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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5章 章六八六 事兒不好辦!

2025-01-24 23:26:26 作者: 偽戒

  第655章 章六八六 事兒不好辦!

  我是在市局整整押了兩天,正常詢問,最多不超過二十四小時,所以,我肯定是簽了刑事拘留書。

  說白了,簽了這個,我進去,那就是板上定釘的事兒了。

  由於案子比較亂,市局要慢慢捋,首先是江邊槍戰的事兒,審訊我的人,沖我問道:「江邊槍戰,你是否在現場?」

  「在!」

  「你去那裡幹什麼?」

  警察再問。

  「找朋友!他叫皮特李!」我出口回答。

  「說真名!」

  「真名不知道!」我搖頭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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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否參與了槍戰?」警察繼續問道。

  「沒有!」我搖頭否認。

  「沒有??不對吧,曦光你認識吧?」警察再次問道。

  「認識!」我點頭回道。

  「他為什麼被槍擊?你怎麼解釋?」

  「打他的人是童童!也就是那個越獄犯,具體因為什麼我不清楚!我們和他是偶遇,曦光受傷以後,我就送他去醫院了!」我淡然回答。

  「不對啊!醫院說當時去了三個人啊!」警察皺眉問道。

  「那倆人,我不知道是誰!但確實是我和我朋友,送他去的醫院!」我再次回答。

  審訊的警官相互看了一眼,隨即沖我繼續問道:「據我了解,當時阿波羅的老闆,李水水也在現場,並且他和你之前就認識!他們絕對參與了槍擊案!」

  「哎呀,你都說他們參與了,跟我又有什麼關係呢!李水水跟我確實認識,但我沒看見他開槍打人,具體細節你問他吧!」

  我有點煩的擺了擺手。

  「你什麼態度??」

  「我沒態度!」

  就這樣,審訊進入僵局,刑警暫時將我擱置,轉戰李水水他們那一幫人。

  此刻,樂天,廖勇已經跑路,人沒抓到,目前在不在本市也不好說,但李水水卻被抓住了。他的口供基本和我一致,承認去了現場,但不承認參與了槍擊案。

  其實,江邊的槍擊案,我們是被動一夥!

  首先,曦光死了,易陽死了,一個司機也死了!

  所以,在案件突破口上,我們這一邊並不主要!

  話說白了,你弄死人的事兒,不好處理,那他媽被人弄死的事兒,還不好處理麼??

  殺人的全是林恆發,童童那一夥,我們頂天也就是非法攜帶槍枝,並使用槍枝,但他媽的還沒抓到現行。這事兒不要臉點說,我們「占理」。

  但即使這樣,這事兒也不是含糊著就可以帶過的。槍擊案啊!那是小事兒麼?不先整兩個,肯定是沒有完的!

  首先,李水水莫名其妙的被扣在市局了,人走不了了,負責他的辦案人,一天得接一百來個電話,全是說情的,但他也沒招。上面放話了,李水水必須扣住。

  但拘留理由沒法寫啊!

  第一, 李水水並沒有開槍打人!

  第二, 他下面的人都跑了,根本沒人咬他!

  第三, 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李水水當時就在事發現場。

  你說,這個刑事拘留理由怎麼寫??

  辦案人絞盡腦汁,想了半天,憋出來個理由,叫,「非法見義勇為罪」。

  沒鬧!這個罪名是有的!

  依稀記得,當初東北某地的一個小伙子,路上偶遇小偷,隨即見義勇為,追了他媽的三四條街,然後給小偷抓住,一通暴揍。最後小偷因為偷了二百塊錢,被拘留十五天,而這個小伙子,因為致人重傷,判了三年半……

  而且,李水水的刑事批捕通知書上,寫的也很有意思,用詞很犀利!是這樣的:

  說,李水水是,私自組織社會閒散人員,未經公安機關允許,自主抓捕危險逃犯,造成大規模槍擊案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於XX年XX月……批捕!

  因為李水水知道這事兒躲不過去,自己必須要有一個進去的理由,所以他確實承認了,自己去過現場,但為什麼呢?

  他說是,自己和林恆發因為經濟糾紛,一直有仇,聽說他犯案了,所以帶人想去堵他,完了移交給公安機關。但沒想到碰到越獄犯,林恆發手裡也有槍,隨即爆發衝突……

  所以,這個罪名有了,他就進去了!

  但他沒咬樂天和廖勇……

  這種逗B式的刑事拘留書,諷刺意味相當濃烈。說白了,就是他媽B的,隨便找個理由先給你整進去再說,回頭你有關係,那往上面用吧,我這兒是挺不住了!

  ……

  相對於李水水那邊,我的麻煩也不少。

  江邊的案子,估計牽扯不到我,除非林恆發那邊有人落網,然後咬我,這樣有可能會出事兒。

  但這個可能幾乎沒有。林恆發現在應該都不在東北了,而且犯了這麼大事兒,躲還來不及呢,應該不會主動出現。

  

  但阿波羅,打死季禮的事兒,我必須要接受刑事處罰,這是躲不掉的。

  但開槍打人的是金貝貝,我只是參與者。第一,沒有限定季禮的人身自由,第二,沒有對他實施任何的人身攻擊,按理說,我應該算不上從犯。

  不過,這只是我自己的猜測,案子究竟怎麼辦,官司到底怎麼打,這一切都不太好說!

  但目前,我是以持械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馬上會進看守所。

  從我進來開始,門外的豪車就沒斷過。關係近的朋友,會在外面等著,托人送點菸,吃的,水果之類的。這可把負責記錄的小姑娘樂壞了,一口氣吃了一堆士力架,精力旺盛的刷刷記錄著。

  這天下午四點多。

  有一個刑警,進屋掃了一眼,隨後衝著記錄的小姑娘說道:「你先出去!」

  「哦!」

  姑娘起身離開,其他提審的刑警也走了。

  「接個電話吧!」刑警走到我旁邊,衣服兜對準了我的臉,離的很近。

  「南南啊?」老仙的聲音,在衣服兜里響起。

  「嗯!」我應了一聲。

  「你身上的「累」,還有多久來著?」老仙直接問道。

  「判三緩二,這剛過去八個多月!還得兩年多,咋了?」我問道。

  「你說咋了?身上有累,你這次出不來了!」老仙上火的說道。

  「我有這個心理準備!」我沉默了一下回道。

  「我給明哥打電話了!」老仙突然說了一句。

  「他咋說?」

  「他說你爛泥扶不上牆!讓你在裡面撅著吧!」老仙無語的回答。

  「呵呵!」我頓時被說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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