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明末的奴變
2024-10-11 09:58:03
作者: 吳晗,孟森,呂思勉,張蔭麟,岑仲勉
奴隸在統治集團的政治和軍力控制之下,受盡了虐待,受盡了侮辱。然而,一旦這集團腐爛了,政治崩潰了,軍隊解體了,整個社會組織渙散無力了,他們便一哄而起,要索賣身契,解放自己和他的家族了。
明代末年的奴隸——奴隸解放運動,可以說是歷史上最光輝的一件大事。該運動從崇禎十六年到弘光元年(1644—1646),地域從湖北蔓延到江浙。
徐鼒《小腆紀年》卷二:
崇禎十六年(1643)四月,張獻忠連陷麻城。楚士大夫仆隸之盛甲天下,而麻城尤甲於全楚。梅劉田李諸姓家僮不下三四千人,雄張里閭間。寇之將作也,(奴)思齊以民伍為相蔽,聽其糾率同黨,坎牲為盟為里仁會。諸家兢飾衣冠以誇耀之,其人遂炮烙衣冠,推刃故主,城中大亂。城外義兵圍之,里仁會之人大懼,其渠湯志殺諸生六十人,而推其與己合者曰周文江為主,縋城求救於獻忠。獻忠自殘破後,步卒多降於自成,麾下惟騎士七千人,聞麻城使至,大喜,進兵城下,義兵解圍走,獻忠逐入麻城,城中降者五萬七千人,獻忠別立一軍名曰新營,改麻城為州,以文江知州事。
次年北都政權覆滅後,嘉定又起奴變,《小腆紀年》卷六:
崇禎十七年(1644)五月,嘉定華生家客勾合他家奴及群不逞近萬人,突起劫殺,各縛其主而數之,倨坐索身契。蘇松巡撫祁彪佳捕斬數人,余盡掩詣獄,令曰,有原主來者得免死,於是諸奴搏顙行匄原主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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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堡《偏行堂集》卷六《朱它園傳》:
東南故家奴樹黨叛主,所在橫行。翁家豢奴謀乘宗祠長至之祀,圍而焚之。翁即從山中,歸預祭畢,門外劍戟林立,翁久以恩信孚諸健兒,里無賴聞聲輒斂手。
至是出叱之去,群奴盡靡,翁密語當塗,誅其首惡,主僕之分始明。
雖然被地方政府用軍力壓服,可是這場運動還是在繼續發展,《研堂見聞雜記》記1646年婁縣的情形:
乙酉亂,奴中有黠者,倡為索契之說,以鼎革故,奴例何得如初。一呼千應,各至主門,立逼身契。主人捧紙待,稍後時即舉火焚屋,間有縛主人者。雖最相得受恩,此時各易面孔為虎狼,老拳惡聲相加。凡小奚佃婢在主人所者,立即扶出,不得緩半刻。其大家不習井飪事者,不得不自舉火。自城及鎮及各村,而東村尤甚,鳴鑼聚眾,每日有數千人,鼓譟而行,群夫至家,主人落魄,焚劫殺掠,反掌間耳,如是數日而勢稍定。
建州政權在各地奠定以後,這些舊地主官僚和資本家又得到新主人的蔭蔽,他們替新主人鎮壓人民、維持秩序、搜括財富、徵發勞役,自然,所得到的報酬是財產的尊重和奴隸的控制。
一部分人民的厄運,又因大清帝國的成立,而延續了將近三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