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諭新民

2024-10-13 15:56:39 作者: (日)岡田武彥

  王陽明剿滅漳州匪患之後,針對當地百姓及歸順民頒發《告諭新民》(《王文成公全書》卷十六),其行文言辭懇切、感情真摯,讀之令人感動佩服不已。此文也充分展現出王陽明的儒者本色。

  爾等各安生理,父老教訓子弟,頭目人等撫緝下人,俱要勤爾農業、守爾門戶、愛爾身命、保爾室家、孝順爾父母、撫養爾子孫,無有為善而不蒙福,無有為惡而不受殃,毋以眾暴寡,毋以強凌弱,爾等務興禮義之習,永為良善之民。子弟群小中或有不遵教誨,出外生事為非者,父老頭目即與執送官府,明正典刑,一則彰明爾等為善去惡之誠,一則剪除良莠,免致延蔓,貽累爾等良善。

  吾今奉命巡撫是方,惟欲爾等小民安居樂業,共享太平。所恨才識短淺,雖懷愛民之心,未有愛民之政。近因督徵象湖、可塘諸處賊巢,悉已擒斬掃蕩。駐軍於此,當茲春耕,甚欲親至爾等所居鄉村,面問疾苦。又恐跟隨人眾,或至勞擾爾民,特遣官耆諭告,及以布匹頒賜父老頭目人等,見吾勤勤撫恤之心。餘人眾多,不能遍及,各宜體悉此意。

  由於王陽明體察民意、深知民心,此公文才算得上恩威並重,其字裡行間流露出的愛民之情,更令人感動不已。雖然朱熹等儒者也以教化百姓為己任,但王陽明所採取的方式更為直接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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