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我國古代兵役制

2024-10-11 18:21:40 作者: 吳晗

  我國古代的兵制,可以從周代講起。商以前,大約還是部落兵,氏族部落成員都有當兵的義務。

  周代的兵,基本上仍然是部落兵,只有周族的貴族、自由民(除奴隸外的居民)才有當兵的權利和義務。周時是車戰,車是戰鬥的核心。看《左傳》的記載,我們知道春秋時期,各諸侯國出兵,還是以「乘」為單位來計算軍力大小的,比如說「七百乘」「五百乘」等,意思就是指七百輛戰車、五百輛戰車。國越大越強,車數越多。

  周族以外被周征服的各族人,大約還不服兵役,他們沒有當兵的權利。

  

  戰國時期,兵制起了變化。戰國以前,只見有用馬拉車、拉東西的記載,還沒有看見有關人騎馬的記載。戰國時,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學會了匈奴人騎馬打仗的技術,從此漢人歷史上才開始有了騎兵。同時由於這時士兵的來源擴大,以前不服兵役的人,現在也服兵役了,步兵的地位顯得日漸重要起來。由於騎兵的出現、步兵的增多,那種呆笨的車戰方法逐漸被淘汰。騎兵、步兵逐漸成為主要的兵種。春秋時期,兩國交戰,出車多不過數百乘,若是超過千乘以上,那就要算很大的戰爭了;可是到戰國時,參戰雙方動不動一來就是步騎幾萬人,甚至幾十萬人,這是以車戰為主的春秋時代的人很難想像的。這個事實,反映了春秋戰國時代作戰方法的巨大變革。

  經過戰國時期的醞釀和發展,到秦漢統一國家時期,便出現了全國規模的「徵兵制」。

  就漢代來說,年滿二十一歲到五十六歲的男子,每人一生都要服兩年的兵役。一年在地方上,一年在京師或者在邊疆。漢代守衛京師的兵,稱為「南北軍」;「南軍」守衛宮廷,「北軍」守衛京城。地方兵有「樓船」(水兵,多在江南)、「材官」(步兵,多在關東,即函谷關以東)和「騎士」(騎兵,多在北方邊郡)的分別。漢代的兵役,不分貴賤,只要是編入戶口冊籍的人,都要負擔。

  魏晉時期出現了「世兵制」。

  「世兵」就是世代為兵,父親是兵,兒子就一定做兵。這種世兵制,一直延續到南北朝時期。這時期,兵民是分離的。民有民的戶籍,民戶歸郡縣管理;兵有兵籍,兵家稱作「士家」「軍戶」,士家、軍戶受軍府管理。兵的身份是低的,必須經過放免,才能取得普通人的身份。

  南北朝後期,在北朝又出現了「府兵制」。

  北魏拓跋氏是鮮卑人,統一北中國時,還處在氏族部落向階級社會過渡的階段。拓跋部落聯盟的成員,都有當兵的義務。北朝前期,北方的漢人一般不服兵役,只有拓跋鮮卑的部落兵。

  北朝後期,北方分裂為東魏、西魏。西魏地居關中,地方經濟比較落後,人口比較少,力量較弱。西魏執掌政權的宇文泰一方面吸收漢人為兵,另一方面仍採取鮮卑人的部落兵形式,創置了府兵制。

  從創置(西魏時)到破壞(唐中葉),府兵制前後維持了二百多年的時間。但這制度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在西魏北周時,府兵制的部落形式很明顯,有六個「柱國」率領全部軍隊,「柱國」就好像部落的酋長,其部下都得改從「柱國」之姓。府兵不屬於郡縣管轄,和民籍是分開的;他們只管打仗,不負擔其他賦稅的義務。唐時,全國置有六百多個府,關中即占二百六十多個。設府的地方,人民有當府兵的義務;不設府的地方,人民不服兵役。

  到唐中葉以後,募兵制逐漸成為主要的兵制形式。

  作為其他兵制的補充,在戰國時期就出現了募兵制。漢武帝時期、東漢時期、南北朝時期,都有過募兵。募兵成為主要的兵制,是在唐中葉以後。特別是宋朝時候,統治者把招兵看成緩和階級矛盾的妙法,養兵數目不斷增加,宋仁宗時候,有兵一百二十多萬人,其中禁軍(中央軍)就有八十多萬人。

  募兵是兵民分離的純粹職業兵。

  到了明朝,又有「衛所制」。軍隊組織有「衛」「所」兩級。一衛兵士有五千六百人,衛有指揮使。衛下有千戶所,千戶所下有百戶所。小據點設所,大據點設衛。初設衛、所時,兵士來源,除明初現有的軍隊外,以後主要是從人民中抽調來的。明朝衛、所的軍人是世襲的,兵士有特殊的社會身份,稱作「軍戶」。軍戶一般都參加屯田,軍隊的給養就由屯田來解決。衛所制有些像世兵制,又有些像府兵制。

  清初的兵制是「八旗」兵。最初,一「旗」就是一個部落,八旗就是滿族的部落聯盟。八旗兵就是滿族的部落兵。八旗制是清太祖努爾哈赤時逐步建立起來的。八旗的基層組織是「牛錄」,一牛錄為三百人。牛錄之上有「甲喇」,甲喇之上有「固山」,固山即「旗」。牛錄、甲喇、固山之長稱「額真」,實即各級的大小酋長。隨著滿族的階級分化,部落進入國家,八旗兵也就成為王公貴族的兵了。

  清軍入關後又有「綠營兵」,綠營兵是以漢人為基礎組成的軍隊。

  (何茲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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