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意義的評價
2024-10-11 12:48:45
作者: (奧)阿爾弗雷德·阿德勒
現在我們可以理解為何保證人類生存安全的所有規則,包括法律條款、圖騰和戒律、迷信和教育都必須適應群居生活的需要了!我們曾經在上文列舉了一個有關宗教的例子,我們的結論是:適應群居生活是一種最重要的心理功能,它對個體和社會舉足輕重。
我們所謂的正義、正直和人性的閃光點,都只不過是人們在完成社會需求時產生的一種滿足感。社會需求塑造了人類靈魂並指引著人類活動的方向,責任感、忠誠、坦率、誠實等美德只能從群體生活的普遍原理中衍生並維持,我們只有將個人放到群體中才能評判他的品行優劣。良好的品行,如獲得科學、政治或藝術成就,僅當具有普遍適用的價值時才能產生巨大的影響。
我們根據一定的標準評價個體行為,而評價的高低取決於他們對普通大眾的貢獻大小。這種標準就是在理想狀態下的人類行為。他應該通過造福社會的方式完成當前任務並戰勝困難;他應該將追求更強的社會感作為自己的目標。用我們同行卡爾·米勒的話來說,就是這些人「都必須遵守社會法則而生活」。
本章節來源於𝘣𝘢𝘯𝘹𝘪𝘢𝘣𝘢.𝘤𝘰𝘮
隨著我們探討的深入,您將愈發強烈地感受到,任何適應能力強的人都必定具有強烈的團體意識,而且他們必定時常運用完善自我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