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得罪武則天,孫子慘遭報復
2024-10-11 17:44:20
作者: 歷史君
01
唐高宗李治當老大當得不耐煩了,想把位子讓給武則天,把大臣們召集攏來:大家議一論吧,這事兒幹得干不得?
幹得個錘子啊,當然干不得,大臣們普遍反對,中書令(相當於宰相)郝處俊反對得最厲害:「《禮經》云:『天子理陽道,後治陰德。』然則帝之與後,猶日之與月,陰之與陽,各有所主,不相奪也。若失其序,上則謫見於天,下則禍成於人。昔魏文帝著令『帝崩,不許皇后臨朝』,今陛下奈何欲身傳位天后乎?天下者,高祖、太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正應謹守宗廟,傳之子孫,不宜持國與人,以喪厥家。」
皇上你是天子啊,是太陽啊,皇后只不過是個月亮,《禮經》說得好,「天子理陽道,後治陰德」,太陽有太陽的職責,月亮有月亮的職責,怎麼能讓月亮做太陽該做的事情呢?過去魏文帝有明文規定,天子駕崩後皇后不得臨朝,何況天下是高祖、太宗的天下,不是陛下你的天下,正確的做法是牢牢守住宗廟,將來傳給子孫,傳給外人是拿國家做私人人情啊,請陛下三思。
唐高宗不說話,像一堵沉默的牆,那麼多人推,他都不倒。
那就再推一把,看他倒不倒。
推這一把的,是中書侍郎李義琰:「處俊所引經典,其言至忠,唯聖慮無疑,則蒼生幸甚。」
——處俊的話雖不好聽,但他忠心耿耿,他引的又是經典,陛下若是聽得進去,則是天下蒼生的福氣,不然,天下蒼生就慘了。
唐高宗這才打消了那個念頭。
02
公元683年十二月,李治掛掉了,掛掉之前留了個遺詔:太子李顯於柩前即位,軍國大事有不能裁決者,由天后(武則天)決定。
四天以後,李顯即位,是為唐中宗,尊武則天為皇太后。
兩個月後,武則天就找了個藉口,把李顯廢為廬陵王,將其趕到房州,立第四子李旦為帝,是為唐睿宗,武則天臨朝稱制,自專朝政。
對這個胃口極大的女人來說,臨朝稱制充其量吃了個半飽,自立為帝才能讓她吃飽。
公元690年,武則天宣布改唐為周,自立為帝,定都洛陽。
吃飽後,武則天幹了一系列「大事」,其中之一,就是對之前反對她吃飽的人,展開殘酷的報復。
實際上,在李治掛掉之前,武則天就想報復郝處俊了,但這個老傢伙身居高位,不是一般的小爬蟲,加上一貫謹言慎行,抓不住他的小辮子,竟然讓這個老傢伙,活到了正常死亡。
據《舊唐書》記載,郝處俊死於唐高宗開(左光右霍)元年(681年),終年七十五歲,雖然是病死的,也算壽終正寢,在那個時代,也算是高壽了。
據說,郝處俊下葬後,一個書生路過他的墳墓,看了看他的墳墓,嘆了口氣說:「葬壓龍角,其棺必斫。」
後來,書生的預言果然變成了現實,死後多年,武則天還把郝處俊的墳墓挖了,對其屍骨處以「屍刑」。
03
郝處俊育有二子,一名郝北叟,為司諫郎,一名郝南容,為秘書郎。
郝處俊死後多年,武則天開始報仇。
那時,他的兩個兒子都已離開人世,武則天的屠刀,便舉向了他的孫子郝象賢。
有關史料未載明郝處俊這個孫子,到底是他大兒子的兒子,還是他小兒子的兒子,只是交代說,這個名叫郝象賢的小子,從小就弱不禁風,比女孩子還女孩子,哥們兒還給他起了個「寵之」的外號,當著他老爸的面,也這麼叫,弄得他老爸哭笑不得:「乾脆把你那些損友請來,老爸我擺一桌酒席,正式命名你為寵之得了。」
郝象賢真的把損友們都請了來,這說明他不但像個女孩子,還有點傻,而他老爸,也不避諱這一點,席上對大家拱拱手說:「各位小盆友,我這兒子是傻了點,但沒辦法,請各位嘴下留情,傷了我倒不要緊,千萬別傷了他爺爺啊。」說著說著竟然哭了,損友們一看玩笑開大了,也有點不好意思,飯也不吃了,酒也不喝了,紛紛走人。
這麼可憐的一個娃娃,武則天忍心拿他報仇嗎?
有什麼不忍心的?替罪羊替罪羊,既然是羊,拿來替替罪有何不可?
於是,時為太子通事舍人,也就是替太子跑跑腿的小官,手無縛雞之力的郝象賢,被人告發謀反。
04
一桿紅纓槍恐怕都拿不動的「女孩子」謀反,聽起來就是個笑話,但最高領導說你謀反,你能不「謀反」嗎?
《資治通鑑》記載得很清楚,郝象賢「謀反」這事兒,是被人誣告的——「太后有憾於處俊,會奴誣告象賢反,太后命周興鞫之,致象賢族罪」。
雖然沒有明確指出誣告郝象賢謀反的那個奴僕,是武則天指使的,但這不是和尚頭上的虱子,擺明了嗎?
然後就是命周興審判。
周興是誰?史上有名的酷吏,因極力支持武則天而受武則天重用,執掌刑獄的他最擅長逼供,為了逼供,他發明了「定百脈」「喘不得」等十號大枷,以及其他多種駭人聽聞的酷刑,使囚犯一看到這些刑具就「戰慄流汗,望風自誣」,他還與其他酷吏狼狽為奸,任意給人羅織罪名,被他冤殺的,先後達數千人。
把案子交給這樣的酷吏,武則天算是找對人了,而且周興完全讀懂了武則天的心——老太婆既然想讓郝家斷子絕孫,我就滿足老太太的心愿,於是宣布滅郝家三族。
有官員想打抱不平,那孩子怎麼會謀反呢,誰信呢,說他謀反,還不如說太陽打西邊或者南邊出來,結果被判連坐罷官。
郝象賢雖然天生文弱,倒也不乏男兒血性,押赴刑場的路上,一直不停地大聲辱罵武則天那條「老母狗」,當眾宣揚武則天在宮裡乾的那些醜事,那些見不得人的勾當(發揚宮中隱慝),周興為了堵他的嘴,就在他嘴裡塞了一根木頭。
老娘的醜事你也敢揭!憤怒至極的武則天等不到行刑,命殿前侍衛直接把郝象賢打死,然後肢解其屍體。
這樣仍不解恨,又把他爺爺和他父母的屍骨從墳墓里挖出來,一把火燒成了灰。
從此以後,為了讓犯人「閉嘴」,武則天當政時期,每當行刑殺人,都要在犯人嘴裡塞個木頭。
雖然沒有明確寫入法律條文,但作為潛規則,行刑前在犯人嘴裡塞木頭,在武則天當政的十五年裡,都是執法者必須完成的「工作」。
哪怕再牛的人,也有害怕的東東啊。
只要不做虧心事,鬼找上門來都不用怕,何況是一個將死的罪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