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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日常(1/5)

2024-05-08 04:53:39 作者: 油炸大金

  「就是有點感慨,三年不到,你已經變得這麼厲害了!」

  

  林允兒認真看了看沈明…

  是啊,三年的時間,沈明已經從當年的小配角,一躍成為全球範圍最炙手可熱的演員之一…

  1800萬美元什麼概念?

  號稱韓國的驕傲,李秉憲,在整個好萊塢圈子裡,最多也就算二流的動作明星,沒有主扛過任何一部作品,他的片酬大概在200萬美元左右…

  跟沈明完全沒法比…

  連最頂級的跟沈明都沒得比,更別說林允兒這樣的…

  任何圈子都有三六九等,林允兒在演員圈子裡,差不多相當於三流程度——沒拿過任何專業認可的電影類型演技獎,也沒演過票房不錯的電影;

  這麼說吧,當初在節目上,林允兒說了沈明追過她,一堆韓國粉絲的評價:你為什麼不答應?

  一點也不排外…

  被一個女的這麼盯著看,沈明有點小尷尬,端起杯子,抿了一口咖啡道:「還好吧。」

  林允兒撩了下頭髮:「你還記得你以前跟我表白過嗎?」

  「…那個時候你有男朋友啊!」

  「現在呢?」

  沈明答非所問:「…我不喜歡那個時候的自己,所以,我把性格改了!」

  只能說有緣無分。

  林允兒秒懂了沈明話里的意思,笑了笑,然後問:「…你對中韓合作不看好?」

  「談不上看不看好,不過你那個代表太傲慢了,而且很蠢!」

  「…很蠢?」

  「他把劇本拿給我們看了,難道不擔心我們會借用其中的創意嗎?」

  林允兒有點小驚慌:「你…你不會這麼做的,對嘛?」

  「放心,我們還沒無恥到那種程度…如果你演的電影找不到中國的發行方,我可以幫忙的!」

  「謝謝…」

  ……

  大概聊了兩個小時,就是一般敘舊,然後揮手告別。

  沈明驅車準備回家,楊鑫的電話打來了:「剛才有人拍了你跟林允兒在一起的照片?」

  「哦,老朋友見面敘舊而已!」

  「敘舊?沒什麼親密舉動吧?」

  「…能有什麼親密舉動?我一個乙方!」

  「乙方?」

  「程蕭是甲方!」

  電話那頭的楊鑫笑了笑,接著道:「那就好,你發個微博解釋一下,已經上熱搜了!」

  沈明點開微博,果然#沈明、林允兒#已經掛在了微博話題…

  大概是因為咖啡店的工作人員上傳的一條消息:「今天真走運,竟然遇到了沈明和林允兒,倆人聊天真是中韓語言隨時切換,厲害!」

  配圖是沈明和林允兒坐在窗邊,望著窗外的細雨…

  網友八卦之魂點燃,各種陳年舊事被搬了出來。

  明仔出道以來的緋聞記錄,有三次都跟林允兒有關,俗話說無風不起浪…

  「我就知道他倆關係不簡單!」

  「無端端的,幹嘛一起喝咖啡?」

  「沈明長了一張出軌臉,之前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那些破事就不提了,希望你能堅持兩年不出軌…」

  「我家蕭蕭你敢不珍惜,氣死我了。」

  輿論不是很好…

  這段時間,沈明已經被一幫人盯上了…

  某馬獎這麼大的事情,他是第一個率隊離開的!

  沈明笑了笑,發了一條微博『謝謝大家關心,都散了吧,老朋友敘舊而已…』

  感謝微博,很多明星可以第一時間澄清緋聞…

  當事人親自下場,吃瓜群眾紛紛離場,僅剩的一些營銷號還想帶節奏,沒人理。

  ……

  明輝公司。

  但丁把希傑娛樂的事情說了一遍。

  「大家暢所欲言,有什麼就說什麼!」

  「我覺得不好,韓國那邊擅長罪案、懸疑、驚悚等類型片的創作,這玩意在咱們的市場是小眾題材!」

  「對,我們偏向的是喜劇類型!」

  「其實韓國的電影製作模式很值得我們學習,除了特殊題材,大部分電影的製作經費只有三分之一花在了演員片酬方面…」

  「得了吧,他們來中國還不是一樣,那個張娜拉,一部電視劇敢開價2000萬,都敏俊最當紅的時候,敢開價一個億!」

  「中韓關係暫時估計解不開…」

  「中韓合拍片,精緻的垃圾!」

  「去年的《夢想合伙人》…那叫一個爛!」

  幾個人你一言我一語,直接把合拍說成了一坨屎…

  也有道理,韓國導演、編劇的笑點,中國觀眾不懂;淚點,中國觀眾不明白;表演方式,不適合中國演員,韓國團隊與中國觀眾之間,橫架著一條巨大的鴻溝。

  陳旭敲了敲桌子:「我說的是這兩個本子的創意,有沒有市場潛力?」

  「…城市跑毒的想法非常不錯,結合了時下最流行的《吃雞》遊戲…」

  「你們說《吃雞》,我想起了《飢餓遊戲》,我覺得可以借鑑那個設定,烏托邦模式,十六個人進行一場吃雞選拔賽…」

  一個個都是創意王子…

  還吃雞…

  不知道要版權嗎?

  「停停停!!!」

  但丁無語:「還吃雞選拔賽,版權問題怎麼解決?」

  「…咱們現在聊的是要不要買希傑的創意!」

  「我覺得把『吃雞』打造成《飢餓遊戲》這個創意不錯…」陳旭笑了笑:「可惜,藤遜已經有了相關拍攝計劃!」

  「…是嘛…」

  「我的意見,版權可以買,但是沒必要讓他們出什麼團隊,合拍?誰跟他們合拍?我們就買創意,他們要是不願意,就乾脆甩開他們,我們自己做!」

  「可以!」

  「同意!」

  「行,這個項目,交給第三組…」

  會議結束,但丁有點不滿的走到陳旭面前:「你也太草率了!」

  「…沒事,我研究了一下,這個項目有兩個賣點,城市跑毒+諷刺現實,選幾個不錯的演員,絕對能賣出不錯的票房!」

  「我的意思是你應該跟沈明說一下,畢竟是抄襲了別人的創意,傳出去,影響不好!」

  「…他不是讓我倆做主嗎?再說了,我們又不是不願意花錢買創意,他們不賣…先談著唄!」

  明輝公司提出了初步報價,200萬,然後被希傑娛樂直接誒否決了…

  但丁嘆了口氣:「…行吧,我負責跟他們交涉,對了,沈明呢?」

  「在隔壁房間呢!」

  「…幹嘛?」

  「還能幹嘛,他自己寫的《護旗》,被公司的編劇們否決了,現在正在吵架呢!」

  「…吵架?」

  「嗯,幾個人把他的劇本貶的一文不值,說了像紀錄片…」

  「哈哈,我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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