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激情犯罪

2024-10-11 18:36:38 作者: 盛唐,楊珊珊

  ——北京大興摔嬰案

  直擊社會熱點

  社會熱點一:北京大興男子摔嬰案

  2013年7月23日晚上8點半左右,兩位剛剛刑滿釋放的男子開著車在路上行駛著,當這兩名男子走到北京大興區廡殿路西側一公交站旁打算停車的時候,一位推著嬰兒車(車裡是一名兩歲的女童)散步的婦女擋住了他們的路。

  為此,這兩名男子與這位母親激烈地爭吵了起來。在爭吵的過程中,其中一名叫韓磊的男子竟然動手打了這位母親,打完這位母親之後,他又將推車裡的孩子抱出來,舉過頭頂,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女童被摔在地上之後,這兩位男子趕緊駕車逃離了現場,而被摔的兩歲女童被好心人緊急送往了附近的醫院進行搶救,但是因為重度顱腦損傷,這個年僅兩歲的孩子在被摔幾天之後不幸死亡。

  

  這件事情引起了社會的極大反響,人們一致呼籲立馬將韓磊抓捕歸案。鑑於這次事件影響惡劣,北京警方也高度重視,迅速實施了抓捕犯罪兇手韓磊的行動。

  犯罪兇手韓磊是北京市豐臺區人,生於1971年,在摔童案發生之前,曾經因為盜竊罪而被判刑,直到今年才刑滿釋放。誰曾想到,剛邁出監獄沒有幾天,他又就犯下了令人髮指的罪行。

  事發第二天,也就是7月24日,警方將藏匿在房山區某溫泉會館裡的嫌疑犯韓磊抓捕歸案,隔天,另一名嫌疑犯李明也投案自首(李明因藏匿以及駕車帶著韓磊逃逸而觸犯法律)。

  2013年7月29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北京大興摔嬰案」犯罪嫌疑人韓磊依法批捕,以涉嫌窩藏罪對駕車幫助韓某逃離作案現場的李明依法批捕。

  2013年9月16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北京大興摔嬰案」開庭審理。在整個庭審的過程中,韓磊思維清晰、口齒伶俐,他十分冷靜地描述了摔嬰案件的始末並對自己行為進行了解釋。韓磊表示自己是近視眼,再加上自己喝了酒,他以為這個婦女推的是購物車,根本不知道裡面會有嬰兒,直到摔下去之後,韓磊才發現自己摔得是嬰兒。

  法院方面提出,儘管韓磊對自己的行為有所辯解,但是,在法律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嫌犯當庭翻供不大可能影響判決結果,反而如果被告人的認罪態度不好,很有可能會被加重處罰。

  對於韓磊的行為,「摔嬰案」的受害者一家希望對韓磊依法處理,並且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喪葬費和醫療費等共計272萬元。

  只是因為一次憤怒下的爭吵,竟然徒手將一個年僅兩歲的女孩子給摔死了,不管韓磊有多少藉口,他的行為不值得人們的原諒。

  社會熱點二:長春男子盜車殺嬰案

  2013年3月4日上午7時20分,四處遊蕩的周喜軍發現長春市西四環路與隆化路交匯處的超市門前停放著一輛銀灰色的豐田吉普車。

  盯著這輛車看了很久之後,周喜軍發現車的主人不在,附近也沒有其他人。周喜軍動了歪心思,他熟練地打開車門,開著車直奔高速公路而去。

  隨著離長春越來越遠,周喜軍慌亂又緊張的心情也開始平靜下來,這時,汽車的后座傳出「咿咿呀呀」的聲音,周喜軍回頭一看,發現這輛車上竟然有一個幾個月大的嬰兒。可能是長時間顛簸的緣故,孩子開始放聲大哭起來。

  嬰兒的哭聲使得本來就心虛的周喜軍更加緊張了,他害怕嬰兒的哭聲引起別人的注意,思考再三,周喜軍做出了讓他後悔的事情——將嬰兒掐死埋在了馬路邊的雪中。

  盜車一個小時之後,殺害兒童後內心緊張忐忑的周喜軍將盜來的車輛和車裡嬰兒的衣物通通丟棄在公主嶺市永發鄉營城子村,然後獨自畏罪潛逃。

  此時,丟失了車子和孩子的受害者十分著急,立馬聯繫了廣播電台和電視台,他們希望動員全城的力量來幫助自己尋找孩子。

  果然,受害者家屬所傳達的信息引起了長春市人民的關注,大家都非常牽掛孩子,人們積極行動起來向孩子的家人提供線索,並幫助他們尋找孩子。

  2013年3月5日,也就是事發的第二天,經過吉林省公安機關的努力,被盜的車輛找到了,但孩子仍然沒有下落。此時,人們更加憂心孩子,懷疑孩子是不是被綁架了,很多民眾甚至願意捐錢來贖回孩子。

  2013年3月5日,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犯罪兇手周喜軍承受不了內心的煎熬,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隨即將自己殺死嬰兒並埋在雪中的事實告知了警方。周喜軍向警方交代的犯罪事實讓那些關心孩子的人都寒了心,孩子的母親隨即精神崩潰,誰也想不到,會有人狠心地對一個天使般的嬰兒下手。

  據調查,周喜軍案發時48歲,是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有犯罪前科,曾在2002年因猥褻婦女而被公安機關勞教兩年。

  2013年5月27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依法審理了被告人周喜軍故意殺人以及盜竊案,並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周喜軍死刑。

  周喜軍盜車並殺害嬰兒的事件發生之後,人們對將孩子獨自放在車裡的行為進行了激烈的批評,希望通過這個真實的案例可以讓人們意識到「不要將孩子獨自放在車子裡」的重要性。

  犯罪心理分析

  從韓磊和周喜軍將嬰兒扼殺的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出,韓磊和周喜軍是這樣一種人:

  第一,殘忍冷酷,毫無悲憫之心。嬰兒就像天使,他們的微笑足以打動所有的人,可是卻沒有打動韓磊和周喜軍的心,由此可見他們兩人的殘忍和冷酷。

  第二,價值觀扭曲,將自己的安危和得失凌駕於他人生命之上。韓磊是因為與嬰兒的母親發生了爭吵,為了發泄自己的怒氣才將嬰兒摔下來的,而周喜軍是因為害怕嬰兒的哭聲會引起別人的注意,暴露自己的行蹤,所以,才不惜犧牲嬰兒的生命來保全自己。由此可以看出,在韓磊和周喜軍的眼裡,自己的情緒發泄和安危比孩子的生命都重要。

  但值得注意的是,周喜軍和韓磊的行為也有不一樣的地方,比如,周喜軍比韓磊有著更為明確的動機。周喜軍是為了躲避抓捕才殘忍地將嬰兒殺害,而韓磊基本上沒有什麼動機,僅僅屬於一時的意氣用事。

  韓磊的這種行為在犯罪心理學上被叫做「激情犯罪」,指行為人因為某種言行被激怒,在喪失自我控制能力的情況下,實施的暴力性犯罪行為。其實激情犯罪者在犯罪乃至殺人的時候,自己往往也無法解釋當初為什麼會做出那樣的行為,為什麼「惡」會在一瞬間降臨到自己的身上。犯罪心理專家經過調查發現,激情犯罪者往往屬於衝動控制障礙型人格。

  對於衝動控制障礙型人格的人來說,他們在情緒爆發的時候,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很容易做出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激情之下殺人並不等於精神病殺人,他們還是需要為此負刑事責任,法院會依據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來量刑,嚴重的仍然會被處以極刑。

  心理小貼士

  從周喜軍和韓磊殺嬰的事件中,我們至少可以得到兩點啟示:

  一方面,對於周喜軍和韓磊這樣的暴徒來說,學會擁有一顆悲憫之心是非常重要的。在心理學上,一個人的悲憫之心是愛和善的凝結和延伸。

  同時,要學會理智地控制自己的情緒,凡事三思而後行。不管是周喜軍,還是韓磊,他們在犯罪的時候都處於情緒比較激動和失去理智的狀態下,如果多點時間讓他們平靜和思考一會,有可能就不會幹出那樣的事情。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理智地控制自己的情緒,秉持「君子動口不動手」的原則,多「以理服人」,而不是用自己的拳頭和蠻力來解決問題。

  另一方面,周喜軍和韓磊的事件也給所有的父母一個警示:在照顧孩子的時候,要注意一些細節問題:

  第一,下車的時候不要忘記鎖車,更不要將孩子鎖在車裡,一定要將孩子一起抱走;

  第二,孩子在身邊的時候,要時時刻刻關注孩子的安全,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

  第三,開車的時候不要讓孩子坐副駕駛的位置,如果孩子年幼,家長一定要在旁邊看護;

  第四,父母在倒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孩子是否在身邊,並且禁止孩子在車裡隨便觸摸,防止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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