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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他是兇手嗎?」

2024-10-11 18:38:12 作者: 盛唐,楊珊珊

  ——「辛普森殺妻案」

  案情回顧

  1994年6月12日深夜,在美國洛杉磯西部一個豪華的住宅區里,有一隻小狗不停地狂吠著,在寂靜的深夜,小狗的叫聲格外引人注目。很快,住在這裡的人們都朝著小狗狂吠的地方聚攏過去,這時,人們看到了血腥的一幕。

  小狗狂吠的地方是黑人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的住所,此刻,在辛普森的住宅門前,人們發現了兩具血淋淋的屍體,這兩具屍體一男一女,女的是辛普森的前妻尼歌·布朗·辛普森,男的是某餐館的侍應生郞·高曼,尼歌和高曼是被人用利器割斷頸部而死的,被發現的時候,他們渾身是血。

  據悉,尼歌在被害的那天下午曾經帶著孩子在高曼所在的餐館吃飯,等他們吃完飯離開之後,尼歌發現她的太陽鏡不見了,便打電話給吃飯的餐廳請服務人員幫忙尋找。

  後來,侍應生高曼找到了尼歌的太陽鏡,當時高曼告訴自己的同事,他將在下班之後將撿到的太陽鏡送到尼歌手裡。誰也不知道這兩人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又是誰將兩人殺死的。

  看到如此血腥的現場,圍觀的人立馬報了警。案發後的凌晨,接到報警的四名警察來到了辛普森的家門前,經過對屍體的仔細勘查,警方確定尼歌和高曼被殺害的時間是當天晚上十點鐘左右。

  同時,在對案發現場的勘查中,這四名警察在辛普森家門外的白色汽車上以及汽車的車道上均發現了血跡。此時,負責辦案的四名警察立馬按響了辛普森家的門鈴。

  可是,儘管按了很久門鈴,辛普森家依然無人應答,四名警察依次爬牆而入。在進入辛普森家裡之後,四名警察又分別在辛普森家的後花園找到一隻染有血跡的手套和一些其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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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在案發的時候,曾經有一名證人住在辛普森的家裡,這名證人是辛普森的朋友——基圖。基圖告訴警方,他對外面發生的一切一無所知,因為他一直在客房睡覺,不過他曾經聽到客房牆外有地震一樣的響聲。

  另有一名辛普森的司機說,辛普森之前曾經預約過他,讓他當天晚上十點鐘左右過來送其去機場。可當這名司機趕到辛普森家的時候,他按門鈴一直沒有人回應。

  司機回憶稱,當時大概是十點鐘左右,快接近十一點的時候,他曾經看到一個高大的黑人(身影和辛普森非常相似)匆匆從街上跑回了辛普森的家裡。這次,當他再次按門鈴的時候,辛普森出來了,並道歉說自己剛才睡著了,然後坐上車去了機場。

  根據現場勘查的實際情況以及重要證人的證詞,警方將這起兇殺案的犯罪嫌疑人鎖定為辛普森本人。他們立馬聯繫了剛剛飛往芝加哥的辛普森,並將其前妻死亡的消息告知了他,辛普森是在案發的第二天清晨回到加州的。

  辛普森回來之後,警方立馬對其進行了傳訊,令人意外的是,辛普森當時受傷了。警方對此很懷疑,他們追問辛普森為何會受傷,辛普森告訴警方,他是因為聽到前妻的死訊過於激動而打破鏡子造成的。對於辛普森的這個說法,警方一直持懷疑的態度。

  由於辛普森是重點懷疑對象,警方命令辛普森最近一段時間不能隨便外出,並且要隨時接受警方的詢問。可是,在案發的第五天,也就是1994年6月17日這天,當辛普森的律師準備陪同辛普森再次前往警局配合調查的時候,律師發現辛普森竟然莫名其妙地不見了。

  這下,警方著急了,他們堅定了辛普森就是殺人兇手的想法,認為他已經畏罪潛逃了。就這樣,在直升機以及巡邏車的追捕下,辛普森最終被緝拿歸案。

  儘管警方不惜動用了大手筆來捉拿辛普森,但是,被追捕歸案的辛普森卻像沒事人一樣告訴警方,自己從未想過要畏罪潛逃,因為自己根本就沒有罪。他之所以要不打招呼地離開,就是想去尼歌的墓地那裡看看,因為他真的悲痛欲絕。對於辛普森給出的如此說法,警方依舊心存懷疑。

  終於,警方在經過了長達幾個月的艱難取證之後,1995年1月,備受人們關注的「辛普森殺妻案」正式開庭審理。當時的審理現場有眾多媒體記者以及普通市民,人們都想知道,這個黑人明星到底是出於什麼目的殺害自己的前妻和一個無辜的侍應生的。

  在開庭陳詞的時候,檢方堅決指控辛普森是有預謀地殺害前妻和侍應生的,這一切只是因為辛普森的嫉妒心和占有欲在作祟。檢方告訴法庭,辛普森在和前妻離婚之後一直很後悔,也對前妻和別的男人約會的事情充滿了嫉妒,這一切可以從辛普森曾經三番五次找前妻,希望兩人破鏡重圓看出來。

  同時,有目擊證人聲稱,在尼歌和高曼被害的當天下午,辛普森再次去找了自己的前妻,但是尼歌當時對辛普森的態度非常冷淡,由此可能使得辛普森萌發了殺機。對於高曼的被殺,檢方聲稱,辛普森可能是將高曼當成了和尼歌約會的男子,因而一怒之下錯殺了他。

  但是對於檢方的控訴,辛普森的律師提出了堅決的反對和強烈的質疑。他指出,辛普森當晚預約了去飛機場的計程車,如果他真要殺人,為什麼要預約計程車,讓司機當目擊證人呢?恐怕沒有人傻到要這麼做。

  同時,辛普森是一個毫無經驗的業餘殺手,對於這類殺手來說,在殺人的時候應該選擇更容易的槍枝,為什麼要使用刀呢?這樣不但難以處理作案工具,也會留下大量證據。

  在推翻了檢方的說法之後,辛普森的辯護律師指出,尼歌有可能是被販毒集團或者是黑手黨殺害的,因為尼歌是一個癮君子,她曾經購買過大量毒品,但沒有及時支付金錢;尼歌也有可能是被黑手黨的人殺害的,因為割喉殺人是黑手黨所慣用的殺人手段。

  與此同時,辯方律師還指出,尼歌和高曼有著非同尋常的關係,有目擊者證實,高曼曾經駕駛著尼歌價值15萬美元的白色法拉利牌高級跑車在街上兜風。

  還有資料顯示,高曼的背景似乎不一般,因為在1993年到1995年短短兩年時間裡,在高曼工作的那家義大利餐廳,竟然有四位雇員被謀殺或者神秘失蹤。由此可見,高曼的死與此有很大的關係。

  聽到辯方陳述,檢方拿出了他們的證據——在辛普森家裡的後花園找到的血手套。根據DNA的檢測結果,警方指出,這隻血手套上的血屬於被殺害的兩個人以及辛普森。

  可是,辯方律師再次發現了檢方的漏洞,當時發現血手套的福爾曼警官曾當庭陳述,在他發現血手套的時候,上面的血跡還是濕的。

  辯方律師指出,從案發到警方趕到的時間間隔,起碼有七個小時以上,在這段時間內,手套上的血跡絕對不會是濕的。由此可見,是有人偽造證據,而這個人就是福爾曼。

  值得注意的是,負責「辛普森殺妻案」以及進屋搜查證據的福爾曼警官是這起案子的「明星人物」,他被辛普森的辯護律師指控為種族歧視者。在過去的幾十年之中,福爾曼警官對黑人有著極大的歧視,經常使用「黑鬼」這個詞稱呼黑人。

  儘管對於辯方律師的指控,福爾曼警官作出了否認,可是當辯方律師出乎意料地拿出一盤錄像帶的時候,包括福爾曼在內的在場的所有人都震驚了。因為在這盤錄像帶里,福爾曼竟然在很短的時間內使用「黑鬼」這個詞多達十幾次。

  看著在法庭上深感震驚的旁聽者,辯方律師進一步指控了福爾曼之外的更多人。他指出,在警察局內,還有很多跟福爾曼一樣的種族歧視者,他們為了種族的偏見,故意栽贓嫁禍給辛普森,甚至偽造證據。辯方律師的有力控訴徹底摧毀了檢方證據的可信度。

  緊接著,為了證實辛普森是兇手,檢方又在眾目睽睽之下提出了讓辛普森試戴血手套的要求,而正是這個愚蠢的做法讓辛普森徹底擺脫了嫌疑。

  誰也沒有想到,案發現場所發現的那隻血手套太小了,儘管辛普森費了很大的勁,他依舊沒能將這隻血手套戴到手上。這回,辯方律師提出了對檢方更加強有力的駁斥,致使檢方的所有證據都徹底失效了。

  最後,眼看辛普森要擺脫嫌疑了,檢方又根據掌握的報警記錄,列舉了辛普森多年以來暴力虐待前妻尼歌的事實,他們希望陪審團能夠充分考慮這些證據,不讓辛普森逍遙法外。可是,這些證據無法證明辛普森是殺妻兇手,他最終被無罪釋放。

  辛普森的無罪釋放令當時在場的很多白人都無法接受,一個白人婦女甚至當庭流淚,哭訴道:美國完了。而另一邊的黑人卻是歡欣鼓舞,他們瘋狂地擁抱在一起,慶賀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洗脫冤屈。在他們看來,辛普森本來就是無罪的。

  2006年,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似乎已經忘記了當年的「辛普森殺妻案」,可是這時候,辛普森本人卻連續爆出兩個大冷門,一個是他準備出一本有關當年「殺妻」的書,即《如果我幹了》;另一個是他準備參加一個叫做「如果我幹了,這就是過程」的訪談節目,他將詳細描述自己實施殺妻的計劃和過程。

  毋庸置疑,辛普森的這一舉動再次吸引了人們的注意力,他又一次成為了聚光燈下的明星。只是,人們無法理解的是,辛普森為何在時隔這麼久之後跳出來承認自己是兇手。那麼,辛普森到底是不是殺害前妻以及高曼的兇手呢?

  犯罪心理分析

  辛普森於1947年7月9日出生於舊金山一個十分貧窮的黑人家庭,飽受白人的歧視。在十三歲的時候,辛普森加入了黑人幫派,成為了一名「波斯戰士」。當時辛普森到處惹是生非,並因此坐過牢。

  犯罪心理學家指出,正是因為這種特殊的成長環境,致使辛普森形成了暴力傾向,他總是試圖用拳頭去解決問題;也正是因為這一點,在辛普森和尼歌結婚之後,他總是對尼歌實施家暴,導致了兩人婚姻關係的破裂。

  辛普森本人十分熱衷於橄欖球,並且他表現出了這方面的天賦,為了改變自己的命運,辛普森在橄欖球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得到了回報。辛普森曾獲得過全美大學橄欖球聯賽的最高榮譽獎——海斯曼獎,並且辛普森還被譽為橄欖球職業比賽史上的最佳跑鋒。

  從體壇退出之後,辛普森沒有停歇,他又利用自己在體壇的影響力,積極投身到了影視業和GG業。辛普森可謂是真正改變了自己的命運,他由最初一個地位很低的美國黑人成了美國體育英雄和超級GG明星。

  可是,成名之後的辛普森卻發生了變化,他開始嫌棄自己的黑人身份,看不起和自己一樣的黑人。辛普森立誓,他要將自己打造成一個「外黑內白」的人。為此,辛普森積極投身於和白人的交往中,想方設法讓自己融入白人的社會裡。當時,圍繞在辛普森周圍的人幾乎全是白人。

  曾有媒體報導,為了擺脫別人對自己是黑人的看法,辛普森曾經不惜花費重金聘請語音校正專家,反覆練習自己的口音。最後,他終於改掉了自己一口濃重的黑人貧民區口音。

  犯罪心理學家指出,從辛普森成名之後的一系列瘋狂舉動可以看出,辛普森的內心是極其不自信的,因為當一個人越是追逐某種東西時,那就表明他心中越缺乏某種東西。辛普森一直努力讓自己成為一個白人,說明他在心裡對自己是一個黑人是極其不認可的,他看不起黑人,同時也看不起自己。

  其實在尼歌之前,辛普森還有一個黑人妻子,可是認識金髮碧眼的白人尼歌之後,辛普森立馬和自己的黑人妻子離婚了。從這一點上,完全可以看出辛普森是一個喜新厭舊的負心漢,只可惜,尼歌當時沒有看出來,嫁給了這個惡魔。

  尼歌和辛普森結婚之後,才發現辛普森是一個脾氣非常暴虐的人,經常對她拳打腳踢,同時,辛普森不改他的風流本性,在外面繼續「包二奶」。最後,忍無可忍的尼歌選擇了離開辛普森,兩人協議離婚。

  可是,離婚之後,辛普森似乎很不甘心,他是一個嫉妒心非常強的人,無法容忍自己的妻子和別的男人約會。他曾經三番五次地去找過尼歌,希望兩人重歸於好,但是這個願望最終落空了。

  犯罪心理學家指出,嫉妒心理是狹隘和自私的表現。嫉妒心理會讓人喪失理智,很多人都因為過度的嫉妒心理而犯下大錯,如果辛普森是殺害尼歌和高曼的真正兇手,那麼,肯定是由於嫉妒心理使然。

  最後,當「辛普森殺妻案」已經逐漸地淡出人們的視野時,辛普森又利用出書以及訪談的形式讓自己重新回到了聚光燈下,人們不解,辛普森為何要這麼做?

  犯罪心理學家指出,辛普森是一個有著很嚴重「自戀」情結的人,自從成名之後,他似乎很享受自己被關注的感覺,他不能容忍自己多年之後被公眾遺忘。他正是企圖通過這一另類的手段重新讓大眾來關注自己。

  同時,犯罪心理學家還指出,適時的釋放可以緩解精神上的壓力,如果辛普森真的是殺人兇手,那麼他多年以來都忍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現在,他之所以在多年之後公開宣傳這件事情,一定程度上是在宣洩自己長期壓抑的痛苦,讓自己飽受煎熬的心靈得到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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