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歷史的教訓書系(套裝共5冊)> 第十七章 司馬氏滅亡的原因

第十七章 司馬氏滅亡的原因

2024-10-11 10:02:46 作者: 吳晗,孟森,呂思勉,張蔭麟,岑仲勉

  誰都知道,西晉之所以滅亡,由於八王之亂。而八王之亂,則是因惠帝的自殺其太子而引起的。

  

  我寫了一篇《司馬懿如何人》,有人讀了問我道:「依你的說法,要求成功的,倒只要用嚴刑峻法,壓制其下了。」這又不然,司馬氏之所以能成功,能用嚴刑峻法,壓制自己手下的武人,使其不敢十分胡行,固然是其一個原因;然而他的使用嚴刑峻法,主要的還不是為著約束自己手下的人,倒是用來對付政敵的。那麼,用來嚴約自己手下的人,是他成功的因素,用嚴酷的手段對付政敵,就成為他失敗的因素了。

  誰都知道,歷代用法的嚴峻,無有過於魏晉之間的。不但動輒族誅,就是嫁出的女兒,也不能免。他的所以如此,無非用恐怖政策,懾服異己,使其不敢有所舉動罷了。他成功了麼?倘使這種政策而用諸今日,反對他的,將是廣大的人民,必非嚴刑峻法所能絕其反動的根株。即在昔日,反對他的僅是少數的政敵,並沒有廣大的人民作為基礎,似乎給他壓下去了。然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恐怖政策的結果,還是不免於自害自。

  誰都知道,西晉之所以滅亡,由於八王之亂。而八王之亂,則是因惠帝的自殺其太子而引起的。原來晉武帝的兒子是晉惠帝,他的皇后就是上篇所說的賈充的女兒。惠帝的太子非其所生,賈后就蒙蔽惠帝,把他廢掉,後來又把他殺掉。八王之亂就藉此為由而開始,遞推遞演,終至於不可收拾了。當太子被殺之時,有一個喚做閻纘的,自己帶著棺材,以表示必死的決心,上書替太子伸冤,不見省。後來惠帝又立他的孫兒子做皇太孫。閻纘怕再有他禍,又詣闕上書。他的書中引證前代的三件事:

  其一,漢高祖出去打仗,路過趙國,當時趙王喚做張敖,乃是漢高祖的女婿,迎見執禮甚恭,而漢高祖是流氓出身,喜歡罵人,漫罵他。趙王不敢如何,他的宰相喚做貫高,卻聽著不平,於是伏兵謀殺高祖。事情發覺了,這自然要連累到趙王,於是他被逮入京。貫高卻真是個硬漢,隨王到京一律承當,說都是自己所做的事,趙王全不知情。雖然受盡酷刑,口供始終不改,趙王因此得免。即貫高,漢高祖也並不辦他的罪,還有趙王之臣田叔等十人,冒充趙王的家奴,隨王到京保護服侍他,則還受到漢高祖的獎賞。

  其二,漢高祖的皇后姓呂。這便是高祖死後,他的兒子惠帝在位時,實握朝權七年;惠帝死後,又臨朝稱制八年,在中國歷史上,和唐朝的武則天並稱的呂后。呂后是很有才能的。漢高祖平定天下後,東奔西走,不皇寧處。京城裡的事情,實際都是交給她。漢高祖是個好色之徒。起兵之後寵愛了一個戚夫人,生子趙王如意。意欲廢掉惠帝,把他立做太子,因顧慮呂后的實力,未能如願。高祖在日,呂后無如戚夫人何,到高祖死後,便把她囚了起來,又召趙王入京,趙王的宰相周昌,知道她沒有好意,留王不遣,如此者三次,呂后乃先召周昌入京,再召趙王。趙王到後,就把他母子一併殺害了。然而對於周昌,呂后卻沒有得罪他。

  其三,是漢武帝的事情。漢武帝的皇后姓衛,生子名據,立為太子。後來他的諡法,是個戾字,所以稱為戾太子。漢武帝是個喜怒無常、賞罰無章之徒,他又很迷信,到晚年更多疑忌。總疑心人家要用巫術去謀害他,這便是所謂「巫蠱」。於是有個喚做江充的,和太子有隙,就藉以誣陷太子。太子明知道武帝偏見任性,既被誣陷之後,向他辯白是無益的,於是不想辯白,而竟詐傳武帝的詔旨,發兵捕殺江充。這一來,武帝說太子造反了。發兵叫宰相帶著兵去打他,太子戰敗逃出去,給追捕的人追到了,自殺。皇后亦自殺於京城之內,太子有三個兒子都被殺,只有一個孫兒,就是武帝的曾孫,因年幼系獄。後來武帝也知道太子的冤枉了,江充和迫害太子的人,多遭族誅。然皇曾孫仍系獄未釋。再後來,武帝害病了,當時又有一種迷信稱為「望氣」。望氣的人說:「長安獄中有天子氣。」於是武帝下詔,要把拘禁在獄中的囚徒,盡數殺掉。這真是不成事體,幸得當時有個法官喚做丙吉的關了獄門,拒絕詔旨,皇曾孫才得保全,這就是後來的宣帝。然武帝用刑雖濫,對於丙吉,卻也沒有得罪他。

  閻纘引這三件事說:當時用法太酷,動輒滅門,所以使人不敢盡忠。他又說:倘使當時的人能像周昌、丙吉一般,暫時拒絕詔旨,太子固然可以不死,就是有些人,能夠跟隨太子,局面也總要好些。然而太子被廢出宮之時,他的臣子有些在路上望車拜辭,還被逮捕送到監獄之中治罪,還有何人敢說話呢?然則晉朝恐怖政策,箝制其下,不是自殺其子孫麼?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他自己的政策貽害自己的子孫,誰能為他惋惜?然而政權在他手裡,政治上的事情是最宜「氣疏以達」,把各方面的意思,都反映出來的。最忌自行封鎖,致處於耳無聞、目無見的地位。現在執掌政權的,用恐怖他人的政策,封鎖自己。於是政治大壞,人民卻連帶著遭殃了,這真可為之三嘆。

  當大局動盪之時,一切事情都不上軌道,握有實權的人,很容易用嚴刑峻法,取快一時,這也是古今之通弊。魏晉間的嚴刑峻法,還不自司馬氏始,當時曹操、孫權手下,都有所謂校事,就是今世所謂特務。曹操手下有一個人喚做高柔,曾力諫曹操,說這班人用不得,而曹操不聽。至於孫權,則連他自己的太子亦不以此種辦法為然,而孫權亦不聽。曹操、孫權的出此,或者還不全是私心,而是有整頓政治的思想,因為他們的校事,並不是用來對付人民,倒是用來對付官吏的。這看後來孫權的覺悟,由於其信臣朱據的被誣,而魏文帝(曹丕)時,程昱的孫兒程曉疏論此事,稱其「上察官屬,下攝眾司」,就可知道了。然而還是不勝其弊。可見用法而出於正式的法律和司法機關以外,總是弊余於利的。若其用途而非以對付官吏,則更不必論了。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