一個星期了,周家那個女人平時嗓門大得不得了,每天不管周家男人在不在,她都會站在門口不停的罵。

  可是自從那天晚上,她發出了那三聲悽厲的慘叫之後,便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她是不是真的死了?

  還是已經被男人趕走了?

  基於大家都是同住在一個宿舍單位裡面的原因,這事一旦讓普通的大眾起了疑,就沒法不去調查清楚。

  於是,在馬小志說了那些話之後的好幾天,工廠單位的一位小領班,領著幾個同事們上門來敲門了。

  這些同事,也都是一同住在這個單位裡面的人,既是同事也是鄰居。

  在女人沒有出現的這段期間內,男人依然正常上下班。

  從表面上,誰也瞧不出他是否真殺了女人。可是萬一他真的是呢?

  面對殺人犯,誰都會感覺到害怕。

  於是假意來探視的人,就選擇在男人上班的時間裡,到這個家來敲門了。

  敲了好一會兒,確定屋內沒有人開門之後,這幫來查看的人,就在互相監督的情況下,闖進了周姓男人的家中去。

  這一進去,不得了啊。

  他們果真在男人家裡的冰箱裡面,發現了女人的屍體。

  當時女人的屍體已經被切成了小塊,一塊一塊的分裝著。

  除了人體最容易識別特徵的部位,如手,腳啊,頭啊之類,他沒有特別的弄碎之外,其他的大腿肉,肚子肉都被他切成認出不原貌的小碎塊。

  他一共把女人分成了三百多塊組織。

  其中包括她的內臟,和她腹中已經有四個月大的胎兒。

  這一發現,讓整個單位的人都沸騰了。

  很快,就有警察來到,將男人帶去了拘留所。

  也很快,男人就認罪了,服刑了。

  之後,這套房子就被單位重新收回來,粉飾一新之後,又分給了後來的員工使用。

  馬小志之前說的那幾句話,因為案件被發現的時候,大家的震撼過大,誰也沒有想起他來。

  但在事後,有人想起這一遭時,便感覺到一陣陣的後怕,看著馬小志的眼光,就開始變得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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