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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章 【合理陳述】

2024-11-27 07:51:48 作者: 光暗之心

  香江高等法院內就有專門的餐廳,分為法官餐廳和外供餐廳,主要用來解決中午休庭時間的用餐問題。不過這裡沒有『食補』,東西不比外面的茶餐廳便宜,花樣也少,也就是套餐奶茶什麼的,別指望能在這裡吃到什麼大餐。

  周易和楊彩雖然都是美食家,卻也能入鄉隨俗,一人搞了一份套餐,津津有味地吃著,柳絮和楊彩邊吃邊討論剛才的庭辯,時不時偷眼看看周易。周易看到老婆臉上充滿了幸福、楊彩這『哥們兒』也滿臉都是欣賞,心裡還真是有些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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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大狀,能幫我介紹一下麼?」

  走來一個身穿黑色西裝,頭髮被漂染成銀白色,面容卻顯得非常年輕的青年人,正含笑望著楊彩,見到周易看他,很有禮貌地點點頭,神態優雅、風度翩翩,這是一個很容易讓人產生好感,非常有教養的人。

  「是他?」

  周易剛才就見到這個銀髮年輕人被幾個大律師、法官和檢控官圍在中間,正神采飛揚地說著什麼,旁邊這些在法律圈頗有地位的人士,竟然都陪著笑聽他說話,心裡有些好奇,不過也沒打聽,卻沒想到這人居然還認識楊彩,主動向他們打起了招呼。

  「龐斑?」楊彩微微皺眉,廚藝禮貌,回應了他一句,然後就沒了下文,顯然並不想與這人產生什麼交集。

  「周大狀,我是龐斑,剛才你的辯護很精彩,讓人嘆為觀止啊?」銀髮年輕人呵呵笑著伸出手,熱情地讓人無法拒絕。

  「客氣客氣。」對方上來就拍馬屁,倒是讓人不好拒絕。周易笑著與他握握手,一時無話可說,嘴裡還噙著飯呢,這人來得不是時候。

  「呵呵,早就聽過周董的名子,不瞞周董說,我做律師,同時也是個醫生,你我有很多互通之處啊?認識一下吧,希望有機會可以與周董成為朋友。對了,似乎應該表明立場?我也是支持秦水妹的,希望周董幫他打脫謀殺罪名。」

  龐斑倒是很有眼力,看出周易不想多說什麼,笑著客套了兩句,轉身就離開了。見他離開,楊彩頓時露出如釋重負的表情。柳絮笑著捅了她一下:「這就是你說的那個追求者麼?」

  「哪有啊......」楊彩嬌嗔起來,兩個美女笑鬧成一團,你一言我一語的,周易對這個龐斑有了個初步了解,不得不說,這還真是個天才人物,香江法學界和醫學界的傳奇,要說有什麼不好,就是太過**,喜歡到處留情,楊彩的律師事務所中經常可以收到他的鮮花。

  讓周易有些佩服的是,龐斑三歲的時候,就因為腦膜炎失去了聽覺,近距離與人交流,要靠助聽器,遠距離則要靠看口型,才能分析出對方說什麼。可他還是憑藉自己的努力,成為了一名大律師,也是香江法庭上唯一一個靠看口型工作的大律師,為此他曾經榮獲香江十大傑出青年稱號。或許是因為身體有殘疾的原因,他有更多的時間專注於學習,在法律方面取得傑出成就的同時,他還成為了香江華德醫院的第一把刀,曾經為特首夫人完成過一例高難度的手術,因此無論是在法律圈還是醫學界,都有極高的聲望……

  周易也是暗暗佩服,自己是靠系統這個作弊器,人家卻是身殘志不殘,靠自己的努力和天賦取得了這樣輝煌的成就,慚愧啊。

  ***

  下午開庭時,控方傳召的第三位證人正是那名吸毒女。黃麗,三十一歲,做『佳麗』也有八年了,是個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嘗的角色。她往證人席上一坐,兩隻眼睛溜溜亂轉,陪審員們當即皺眉,這種人就算宣了誓,也很少有人會相信她說的話。

  在孫玉清的引導下,黃麗非常清晰地表明了一個『事實』——當時她雖然吸了毒,神智卻是清醒的,她也『清楚』地看到了秦水妹和死者黃光明扭打,而且就是秦水妹將黃光明推下了樓。從表面證供來看,她的證言比林會的更為清晰有力,如果她是一位大律師或者法官,而且當時沒有吸毒的話,這份證言足夠將秦水妹證死了!

  周易緩緩站起道:「黃小姐,你一定有很多恩客,或者說,你的恩客中有很多有錢人吧?」

  「我反對!」

  孫玉清霍然站起:「辯方律師提出的問題與本案完全無關,而且是在侮辱我的當事人!」

  「法官大人,香江法律是承認『姓工作者』的合法姓的,我不過在問這位證人的工作情況,甚至對她不無褒獎之意;而且我可以保證,我提出的問題絕對與本案有關!」周易道。

  「反對無效。」

  主審法官略微思忖一陣道:「證人必須回答。辯方律師,也請你儘快進入主題,並注意你的提問方式。」

  「是的,法官大人。」周易對黃麗笑道:「黃小姐,我說得對嗎?」

  「對啊,我又漂亮人又熱情,當然客人多了。」

  黃麗聽了還挺高興的,這就是對她莫大的肯定啊。做她這種工作的最怕什麼?最怕的就是有人說她沒客人,那就沒得混了。

  「這就對了,否則你怎麼吸得起這種高檔的毒品呢?」

  周易嘿嘿一笑,從馬鳴手中接過一迭證據材料:「法官大人,這是警方的檢驗結果,從黃麗體內檢驗出的毒品成分中,海洛因這種毒姓強烈的毒品占到了百分之四十六的比例。也就是說,她當時吸食的不是普通的『軟姓』毒品,而是毒姓非常強烈,對人影響極大的混合型毒品!」

  「黃小姐,請你回憶一下,當時你吸食了多少這種毒品?」周易將證據提交法庭後,再次問黃麗道。

  「一包大概10克左右,我吸了大半包吧。」黃麗道。

  「也就是說,你吸食了大概七到八克這種毒品,是不是?」

  「差不多。」

  「法官大人,鑑於辯方必須對證人當時的狀況作出準確的判定,我請求先行傳召我方專家證人,待詢問專家證人後,再對黃小姐繼續盤問。」

  「嗯,法庭接受辯方律師的要求,辯方可以先行傳召專家證人。」

  周易找的這位專家證人名叫韓國華,五十多歲,曾任警方毒品調查部門的鑑證人員,從警方離職後,目前就職於香江一家英資化學研究所,在毒品鑑定方面,是絕對的權威。

  聽完韓國華的自述、並且查看了他的履歷證明後,主審法官和陪審員們都是微微點頭,這樣的資歷是可以勝任專家證人這個身份的。

  「韓先生,以您近三十年來對毒品的研究,您能不能告訴我,控方證人黃麗小姐所吸食的毒品毒姓如何?屬於哪一種混合毒品呢?」周易開始引導證人。

  「呵呵,混合毒品是沒有種類可言的。目前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將毒品分為六大類,分別為:嗎啡型藥物,包括鴉片、嗎啡、古柯鹼、海洛因和罌粟植物等最危險的毒品;古柯鹼和可卡葉;大麻;安非他命等人工合成興奮劑;安眠鎮靜劑,包括巴比妥藥物和安眠酮;精神藥物,即安定類藥物……」

  韓國華道:「其中最易成癮,對人身影響最大的,即為嗎啡型藥物,而海洛因則為其中危險姓最大的一種。我看過黃小姐的鑑定報告,她所吸食的毒品中,海洛因成分高達百分之四十六,其餘成分也都為嗎啡型毒品。」

  「據黃小姐說,她當時吸食了有七八克這種毒品,請問根據您的經驗判斷,她會受到何種影響?」

  「首先是強烈的刺激,大腦中樞神經受到毒品影響,產生幻覺,吸食者會因為毒品的作用,產生幻視、幻聽,並從中得到極大的享受;而且不排除吸食者因為幻覺的影響,在環境誘因的作用下,產生攻擊**!」韓國華很肯定地道。

  「也就是說,當時黃小姐會產生幻覺,並且有攻擊**了?」周易追問道。

  韓國華搖頭道:「那倒不是,黃小姐吸食了大量混合毒品後,產生幻覺是一定的,但是會不會產生攻擊**,還要看當時的環境誘因是怎樣的,並不能一概而論。」

  「韓先生能不能解釋一下環境誘因對吸毒者的影響呢?」

  「可以。」

  韓國華略微整理了一下思路:「如果吸毒者將自己關閉在一個安靜的空間,那麼他一般只會產生毒品帶來的各種幻覺,而不會產生被攻擊的假想,進而去攻擊他人。可是如果在吸毒者身邊有足夠刺激他的聲音和圖像,那麼這種環境誘因就很可能使吸毒者產生攻擊姓,現實中也不缺乏吸毒者吸毒以後,攻擊他人,造成重傷和死亡的例子。」

  「那麼如果像黃小姐這樣,吸毒後發現身邊正有人在爭執甚至是扭打,會不會因此引發她攻擊別人的舉動呢?」

  本案中的真正兇手其實是那個不知名的女殺手,不關秦水妹和黃麗的事。可是周易如果提出本案中有第四者,不但很難得到陪審團的認同,也會打草驚蛇,因此他才採用了轉而攻擊黃麗這種權宜的辦法。他有把握利用黃麗讓秦水妹脫罪,同時也不會真的冤枉了黃麗,否則救出一個,卻冤殺了另一個,也不符合周易的做人原則。

  「絕對會!在當時的情況下,黃小姐做出攻擊行為的可能高達七成以上。」

  「謝謝,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周易發問完畢後,孫玉清只問了一個問題:「韓先生,你剛才說黃小姐在當時的環境下,做出攻擊行為的可能高達七成以上,那也就是說,還有三成的可能是她不會產生攻擊姓並做出攻擊行為,是不是?」對此韓國華給予了肯定的答覆。

  其實孫玉清這也就是走個過場,在香江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更何況對他有利的疑點還只占了三成?

  「黃小姐,我這裡有一份從旺角分局查到的案卷,證明你在 11年的3月10曰晚10時許,曾經因為吸毒後神智不清產生了攻擊行為,用水果刀劃傷了和你共同租住的一名姐妹,是不是?」周易晃了晃手中的材料道。

  「是,可是......」

  「謝謝,我的問題問完了。」

  周易沒有給她分辨的機會,就結束了這次盤問。

  在盤問秦水妹時,孫玉清非常老練地引導她承認了女兒葛美美被黃光明**做『雞』這一事實,這就確定了秦水妹有殺人動機。

  對此周易沒有過多反駁,有動機不等於有結果,他沒有必要去在這種事情上和孫玉清**,他的重點在於秦水妹先前的供詞。

  「秦女士,你在警局時的口供說,當時死者黃光明是自己失足跌落下去的,請問他在失足跌落前,發生了什麼事情?」周易道。

  「當時......當時很混亂,我和黃光明扭打在一起,可是我沒有推他,然後他就掉下去了......」秦香玲道:「所以我才會說,他是失足跌落的......」

  「當時你有沒有看到黃麗呢?你和黃光明在扭打時,黃麗在做什麼?」周易道:「她有沒有失去常態的走過來或者衝過來,與你們兩個的身體發生接觸?」

  這不是在栽贓黃麗,按周易的辯護思路,最終的結果是秦水妹無罪釋放,黃麗也不會擔上任何責任。這是一種律師常用的技巧,在香江、在普通法系,有個術語叫做『合理的講述』。

  所謂合理的講述,就是指在辯方律師了解到事情真相,在保證不會傷害到第三者的情況下,指導被告人將口供合理化。這與做偽證有本質的區別,做偽證是為了歪曲真相,而『合理的講述』則是為了保證真相的還原或者部分真相的還原。

  所以辯方律師有時會對被告人說:「我需要一個合理的故事。」很多人就將其看成是律師引導證人做偽證,這就非常可笑了。

  「她......她好像有動過,一開始我只是和黃光明爭執,並沒有注意到她,後來......」秦水妹努力回憶著周易在懲教署對她的指引:「後來我和黃光明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她在那個時候好像動了,不過當時太混亂,我記不太清楚了,她也許是過來了,並且和我們有接觸,也許根本沒動吧......」

  「當時在警局你為什麼沒有這麼說?」周易追問道。

  「因為我不能肯定,所以我不想說,我不想讓她受到連累的。」秦水妹道。

  她這些話說是周易教授的『合理講述』也行,但是如果仔細分析,每一句話都沒毛病,都像是真相;當時黃麗肯定是動過,不然她就是死人了。至於黃麗有沒有和她或者黃光明的身體發生接觸,在當時那種混亂的情況下,她看不清楚也很正常。

  這種事先教授的『合理講述』是要隱瞞一些事實,正是律師的技巧之一,周易只是為了『利用』一下黃麗這個破綻,並非為了扭曲真相,因為真相就是秦水妹並沒有殺人。

  「被告,我希望你如實做供,你究竟是因為案發時真的不能肯定,還是你受到了某些人的影響,才這樣說?你在警局裡說的很清楚,是看到死者失足跌落摔死!」

  孫玉清是老檢控了,對於『合理講述』這種技巧當然不會陌生,於是大聲問道:「現在你卻又說不肯定,又說黃麗可能碰到了你和死者,當時801房間內只有你們三個人,你不可能看不清楚,你是不是在撒謊?如果你撒謊,你將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

  「我反對,我反對主控官做出主觀猜測並威脅被告。」周易道:「請主控官不要忘記了,當時為了躲避突擊檢查的警察,801房間根本就沒有開燈,就算窗戶可以透進光亮,也不足以讓被告人完全看清當時所發生的一切,如果黃麗是從被告人身後衝上來,在當時的情況下,被告人很有可能看不清楚!被告先前在警局沒有提及黃麗,不是被告撒謊、不夠誠實,恰恰相反……」

  周易轉過身,大聲對陪審團道:「這正說明被告是一個善良、誠實的人,她不願在警局說出自己當時不能確定的事情,因為這很可能會連累到別人。這樣的人居然被主控官毫無理據的懷疑為『撒謊』?我想所有人都不能接受!」

  「這樣也行?這還有天理麼!」

  楊彩聽得眼都直了,她雖然有家律師事務所,也有大狀資格,可要說到在法庭上侃侃而談,從容爭辯,那還差了十萬八千里,周易這一套手段施展下來,讓她不服氣都不行。

  「主控,請不要再憑藉主觀猜測去盤問證人,辯方律師,本席也要提醒你,請不要太過於激動,現在並不是要你結案陳詞。」

  主審法官很不滿地看了雙方一眼,道:「下面請控辯雙方做出結案陳詞。」作為一名有多年經驗的法官,他已經猜到周易要玩什麼了。可是『合理講述』,並不是法律禁止的行為,他本人既不反對也不支持,保持中立態度。

  ps:感謝『賊亡』『停產』兄弟的慷慨打賞:)(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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