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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7、988章 順了!都捋順了!

2024-05-06 09:11:52 作者: 雪映紅梅

  不上榜的律所和律師就一定專業水平差嗎,不見得,只能說有人願意打榜,而有人不願意,或者沒有條件打榜,這東西就像富豪排行榜一樣,虛榮心和提升知名度是律師和律所參選的主要原因。

  「據說這個排名是一幫非法律人士弄的,在網上投票,面向大眾,評判標準是律師和律所的知名度、專業能力、當年辦理的有影響力的案件和被投訴情況等等。主要是為了方便百姓挑選律師,以防被騙。

  你想不想知道你和老孟排在第幾?」萬可法神秘兮兮的看向方軼。

  「你有沒有上榜?」方軼沒有回答,反問道。

  「我都多少年不辦案子了,怎麼會有我!你什麼意思?」萬可法眨著眼睛,沒理解方軼為什麼這麼問。

  「很簡單,如果榜單上有你,說明這個榜單不可信,有花錢買排名的嫌疑,既然沒有你,我對這個排名信一半。」方軼嘿嘿笑道。

  方軼一席話,說的萬可法直翻白眼:「你小子等著,我辦幾個案子馬上就能把名氣提上來,衝進前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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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還沒說呢,我和老孟排第幾?」方軼好奇的問道。

  「這個榜單一個季度更新一次。因為是網上投票所以很多人對排行榜的排名還是很認可的。

  目前你排在刑事領域的第五位。老孟排名靠後,在第三十二位,我說的是刑事領域哈,不是全領域。

  去年你的最高排名是第三,因為去年你辦的知名案件比較多。今年稍微差一點。」萬可法笑道。

  「馬義排在第幾?」方軼好奇的問道。

  「婚姻家庭領域競爭比較激烈,馬義只排在第二十一位。沒辦法,今年出了好幾個暴發戶離婚的案子,馬義沒撈上,所以排名就掉下來了。

  只可惜這些排名都是咱省內的,不是全國的。」萬可法惋惜道。

  「有點意思,有上有下,跟歌曲排行榜似的。有空得讓雲喬關注下。」方軼摸著下巴道。

  「對了,馬上八月底了,搬家的事怎麼樣了?」方軼突然問道。

  「差不多了,伍老大已經跟鄒律師談好了,據說鄒律師已經找好地方了,這幾天正在搬家。

  過幾天我找設計師,去那邊看看,我準備把格局重新調整下。」萬可法不急不慢道。

  方軼回到家,吃過飯後,一個人坐在書房內邊喝茶,邊琢磨著萬可法的話,走培養明星律師的路子真能成嗎?培養完了跑了怎麼辦?

  想來想去,方軼想的腦殼痛,此時他想起來雲梅,如果雲梅在就好了,雖然雲梅不懂法律,但是她具有超凡的商業頭腦,看問題比自己要透徹的多。

  ……

  下午快下班的時候,方軼沒有急著回去,在查看萬可法說的那個排名網站,今天晚上八點半,雲梅和方安志回來,他要去接站,兩人已經出國有一星期了,再有兩天就開學了。

  當、當、當,傳來了敲門聲,方軼抬頭向門口看去,小胖子曹永正正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袋,裡面應該是案卷。

  「曹律師,有事?」方軼微笑著看向門口。他對小胖子印象不錯。

  曹永正走了過來,神情有些緊張:「方律師,您方便嗎?我想耽誤您幾分鐘。」

  「方便,什麼事?」方軼靠在了椅子上。

  「周一的時候謝律師分給我一個案子,是貪污案。貪污案是身份犯,被告人是否是貪污罪的適格主體,我有點吃不准,想請教下您。」曹永正來到近前,說道。

  方軼見時間尚早,示意他坐下聊:「你說說情況。」

  「這是案卷材料。我去見過被告人,也去檢察院閱過卷。具體案情是這樣的……」曹永正將案卷材料遞給方軼後,將整個案發經過講了一遍。

  曹永正辦理的這個案子,被告人名叫於利東,一九九九年十月他被上級部門任命為縣裡一家鍋爐廠的廠長。

  二零零二年五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鍋爐廠進行企業改制,於利東為鍋爐廠企業改制領導小組組長。

  半年後,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鍋爐廠將位於縣裡的一塊面積為六十八畝的土地,以一千五百四十萬元轉讓給市裡的一家名叫長宏的房地產開發公司,並簽訂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此後,長宏房地產公司又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確定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了萬晟公司。

  鍋爐廠在企業改制過程中要求全體員工買斷工齡,但鍋爐廠的現有資金不足以支付買斷工齡職工的補償金,資金存在缺口,經上級主管部門與鍋爐廠改制領導小組協商,最後決定要求萬晟公司追加資金一百二十萬元。

  說實話,萬晟公司不願意掏這筆錢,但是考慮到房地產開發的巨大利潤,萬晟公司最後還是按要求,向鍋爐廠支付了一百二十萬元。

  為此,萬晟公司董事長管克宇心中非常不滿,但考慮到馬上開始的拆遷工作還得靠於利東出力,便找到於利東,告訴他:只要把後期拆遷工作搞好,快速完成拆遷,萬晟公司不會虧待於利東。

  五個月後,鍋爐廠拆遷工作完成,於利東通過萬晟公司的董事長助理向管克宇要求兌現其先前的承諾,管克宇為感謝於利東在拆遷時所做的工作,給了於利東現金十萬元。

  此後,於利東在萬晟公司以差旅費名義領取一萬元的銀行現金支票一張。此後不久,鍋爐廠向上級主管部門打報告,要求給付拆遷小組組長連永寧獎勵金一萬元。

  於利東在萬晟公司以土地徵用款的名義領取一萬元銀行現金支票一張,後將此款支付給了連永寧,連永寧覺得此事不妥沒敢要,並勸於利東這種錢不能拿。

  幾個月後,於利東感覺連永寧說的對,自己拿的這兩筆錢在萬晟公司都有記錄,便取了二萬元現金交給萬晟公司會計,沖抵之前領取的款項。

  三年前,有人向相關部門舉報於利東在鍋爐廠改制過程中存在貪污的情況,隨後於利東被要求配合調查,之後被留置,此後案件被移送到了檢察機關。

  於利東被羈押後,整個人一下就懵了,不知道檢察機關都掌握了什麼材料,便在檢察機關只掌握其受賄二萬元線索的情況下,主動交代了其向管克宇索取現金十萬元的事實。此後,於利東向檢察院退還全部贓款。

  「另外,根據在案證據顯示,鍋爐廠屬國有企業,是一九九二年三月一日成立的,二零零二年底,鍋爐廠破產,進行企業改制,二零零七年九月被吊銷營業執照。

  被告人於利東擔任鍋爐廠廠長後,其廠長身份一直未被上級部門下文件免除。鍋爐廠改制完畢後半年後,他又被上級主管部門任命為縣水泥廠的廠長,負責水泥廠的改制工作。

  鍋爐廠通過整體出讓土地實現改制,在此過程中,於利東一直擔任企業改制領導小組組長,同時系拆遷組成員。

  二零零三年五月,於利東與鍋爐廠簽訂解除勞動關係的協議。

  在於利東向萬晟公司索要費用的時候,他已經與鍋爐廠解除了勞動合同,不再是鍋爐廠的廠長,貪污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屬於身份犯。

  於利東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在鍋爐廠不再擔任職務,是否構成貪污罪,我覺得存疑。」曹永正說完看向方軼。

  「被告人於利東在解除勞動關係後,是否還在擔任企業改制領導小組的組長?」方軼一邊翻看案卷材料一邊問道。

  「是,他一直擔任組長,直至鍋爐廠改制結束。」曹永正點頭道。

  「你怎麼想?」方軼抬頭看向他。

  「我想給被告人做無罪辯護,理由是:

  鍋爐廠作出決定,與全廠二百一十二名在冊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其中包括於利東。

  於利東與鍋爐廠簽訂了《國有企業改制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給予經濟補償協議書》。同年五月,於利東在縣裡失業管理辦公室進行了失業人員登記。

  隨後,於利東的人事檔案移交勞動力市場代管,社會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此時,他與國有企業完全脫離了關係,已經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他協調鍋爐廠的拆遷工作是受萬晟公司董事長管克宇之託,之後他向萬晟公司董事長索要的十萬元,我覺得應該被認定為拆遷工作所獲得的報酬,屬於民事行為。」曹永正心中有點忐忑,這是他第一次找方軼探討案情。

  方軼向後靠在椅子上,揉了揉太陽穴:「我記得20世紀90年代後期,關於國家工作人員的認定,曾經存在『身份論』和『職責論』的激烈爭論。

  但是在一九九七年《刑法》修訂後,理論界和實務界的主流觀點均認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認定,應採納『職責論』。

  不能單純的通過被告人的『身份』來認定,而應當結合被告人是否從事公務來判斷其是否屬於國家工作人員……」方軼話說到一半,停住了,看著小胖子曹永正,不再說話。

  曹永正聽完方軼的話,若有所思:「也就是說,被告人是否為國家工作人員,不是取決於是否與鍋爐廠解除勞動關係,而是取決於他實質上是否仍然在鍋爐廠從事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的公務。」

  「對嘍!這就是司法機關的主流觀點。你接著往下說。」方軼對曹永正的反應還是挺滿意的,至少說明眼前這個小胖子不是榆木疙瘩,只是知識體系有些陳舊需要更新。

  「也就是說,鍋爐廠改制期間,被告人於利東作為改制領導小組組長,仍然是鍋爐廠實際上的『一把手』,對鍋爐廠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負有責任。

  於利東雖然與鍋爐廠簽訂了解除勞動關係的協議,並進行了失業登記,但其並非一般職工,他仍然在履行著廠長的職責,仍然是改制領導小組組長,實際負責管理鍋爐廠的一切事務,對國有資產仍負有監督、管理等職責,應認定其為國家工作人員。

  在案證據中,於利東的口供與證人的證言都有提到,在鍋爐廠的土地轉讓過程中,於利東為萬晟公司提供了職務上的幫助。

  另外,雖然土地使用權歸了萬晟公司,但是鍋爐廠職工搬遷及職工安置是鍋爐廠改制領導小組的工作,於利東在動員職工搬遷,保證拆遷順利完成的過程中,為萬晟公司提供了幫助。

  順了!都捋順了!」曹永正的小眼神放出喜悅的光。

  之前他一直撓頭是因為本案被告人的身份問題一直無法確定下來,現在身份問題解決了,後面的事自然也就捋順了。

  「別急,被告人構成貪污罪,那咱們律師的工作在哪?總不能開庭的時候發言說:公訴人說的都對,我們沒有任何意見吧!」方軼笑呵呵的看向他。

  「不會,我覺得這案子還是有辯護的點的。」曹永正略顯尷尬的撓了撓頭。

  「哦?你說說看。」方軼覺得眼前的小胖子挺有意思的。

  「案發時,檢察機關只掌握了於利東從萬晟公司取得一萬元差旅費現金支票和一萬元拆遷補償現金支票的情況。

  但是後來於利東把這兩筆錢已經還給了萬晟公司。所以我認為,檢察機關指控於利東從萬晟公司處受賄二萬元的事實,證據不足,不能成立。

  案發後,被告人於利東主動交代了他向萬晟公司董事長管克宇索取現金十萬元的犯罪事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規定:沒有自動投案,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自首論……(2)辦案機關所掌握線索針對的犯罪事實不成立,在此範圍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種罪行的……」

  因此,於利東主動交代其向萬晟公司董事長索取現金十萬元的犯罪事實,應當算是首論。

  如果沒有後面於利東向萬晟公司董事長索要十萬元的事,我準備為被告人於利東做無罪辯護,但是有了這十萬元,我只能做罪輕辯護。不過有自首情節……,我想為被告人爭取緩刑。」曹永正的小眼睛裡充滿了自信的眼神。

  「嗯,這個案子判決下來了,告訴我一聲。」方軼滿意的點了點頭,他感覺這小胖子很有靈性,屬於祖師爺賞飯吃那一類人,可以培養。

  方軼抬頭見窗外的天空已經黑了,急忙看了一眼手錶:「我得去火車站接人了,不跟你聊了哈。」說完,便提起包,快步走了出去。

  曹永正答應一聲,看了眼手錶,已經快八點了。他沒想到聊了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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