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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於溺愛的「唐朝第一美人」

2024-10-11 17:44:40 作者: 歷史君

  01

  有些人給孩子起名很隨意,比如筆者家一個親戚,都快臨盆了還去趕集,結果把娃娃生在路上,起名的時候,孩子他爹說,娃娃是生在路上的,就叫他「路娃兒」吧,全家人一致贊同。

  如此隨意地給孩子起名,唐朝也發生過一次,所不同的是,那個娃娃是個女娃娃,她爹給她起的名字叫「裹兒」,又因姓李,便叫「李裹兒」。

  更不同的是,那家人可不是一般人,與我家親戚相比,是天上地下的差別。

  李裹兒,唐朝著名的安樂公主,父親是唐中宗李顯,母親是韋皇后。

  李顯是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武則天第三子,本無資格當太子,但當他哥章懷太子李賢被廢後,他頂替哥哥被立為太子。

  後來,李顯也沒逃脫被廢的命運,而且那時,他都已經坐上龍椅了,被臨朝稱制的老媽武則天廢為廬陵王。

  然後他就被趕出了長安,先是被軟禁於均州,後又被軟禁於房州,前後達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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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顯被趕出長安時,陪伴他的只有妃子韋氏。

  軟禁期間,李顯不但生活艱難,精神狀態更是一天比一天差,尤其是武則天登上皇帝寶座、開始大肆殺戮李唐宗室子弟後,李顯更是惶惶不可終日,晚上常從噩夢中驚醒,每當聽說武則天要派使臣來「找」他,就嚇得全身發抖。

  這種日子真是生不如死,乾脆死了算了。

  每當他想死的時候,韋氏就勸他說,「禍福無常,寧失一死,何遽如是」——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禍福並非一成不變,說不定哪一天,壞事就變成好事了呢,也許明天就雨過天晴了呢,你何必這麼急著去死!

  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李裹兒她媽生下了她。

  當時他們正在赴房州途中,她媽生她時的情景,與我那親戚把孩子生在路上極為相似。

  生下孩子後,李顯脫下衣服把孩子隨便一裹,繼續上路。

  於是,她叫李裹兒。

  02

  韋氏當時是動了胎氣,提前生下了孩子,也就是說,李裹兒是個早產兒。

  誰也沒想到,這個早產兒,十三歲的時候就出落成了一個大美女,不但姿色美艷,有唐朝第一美女之稱,而且聰明伶俐,深受父母喜愛。

  仿佛是為了彌補女兒過去跟著他們受的苦,李顯夫婦對這個女兒的喜愛,從一開始就變成了溺愛,要什麼給什麼。

  女兒的要求,無論多麼離譜,在他們看來都是正當的,都應該得到滿足,所謂「聽其所欲,無不允許」。

  父母無條件的溺愛,對她的要求有條件要滿足、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滿足,決定了李裹兒性格的養成,驕傲任性、蠻橫霸道,成了她的標配。

  父母的溺愛,也是對她明顯的「暗示」:整個世界都是你的,只要你想,便沒有得不到的。

  既然整個世界都是她的,那麼她當然就可以為所欲為,所以,當神龍元年張柬之等人發動政變把武則天趕下台、李顯重新登上帝位,「恃其寵愛」的安樂公主李裹兒,便大肆賣官鬻爵,經她手誕生的「斜封官」(也叫「墨敕斜封官」,是非正式任命官員,是當時人們對由非正式程序任命的官員的一種蔑視性稱呼)之多,仿佛茅廁里的蛆一樣,充滿了安樂公主府。

  這裡需要說明一下:李顯重登帝位之後,竟然允許他的七個女兒開置府署,其中就包括安樂公主李裹兒,而她這個公主,府屬官員特別多,所謂「尤為浮濫」。

  據《新唐書》,從安樂公主手中買官的人,不是屠夫,就是販夫走卒,所謂「皆出屠販」。

  這些人當官後能幹什麼,也就可想而知了——工作幹不了,但把買官花的錢加倍撈回來,還是做得到的。

  李裹兒的胡作非為,自然不局限於大肆賣官鬻爵,她還曾自做詔書,把前面的內容蒙住,然後叫她爹畫押,她爹也不管被蒙住的內容是什麼,來者不拒,統統「笑從之」。

  為毛要把前面的內容蒙住?因為她自己都覺得那些內容太過分,估計她爹不會同意,所以才要把它蒙住。

  誰知道她爹根本不在乎,早知如此,何必費那個勁!

  03

  這個公主的所作所為,是不是有點毀三觀?

  這算什麼,比這更過分的事,她也幹過呢——有一次,她竟然叫她爹立她為皇太女。

  遭左僕射魏元忠勸諫後,李裹兒竟然當著她爹的面勃然大怒:「魏元忠這個老傢伙懂個球,他不過是個既愚昧又頑固的山東佬而已,國家大事怎能與他商議?既然爹你能當皇帝,我本是皇帝之女,為毛不能?」

  毫不掩飾當皇帝的野心!

  當時的皇太子是李重俊,李顯第三子。

  在李裹兒眼裡,這個與她不是一個媽生的哥哥,當然不如她「貴重」,她和老公武崇訓(武三思之子)總是侮辱性地叫這個哥哥為「奴」。

  她還認為這個哥哥不配當皇太子,將來更不配當皇帝,應該讓給她,在老公武崇訓慫恿下,多次請求他爹李顯將李重俊廢了。

  這要求實在太過分,超出了李顯能夠容忍的底線,李顯才沒答應。

  李裹兒對李重俊肆無忌憚的凌辱,和對皇太子地位的覬覦,把李重俊氣得七竅生煙,以至於失去冷靜,於景龍元年(公元707年)七月發動政變(史稱「景龍政變」),帶兵沖入武三思家,首先殺了武崇訓和他爹武三思,然後到處找李裹兒和她媽韋皇后。

  可惜,關鍵時刻手下軍官王歡喜等人倒戈,殺了助他政變的左羽林大將軍李多祚、右羽林將軍李思沖及李承況、獨孤禕之、沙吒忠義等人,導致政變失敗,李重俊逃往終南山,在一個樹林休息時,被左右親信殺害。

  「景龍政變」後,李顯仍未醒悟,對李裹兒等女兒的溺愛更是變本加厲,比如她和長寧公主、定安公主三家家丁一起搞壞事,搶掠平民子女做奴婢,落到左台侍御史袁從義手裡,安樂公主一告狀,李顯就命令袁從義全部釋放。

  袁從義的骨頭也還算硬:「陛下包庇公主的錯誤,算什麼以身作則?今後如何治理天下?臣知道放了那些狗奴才就會沒事,不然就會得罪公主,但我寧願得罪公主倒霉,也不願因違反陛下制定的法律而苟且偷生!」

  然而,胳膊終究擰不過大腿,何況在皇帝面前,一個小小的侍御史連胳膊都算不上,充其量算一根小指頭,在皇帝老兒的強大壓力下,袁從義不得不放了那些狗奴才。

  景龍四年六月,唐中宗李顯終於嘗到了溺愛的滋味,被這個女兒和她媽韋皇后,合謀下毒害死,終年五十五歲。

  與母親合謀毒死父親不久,李裹兒的生命,也走到了盡頭。

  當臨淄王李隆基得知韋皇后想效仿武則天,決定先下手為強,果斷髮動政變(史稱「唐隆政變」),率領禁軍攻入宮中。

  李隆基帶兵攻入宮中時,李裹兒正在對著鏡子畫眉,聞訊而逃的時候被追兵一刀砍了。

  據《唐語林》,一百多年後,唐宣宗還在拿李裹兒當反面教材教育子女:「上(唐宣宗)常誨曰:『無輕待夫,無干預時事。』又降御札勖勵,其末曰:『苟違吾戒,當有太平、安樂之禍。汝其勉之!』」

  言下之意就是你們若不聽老子的告誡,太平公主和李裹兒就是你們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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