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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招鬼術

2024-05-10 15:18:56 作者: 墨香酒臭

  不管什麼原因,厲鬼還是要除去,否則遺患無窮。看來只能使用嶗山術了。

  我開車返回一趟香海市,去一家扎紙人的店鋪。

  店鋪老闆是一個年過六旬的老太太,她瘦骨嶙峋,但面容紅潤,盤著髮髻,人顯得很精神。

  「老太,我想扎10個紙人,一天之內能做好嗎?」進屋後,我問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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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太太沒有抬頭,直接回答說:「要10個,恐怕有點難度。」

  「老太,幫我趕一趕吧,不行我明天來取,你晚上多多幫忙。」我說著,然後拿出一沓子錢,放在了老太太的桌子上。然後我開車回家。我知道這老太太不睡覺也會幫我弄好,她是一個特別較真大的人。我在這裡買了多次紙人。

  第二天,我雇了一輛車,把一比一的10個紙人運回村里,當然,是晚上才運回去的,避免引起村里人的恐慌。

  半夜十二點前,我親自把紙人固定在包玉嬌表弟家的古井邊上,圍繞成一圈。然後,我在院子裡,包括各個角落,點燃了一百多支蠟燭。整個院子照得紅彤彤的亮。

  包玉嬌很是奇怪,來到外面問我為啥擺這麼多蠟燭,還有令人恐怖的紙人,我告訴她天機不可泄露。

  這是古代嶗山比較古老的招鬼術,就是把厲鬼吸引出來,我從來沒有做過,不知道能否成功,可是時間不允許我再等,況且包玉嬌的表弟現在病情嚴重,只能靠黑血蝙蝠藥丸來維持,實在是相當的危險。

  午夜,十二點剛剛過,院子裡陰風四起,可是,在我的咒語控制之下,蠟燭一根都沒有熄滅。

  厲鬼哀鳴聲從井底擴散開來,越來越大,一股刺骨的寒氣襲來,盤坐在地上的我立即抽出桃木劍和羅盤,起身直奔古井而去。

  厲鬼已經現身,正圍繞著井邊的紙人仔細的看著,綠色的大眼睛顯得異常的兇狠。

  厲鬼發現了我,立即向我撲過來,我忙躲閃。

  躲開厲鬼的襲擊,我對著井邊的一個紙人刺了一劍,道:「一劍穿身,拔出惡根!」

  厲鬼嗷的嚎叫,向我更加猛烈的衝擊過來,我躲了過去,對著另外一個紙人刺了一劍道:「兩劍穿身,根基不穩!」

  厲鬼果然開始搖晃,但是不至於跌倒,繼續搖晃著向我襲來。

  我一個鷂子翻身,準確對準第三個紙人刺出一劍道:「四劍穿身,烈火焚身!」

  砰!

  厲鬼身上果然起了火,因為極度的痛苦,它繼續向我反撲過來。

  趁著厲鬼掙扎立足不穩,我準確的刺中第五個紙人的小腹。

  厲鬼口中的哀叫聲更加的令人恐怖,簡直就是瘋狂,躲過這一下,我又刺中一個紙人,口裡念叨:「六劍穿身,不再害人!」

  刺了六劍,厲鬼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雖然每一劍都是刺在紙人身上,但受到損傷的卻是那厲鬼,這就是嶗山術的厲害,把厲鬼的魂魄吸引到紙人上,它的注意力越是集中在紙人上,受到的損傷就越大。

  六劍讓厲鬼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可是卻更加猙獰,每一次攻擊,都想直接取我的性命。

  沒有稍息喘息的機會,厲鬼就再一次向我沖了過來,我隨手刺出第七劍,嘴裡念道:「七劍穿身,落英繽紛!」

  只見厲鬼踉蹌了幾步,嘴裡,眼裡,鼻子裡,耳朵里開始冒出鮮血,身上的鱗片開始脫落,身上開始流出膿和血水。

  當厲鬼再一次瘋狂地刺了過來,我刺出第八劍,嘴裡大喊道:「八劍穿身,無處安身!」

  厲鬼開始口吐鮮血,一汩一汩的,腳步更加的踉蹌,它已經是強弩之末,但是還是向我撲過來,第九劍,我刺中它的心臟,喊道「九劍穿身,地暗天昏!」

  厲鬼這次真的是強支撐著站立,竹劍刺中心臟,它嘴裡的鮮血呈噴射狀而出。

  「過來啊!」我手持竹劍,大喝一聲。

  厲鬼腳步已經蹣跚,可是目光卻死死地盯著我,眼裡是不舍和不甘,又像是在哀求。

  我掏出紅色高跟鞋,對著它搖晃了幾下,說:「走吧,我會為你安排一切!」

  說完,我嘴裡大喊:「十劍穿身,厲鬼去魂!」

  然後,第十劍我準確地刺中紙人的眉心,只見厲鬼的腦袋立即從中間炸裂,但是它還是不肯倒下,踉蹌著向我而來。

  恰巧在這個時候,包玉嬌從房間裡面跑出來,我大喊她不要過來,可是她卻沒聽到。當她看見那無頭厲鬼,無頭厲鬼已經轉向奔著她而去,就在厲鬼的雙手要抓到包玉嬌的時候,我挺身而出,把包玉嬌推開。

  而厲鬼雙手卻狠狠地抓進了我後背的肉里,一陣鑽心的痛。把我壓在身下。

  血,膿水,惡臭,濕淋淋,最後那厲鬼化作一灘膿血。

  包玉嬌被嚇得說不出話來,我強忍著疼痛站起來,嘴裡還不忘安慰她說:「沒事了,我們已經安全了。」

  天亮了,包玉嬌表弟那邊也傳來好消息,他已經恢復了意識,好起來。

  聽到這個消息,昨晚一直服侍我洗澡的包玉嬌竟然喜極而泣,這可讓我頗感意外。

  一切收拾停當,我們回到包玉嬌的舅媽家,發現一個念過八旬的老太太在他們家,一問,原來是過去公家供銷社的人,轉為那紅色高跟鞋而來。

  我拿出紅色高跟鞋給老人看,她看了一下裡面的尺碼,說:「哎!果然是大家誣陷了那孩子,這雙鞋不是她的,而是當年另一個女人,屯裡有名的馬寡婦的。」

  「你怎麼知道?」我驚呼道。

  「馬寡婦買鞋子在先,在年初正月二十三,你看,這兒記著呢,是四十碼,而跳井的兒媳婦是同一年的八月十五結婚,八月初買的這雙鞋,就是你手裡拿著的這隻鞋,三十七碼。當年捉姦時那雙鞋已經被燒了,現在這雙正是那媳婦自己的。」老太太說。她手裡拿著一張發黃的帳本,正是當年記的帳。

  也就是說,當年偷情被抓時候逃跑的是馬寡婦,人們憑著紅色高跟鞋認定是那小媳婦的,她死的確實冤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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