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捷足先登
2024-10-13 16:21:48
作者: 可愛草還丹
陳靈仍然坐在樹屋前的空地上,扒著雞毛,身旁架起灶台和大鍋。
陳靈身後的地面一陣波動,緩緩地浮上來一個人。
陳靈扭頭一望,看到一個濃眉大眼,天庭飽滿寬闊,國字臉的青年男子。
一眼看過去,沒仔細瞅,陳靈差點兒以為宋大江把自己的黑臉塗白,又年輕十好幾歲似的。
來的人自然是被陳靈餵了復活幣的宋明輝。
這傢伙重新復活了,雖然修為從神通六重天跌落到了肉身十重天,但至少有了肉身!
陳靈扭過頭也不說話,他心中有氣,責怪宋明輝把他的形象扮演成舔狗,故意不搭理他。
宋明輝卻是很勇,湊到陳靈身邊,附耳過去,小聲地嘀咕起來。
陳靈手上的動作一頓,雙眼越來越亮,原本想要烤雞,立刻感覺雞肉不香了。
吃雞哪裡有女人好玩兒!
陳靈猛地站起身:「帶路帶路!」
赤桃山是一座綿延橫跨數個郡府的山脈,如果服飾,整座山脈宛若一條五爪金龍,橫亘大地。
祝玉鈴受傷的地方,距離這裡可相當不近,有十幾里,都快出了泗水縣域的範圍了。
宋明輝使用天人血神子煉製的『血火鎧甲』仙兵,雖然威力不算太大,但血影遁術,速度倒是飛快,甚至比一些不善速度的神通高手都要快了。
血影血光在地下流動,陳靈滿臉興奮地問道:「詳細說說,那小妞兒怎麼受的傷?」
宋明輝笑道:「是小吳把他打傷的,那小吳也真慘,重創不輕,現在未必打得過我!」
陳靈有些懵:「小吳是……」
陳靈暗想不會吧,聖門管事兒的,不會又又又換了吧。
「就吳智星啊,陳爺爺您可能不知道,我是第二代嫡傳的第一批,我剛進階神通秘境時,小吳還是光屁股的娃娃!」
宋明輝挺起胸膛,還挺驕傲,畢竟輩分擺在這裡。
就連陳靈,也比他低了一輩,陳靈算是三代弟子中最後一批,和不少四代弟子一塊成長起來。
而三代弟子中,大部分都死了,少數進階神通秘境成了長老,還有人攢夠了貢獻,換錢退休了。
陳靈感覺有些牙疼,他恢復聖門嫡傳身份和任務,又要重新計劃了。
不過一想到祝玉鈴受傷,或許還能趁虛而入,陳靈就特別興奮。
祝玉鈴這小妞兒,前世可大出風頭。
不聲不響得了藥師王佛的傳承。
藥師王佛,是佛門的大人物,橫三世佛之一,成名於上古神話時代,直到中古都相當活躍。
論地位,可不輸上古天庭五帝。
在陳靈的前世,祝玉鈴不聲不響地進階天人後,便反出天庭,去了南疆,建立南疆仙庭。
那時祝玉鈴的乾爹祝山,已經被天庭封為青帝,與加入天庭的血神分身,一起前去南疆清理門戶。
結果就是血神分身和祝山兩個人,被打得狼狽逃竄。
從那以後,祝玉鈴就被尊稱為藥神,相當厲害。
「抓了她給我當秘書,以後有事秘書干,沒事兒干秘書!」
陳靈相當興奮,同時又不忘責怪宋明輝:「快啊,快點兒遁啊,萬一她跑了怎麼辦,還有我說,你怎麼不把人給抓來?」
陳靈相當不滿意。
宋明輝心說我要是抓她,豈不是得罪了她?
你個耳根子軟的,萬一弄了那小妞兒被吊了,枕旁風一吹,我不就完蛋了?
「老爺放心,我在祝姑娘周圍布置了許進不許出的封禁大陣,應該跑不了。」
「小的也不是沒想過把人擒拿過來,不過剛想動手,我的仙兵靈性就給我警示,為了萬無一失,這才去稟告老爺!」
陳靈聽了,哈哈大笑,拍著宋明輝的肩膀:
「好,你有功勞,我也讓你做姥爺,那件仙兵法寶也賞給你,以後還有好項目給你!」
宋明輝聞言大喜,感動得差點兒掉眼淚,心裡暖暖的。
這老爺對僕人奴隸太好了吧?
不是宋明輝心態轉變的快,實在是之前真正面臨死亡和墜落的恐怖,讓他感覺能活過來,簡直受了陳靈的大恩情了。
至於陳靈用奴印神通控制他,長期被血魔宗洗腦的他,也感覺這是應有之義。
老爺身上有這種財貨,若被人知曉了,豈不是人人都來殺他,或許就連聖人都會忍不住誘惑過來動手吧?
「就是不知道讓我去哪裡當老爺!」宋明輝心中暗暗嘀咕了一句。
「對啦小宋啊,你姓宋,跟廣陵古城的宋家有沒有什麼關係呀?」
廣陵古城有一個宋家,放眼天下,也是頂尖的長生世家。
五百年前,幽泉血魔在中土南國搞風搞雨,第一個對上的就是宋家,互有勝負。
陳靈一聽宋明輝姓宋,立刻問了出來。
宋明輝滿臉古怪地說:
「自然是沒有關係的,天底下姓宋的人多了,豈能跟廣陵宋氏攀高枝!」
陳靈哦了一聲,繼續問道:「那泗水縣也有個宋家,你跟泗水縣宋家有關係嗎?」
泗水縣的宋家,便是個不入流的小勢力。
一位十重天的半步神通高手,就能將這樣的勢力覆滅。
宋明輝鄙夷地說:「老爺,小的怎麼說也算是個絕世天才,泗水縣宋家小勢力,哪裡能出的來。
小的是玉京人士,農戶,不過祖上也闊過。」
「沒關係,沒關係,你可以扮演得有關係嘛!」陳靈神秘一笑。
而宋明輝卻是滿臉茫然,聽不懂陳靈的意思。
陳靈說了一句之後,也不再提後面的事情。
之所以提泗水縣宋家,就是因為吳智星的女兒就在這個宋家裡。
陳靈想要搞定吳智星,然後讓吳智星去當臥底,搞定宋大江,恢復自己的嫡傳身份和任務道痕。
殺不掉宋大江,拖延一會兒還做不到嗎?
有了血神偃兵盒,剝離道痕的手段便有了。
這種特殊的技藝,幾乎可算得上遠古血神獨有的成名絕技了。
要不然當初宋大江也不會一見血神子,立刻就想到剝離自己的道痕,然後再幹掉自己。
很快,不到二十息,血影遁就已經到了地方。
一顆沒有氣息的血眼從地底懸浮上去一瞧,宋明輝頓時暗罵一句。
「媽的,英雄救美的機會被人捷足先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