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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出手(上)

2024-11-16 22:57:44 作者: 銀河九天

  第二十五章 出手(上)

  既然曾毅都同意了這個價格,陳龍也不好再說什麼,當下雙方草擬了個協議,付過定金後,房子就算租下來了。

  出門的時候,陳龍還冷著個臉,老七向他賠罪,他都沒搭理。

  上車之後,陳龍卻主動承認錯誤,道:「曾老弟,今天的這個事,實在是對不住,現在想一想,我也是考慮不周啊!」他看出來了,曾毅並不是那種什么小恩小惠都會吃的人,是自己把人家的境界想得太低了。

  曾毅笑了笑,道:「你幫我找到這麼滿意的房子,我感激還來不及呢。」說完,他看了看天'色',道:「今天真是不好意思,耽誤了你這麼久的時間,現在時候也不早了,這樣吧,晚飯我來請。」

  陳龍連忙擺手,「這哪行,一定要我請!」

  此時華燈初上,整個榮城在霓虹燈的照'射'下,璀璨生輝。榮城人有到夜市喝茶的習慣,天一黑,很多店家就在道路邊的人行道上,擺出精緻的方桌,除了賣茶外,還做一些燒烤、串串、兔頭、咸花生的生意。一些做得大的夜市,甚至還有歌舞表演。

  車子一路駛過,曾毅覺得有趣,就道:「陳所長,不如就到夜市上去吃吧,我還沒體驗過咱們榮城的夜市呢。」

  「太簡陋了,太簡陋了!」陳所長直搖頭,「還是我來安排吧!」

  

  「不了,就夜市吧,你就挑榮城最有名最有特'色'的夜市!」曾毅說得非常肯定。

  陳所長想了想,道:「那就去清江邊吧,那裡的公園夜市還是非常不錯的。」

  清江是一條貫穿榮城東西的河流,因為江水清澈、環境優美,市民都喜歡到江邊來遊玩。前幾年,榮城市'政府'投入了大量財力物力,在江的兩邊建成了長達十幾公里的江濱公園,沿線更是開發出好幾個大型的購物、飲食中心,現在已經成為榮城人遊玩消費的首選場所。

  公園夜市就位於江濱公園之內,幾十家各具特'色'的夜市連成一片,熱鬧非凡。

  陳龍將警服脫下扔在車裡,只穿了件白'色'的背心,領著曾毅走進了夜市。在一家燒烤店前,兩人找了位子坐下,點了榮城最有特'色'的兔頭和烤肉,又叫了一大桶扎啤。

  「曾老弟,第一杯酒我敬你!」陳龍倒了滿滿一大杯的扎啤,「以前有什麼衝撞的地方,借這杯酒,我一併向你賠罪。」

  「陳大哥要是這麼講的話,這酒我沒法喝了!」曾毅捂著杯口,沒有拿起的意思。

  陳龍一琢磨,就明白了,「是是是,我說錯了,這麼講,倒顯得曾老弟你氣量小了,我自罰一杯!」

  「自罰就不用了!今天第一杯酒,必須是我來敬你,不為別的,就為你是老大哥。」

  陳龍一聽,心裡暖乎乎的,人家的格局之高,遠比自己能想像到的還要高出很多,什麼過節,什麼梁子,人家根本就沒放在心上。他舉酒杯,激動道:「好,咱們先幹了這第一個,今晚不醉不休。」

  夜市的最中央有一個舞台,有歌手在上面唱歌,這是公園夜市的一大特'色'。如果有哪位客人需要以歌助興,就可以上前點歌,請駐場的歌手登台演唱,費用也不貴,一首歌一百塊錢。沒人點歌的時候,歌手就在上面演唱一些自己譜寫的歌曲,下面要是有人覺得唱得好聽,也可以付上一筆小費,算是捧場。

  聽說這裡以前曾經走出過一位天王天后級別的歌手,所以有一些想成名的歌手,晚上會來這裡碰碰運氣。

  酒喝兩巡之後,舞台上換了一位女歌手,一開口,喧鬧的夜市,也為之寧靜了幾分。她的歌聲清澈得猶如清江之水,不含有一絲一毫的雜質,飄逸得又像天上的流雲,雲捲雲舒,灑脫無際。

  曾毅被歌聲吸引,回頭多看了幾眼,他發現女歌手的容顏,竟然也跟她的歌聲一樣,清新自然,又有幾分灑脫,唱歌的時候,她的樣子非常地專注'迷'人。

  「這位歌手唱得真不錯!」曾毅忍不住贊了一句。

  「曾老弟說好,那肯定就是好!」陳龍此時心情大爽。他這個派出所的所長,在老百姓的眼裡,或許是威風凜凜,但在體制內,就屬於是金字塔的最底端了,又苦又累,還不討好,想要往上爬升,如果沒有上面領導的支持,幾乎是不可能的。今天曾毅邀請他一起喝酒,確實讓他喜出望外,可以想像,自己跟曾毅攀上交情,那不就等於是跟杜大局長,甚至是唐大秘書攀上了關係嗎。

  一招手,陳龍把服務生叫了過來,掏出兩百塊拍在托盤裡,「去,給那位唱歌的小妹送去,就說是我兄弟賞的。」

  曾毅叫住那服務生,又拿出兩百塊,道:「你去告訴她,就說她唱得非常好。」

  陳龍哈哈笑了兩聲,舉起杯子:「沒想到曾老弟不僅懂醫,還懂地聽歌,真是個全才。來,我們接著喝!」

  女歌手唱完一曲,收入不錯,除了有曾毅和陳龍拿出的四百塊,還另外有一個人拿出了五十塊。這裡是夜市,前來消費的大多數都是工薪階層,能像曾毅兩人捨得一下就拿出兩百塊的,還真是不多。

  聽了服務生傳的話,女歌手就朝曾毅那邊望了過去,可惜只看到曾毅的一個背影。

  唱完兩首後,女歌手站在那裡等了一小會,看沒有人點歌,就準備下台換後面的歌手。因為來這裡的歌手比較多,大家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如果沒有客人額外點歌,所有人就按照排隊的順序,一人唱完兩首,然後換下一個人,這樣所有的人都有'露'臉的機會,只要有人捧場,那今晚就算是有收入了。

  女歌手剛轉身,還沒來得及走,最靠近台子的位置突然來了七八個人,大咧咧地坐下後,就朝台上喊道:「先別著急走,我們要點歌!」說著,在桌上拍下厚厚的一沓錢,「唱吧,只要你敢唱,這錢就都是你的!」

  夜市上的人就知道是這群人是故意來搗'亂'的,一百塊錢一首歌,那沓子錢少說都有一萬塊,那就是一百首歌。如果連續唱一百首歌,人豈不是都唱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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