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胡藍黨案

2024-10-11 09:57:09 作者: 吳晗,孟森,呂思勉,張蔭麟,岑仲勉

  以朱元璋為首的淮西農民武裝集團,在起事時是堅決反對當時占統治地位的蒙漢地主階級的,但在取得勝利以後,便都轉化為擁有大量土地、佃戶的大地主,成為皇帝、國公、列侯,高官顯爵,治理六千萬臣民的封建統治階級了。

  洪武四年(1371)統計,韓國公李善長、魏國公徐達、鄭國公常茂(常遇春的兒子)、曹國公李文忠、宋國公馮勝、衛國公鄧愈六個國公和延安侯、吉安侯等二十八個侯,都擁有大量莊田,佃戶凡三萬八千一百九十四戶。1

  皇帝是淮人,丞相李善長、徐達和功臣湯和、耿君用、炳文父子、郭興、郭英、周德興、鄭遇春、陸仲亨、曹震、張翼、陳桓、孫恪、謝成、李新、何福、張龍、張赫、胡泉、陳德、王志、唐勝宗、費聚、顧時、唐鐸、馬世熊,幕僚李夢庚、單安仁、郁新、郭景祥等都是鳳陽人,其中湯和、周德興還是朱元璋同村子的人。絕大部分公、侯和朝廷重要官員都是淮人。遠在朱元璋初據集慶時,詩人貝瓊的詩就寫道:「兩河兵合盡紅巾,豈有桃源可避秦?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2淮水流域在春秋時是楚的地方,從這幾句詩可以看出當時儒生、文人對「楚客」「淮人」顯赫一時的看法。到了朱元璋建國稱帝以後,淮人在政治上、軍事上、經濟上越發占壓倒性的優勢,非淮人被排擠、壓抑,他們不甘心,也想盡一切辦法取得朱元璋的信任。就這樣,封建統治階級內部展開了非淮人和淮西集團爭權奪利的鬥爭,矛盾越來越尖銳,朱元璋就利用這種矛盾,重用淮人而又運用非淮人來監視淮人,以此加強和鞏固自己的權力。

  功臣以血戰立功封公侯,擁有部曲、義子和大量奴僕,他們又和各地衛所軍官有過統率關係,在和平環境裡,這種雖然數量不大的武裝力量和袍澤關係,卻有可能成為傾覆皇家統治的巨大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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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全國政事的機構中書省的制度,是從元朝繼承下來的。中書省丞相綜理政務,職權很重。相權重了,皇帝的權力就相對地削弱了,朱元璋是個權力欲極強的人,凡事都要自己做主。但是有長期歷史傳統的丞相制度,卻對皇帝的至高權力起了牽製作用。

  貴族地主對人民的非法剝削,對皇朝賦役的隱蔽侵占;淮西集團對非淮人的排擠、打擊;軍事貴族可能發生叛變的威脅;相權和君權的矛盾,這些內部矛盾隨著國家機器的加強而日益加深,衝突日益嚴重,最後達到不可調和的地步。朱元璋倚靠中小地主的支持,運用檢校和直接掌握的軍隊,採取流血手段,鞏固了自己的政權。洪武十三年(1380)殺丞相胡惟庸,二十六年(1393)殺功臣藍玉,胡惟庸和藍玉的關聯人犯被殺的稱為胡黨、藍黨,人數在四萬人左右。

  貴族地主侵犯人民和皇朝利益,破壞法紀的情況,是由來已久的。龍鳳十年(1364),朱元璋就曾當面向徐達、常遇春等人說過:「爾等從我起身,艱難成此功勳,非朝夕所致。比聞爾等所蓄家僮,乃有恃勢驕態,逾越禮法,小人無忌,不早懲治之,或生釁隙,寧不為其所累。」3洪武三年(1370):「時武臣恃功驕態,得罪者漸眾。」4四年(1371):「時諸勛臣所賜公田莊佃,多倚勢冒法,凌暴鄉里,而諸勛臣亦不禁戢。」5六年(1373)五月朱元璋以功臣多倚功犯法,奴僕殺人,隱匿不報,封建統治集團的核心破壞了皇朝的法紀,侵犯了人民和皇朝的利益,情況日益嚴重,只好採取內部約束的辦法,特別命令工部製造鐵榜,鑄了申誡公侯的條令:

  凡公侯之家強占官民山場、湖泊、茶園、蘆盪及金銀銅場、鐵冶;

  凡功臣之家管莊人等,倚勢在鄉欺毆人民;

  凡功臣之家屯田佃戶、管莊幹辦、火者、奴僕,及其他親屬人等,倚勢凌民,奪侵田產財物者;

  凡公侯之家除賜定儀仗戶及佃田人戶,已有名額報籍在官,敢有私托門下、影蔽差徭者;

  凡公侯之家,倚恃權豪,欺壓良善,虛錢實契,侵奪人田地房屋孳畜者;

  凡功臣之家受諸人田土,及矇矓投獻物業。

  逐項規定了處罰和處刑的法律。6其中公侯家人倚勢凌人,奪侵田產財物和私托門下、影蔽差徭都處斬罪。很顯然,前者破壞了皇朝的保護私有財產的法紀,後者破壞了皇朝的徭役政策,都是非嚴厲制裁不可的。從朱元璋必須制定專門法律條例來約束淮西集團的公侯功臣和他們的管莊人等,說明了鐵榜所列舉的罪狀已經帶有普遍性和嚴重性,也說明了朱元璋和這個集團的首腦人物,儘管在過去同生死、共患難,但並不是鐵板一塊,而是隨著內部矛盾的產生、滋長、發展,逐步走到了對立面。具體事例如湯和的姑夫隱瞞常州的田土,為朱元璋所殺。7立鐵榜以後,藍玉專恣暴橫,蓄莊奴假子數千人,出入乘勢漁獵。嘗占東昌民田,百姓向御史告狀,御史依法提審,藍玉一頓亂棍把他打走。8又令家人私買雲南鹽一萬餘引,倚勢兌支,侵奪民財,阻壞鹽法。9郭英私養家奴百五十餘人,又擅殺男女五人。周德興營第宅逾制。10朱亮祖鎮嶺南,作為擅專,貪取尤甚。11可見封建皇朝的法律對這批淮西集團的貴族地主的約束力並不大。

  朱元璋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權力,極力維護為統治階級服務的法紀,觸犯、違反法律的決不寬徇。早在取金華時,因為缺乏糧食,嚴令禁酒,這時大將胡大海正領兵圍紹興,其子胡三舍、王舅等三人犯酒禁,朱元璋下令處死刑,都事王愷勸他:「胡大海見總兵攻紹興,可以本官之故饒他。」朱元璋發怒說:「寧可胡大海反了,不可壞我號令!」自己抽刀把這幾人殺了。渡江舊將趙仲中守安慶,陳友諒遣大軍圍攻,城破,仲中遁走,朱元璋大怒,命按失陷城池律處死,常遇春勸說:「仲中系渡江舊人,姑用赦之。」朱元璋說:「不依軍法,無以戒後。」給弓弦一條,令其自縊。謝再興叛降張士誠後,其弟謝三、謝五守餘杭,李文忠率軍圍城,叫他們投降,謝五於城上拜說:「保得我性命,便出降。」文忠指天起誓:「我是總兵官,不得殺你。」謝五兄弟投降後,朱元璋命押送南京,文忠以為如殺二謝,恐失信人,後無肯降者。朱元璋說:「謝再興是我親家,反背我降士誠,情不可恕!」還是把謝三、謝五殺了。12為了保護封建法紀,他寧肯讓前敵領兵將領叛變,也非處死犯禁者不可,朱元璋一直堅持這種精神,並且總結成為理論,他說:「奈何胡元以寬而失,朕收平中國,非猛不可!」13以猛、以嚴治國,這樣,也就不能不日益和淮西集團分裂以至對立,用流血手段解決問題了。

  淮人官僚集團的中心人物是李善長。他是朱元璋起兵後的幕府書記,稱王時的右相國,稱帝後的左相國、左丞相,在朝廷上位列第一。兒子是皇帝的女婿駙馬都尉,他的親戚同鄉胡惟庸也繼為丞相。從李善長到胡惟庸先後掌權的十七年中,極力排擠非淮人,不使當權。浙東地主集團的領袖劉基也是開國功臣,是朱元璋的親信謀士,朱元璋對他兒子說過:「我到婺州時,得了處州。他那裡東邊有方國珍,南邊有陳友定,西邊有張家,劉伯溫那時挺身來隨著我……鄱陽湖裡到處廝殺,他都有功。」在和陳友諒、張士誠的爭奪戰中,他都向朱元璋提出了正確的意見。組成明朝軍隊的軍衛制也是他的建議,功勞很大。但在大封功臣時,劉基只封誠意伯,歲祿二百四十石。李善長則封韓國公,歲祿四千石。朱元璋到汴梁大會諸將,李善長和御史中丞劉基在南京留守,李善長的親信中書省都事李彬犯法,李善長求情,劉基不聽,向朱元璋書面報告,批准後就把李彬殺了。浙東地主集團本來是淮西集團的眼中釘,再加上這件事,仇恨就越發深了。朱元璋回來後,聽了李善長的挑撥,就讓劉基請假回家。洪武四年(1371),索性要他告老回鄉閒住了。在此以前,朱元璋曾和劉基商量丞相的人選,有人攻擊李善長,劉基說他是舊人有功,能夠調和諸將。朱元璋說:他多次要害你,你怎麼還替他說好話,我看還是你來當丞相吧。劉基自己知道在淮西集團當權的情況下,他是站不住腳的,堅決辭謝。朱元璋又問他楊憲、汪廣洋、胡惟庸如何?楊憲是劉基的好朋友,但是劉基認為楊憲雖有相才,但器量不夠,汪廣洋褊淺,胡惟庸更不行。幾年後,胡惟庸當權,他恨劉基說他的壞話,借個由頭在朱元璋面前攻擊劉基,革掉劉基歲祿。劉基只好到南京請罪,連家也不敢回去了,憂憤生病,胡惟庸派醫生來看,吃了藥,病越發重了,洪武八年(1375)死去。胡惟庸案發後,有人告發,劉基是被胡惟庸毒死的。14朱元璋後來和劉基的兒子談話,也多次說:「劉伯溫他在這裡時,滿朝都是黨,只是他一個不從,吃他每蠱了。」又說:「你休道父親吃他每(們)蠱了。他只是有分曉的,他每便忌著他。若是那無分曉的呵,他每也不忌他。到如今,我朝廷是有分曉在,終不虧他的好名。」又說:「劉伯溫在這裡時,胡家結黨,只是老子不說罷了。」又說:「後來胡家結黨,吃他下的蠱,只見一日來我說『上位,臣如今肚內一塊硬結怛,諒看不好。』我著人送他回去,家裡死了。後來宣得他兒子來問,說道脹起來緊緊的,後來瀉得癟癟的,卻死了,這正是著了蠱。他大兒子在江西也吃他的藥死了。」15從這些話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封建統治階級內部兩個不同地區的地主集團尖銳鬥爭的情況。山西陽曲人楊憲是朱元璋初期的檢校,歷官到御史台中丞。朱元璋愛他有才力,常說楊憲可居相位。楊憲和檢校凌說、高見賢、夏煜輪流向朱元璋訴說李善長無宰相材,要擠掉善長,朱元璋說:「善長雖無相材,但是與我同鄉,一起兵就跟我,經過艱險,勤勞簿書,功勞很多。我做皇帝,他自然該做宰相,這是用舊臣功臣,今後不要再說了。」話雖這般說,聽多了又有些動搖,便和劉基商量,要用楊憲為相。胡惟庸聽得風聲,連忙告訴李善長說:「楊憲為相,我等淮人不得為大官矣。」這件事關係到整個淮西集團的切身利益,是場你死我活的鬥爭,他們便團結一致,合力傾陷,楊憲終於被殺,凌說、高見賢、夏煜也先後被處死刑。16同樣,楊憲對不是他自己系統的人也是用盡一切方法排擠,例如曾經做過方國珍幕府都事判上虞的寧海人詹鼎,為人有才學,做官有好名聲,到南京上萬言書,朱元璋看了很中意,要給官做。楊憲卻忌他的才華,極力阻止。到楊憲死了,才做了一個小官。17淮西集團和浙東集團的傾軋,楊憲等人對淮西集團的傾軋,對不是自己系統中人的排擠,從鄉土觀念出發演變成的政治鬥爭,是洪武初期政治上的一個特徵。

  軍事貴族對皇家統治的威脅,從謝再興叛變,邵榮案發以後,就使朱元璋十分緊張,提高警惕,用盡一切方法來維護自己的獨裁統治。

  朱元璋對將領不敢信任,以其家屬留京作質。邵榮、趙繼祖被殺後,朱元璋對諸將越發不放心,倚靠檢校偵察將士私事,將領人人自危。徐達、湯和為人十分小心謹慎,也被猜疑,朝臣紛紛傳說,越發造成緊張氣氛。洪武五年(1372)的鐵榜用法律形式規定:凡內外各指揮、千戶、百戶、鎮撫並總旗、小旗等,不得私受公侯金帛、衣服、錢物;內外各衛官軍,非當出征之時,不得輒於公侯門首侍立聽候;公侯等官,非奉特旨,不得私役官軍。18朱元璋對公侯大將的防制愈嚴密,矛盾就愈深刻,裂痕也日益擴大。

  最後,封建統治階級的內部矛盾集中表現為皇權和相權的鬥爭。

  胡惟庸是朱元璋在和州時的帥府奏差,李善長的親戚,淮西官僚集團的重要人物。由於李善長的極力推薦,洪武三年(1370)官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1373)升右丞相,進左丞相。深得朱元璋信任,權勢日盛。仗著是淮西舊人,又有李善長等元老重臣的支持,便一意專行,朝廷上生死人命和升降官員等大事,有時逕自處理,不向朱元璋報告。內外諸衙門的報告有對自己不利的也就扣壓下來。各地想做官、升官的,功臣、軍人失意的都奔走在他的門下,送金帛、名馬、玩好不計其數。做了七年宰相,門下故舊僚友結成了牢固的小集團。

  中書省綜掌全國大政,丞相對一切庶務有權專決,統率百官,只對皇帝負責。在胡惟庸以前,丞相李善長小心謹慎,徐達經常統兵在外,和朱元璋的衝突還不十分明顯。接著是高郵人汪廣洋,文人愛喝酒,庸庸碌碌沒主張,不大敢管事,也被淮西集團排擠,得罪被殺。胡惟庸在中書省最久,權最重,已經使朱元璋覺得大權旁落,很不高興,特別是得罪被譴責的功臣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都和惟庸密相往來,軍事貴族和朝廷政治首腦結合在一起,與朱元璋的衝突便更加嚴重了。19朱元璋直接統率軍隊和檢校,決心消滅這一心腹之患,洪武十三年(1380)以擅權枉法的罪狀殺了胡惟庸,趁此機會取消了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管理國家政事,並立下法度,以後不許再設丞相這一官職。二十八年(1395)下令:「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20這裡所說的「朝廷」就是朱元璋自己,和過去的朝廷有本質上的區別。從罷相以後,府、部、院、司分理庶務,目的是把權力分散,「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一切大權都由皇帝個人掌握,「所以穩當」,再也不怕大權旁落了。從中書省綜掌政權變為由皇帝親自管理庶政,封建專制的政權從此更加集中,集中於一人之手,皇帝便成為總攬一切政事的獨裁者了。

  殺胡惟庸是為了獨攬政權。二十六年(1393)朱元璋又以有人告大將藍玉謀反,族誅藍玉。藍玉系定遠人,常遇春婦弟,在常遇春麾下領兵,驍勇善戰,多立戰功。洪武二十年(1387)以征虜左副將軍從大將軍馮勝征納哈出,馮勝得罪,即軍中代為大將軍。二十一年(1388)藍玉率師十五萬打蒙古,一直打到捕魚兒海,北元主脫古思帖木兒以數十騎遁去,大勝而回,封涼國公。常遇春、徐達死後,藍玉繼為大將,總軍征戰,立了大功,就驕傲自滿起來,蓄莊奴假子數千人,乘勢暴橫,在軍中擅自黜陟將校,進止自專,不聽朱元璋命令。又嫌官小,不樂意在傅友德、馮勝之下,所提意見,朱元璋又多不採納,越發怏怏不滿。藍玉總兵多年,麾下驍將十數人,威望很高。洪武二十六年(1393)朱元璋的特務組織錦衣衛官員首告藍玉謀反,說他和景川侯曹震等公侯打算在朱元璋出去籍田時起事,審訊結果,連坐被族誅的一萬五千多人。這一案把軍中勇武剛強之士差不多殺了個乾淨。

  從胡惟庸被殺以後,胡案成為朱元璋進行政治鬥爭的方便武器,凡是心懷怨恨的,行動跋扈的,對皇家統治有危險性的文武官員、大族地主,都陸續被羅織為胡黨罪犯,處死抄家。胡惟庸的罪狀也隨著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發展而擴大。最初增加的罪狀是私通日本,接著又是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是當時的兩大敵人,通敵當然是謀反了。後來又發展為串通李善長謀反,把淮西集團的主要力量完全摧毀。最後是藍玉案,則連淮西集團中的軍事貴族也大部分消滅了。被殺的都以家族為單位,殺一人也就是殺一家。死於胡案的主要人物有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太師韓國公李善長、延安侯唐勝宗、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宜春侯黃彬、河南侯陸聚、宣德侯金朝興、靖寧侯葉昇、申國公鄧鎮、濟寧侯顧敬、臨江侯陳鏞、營陽侯楊通、淮安侯華中;大將毛驤、李伯昇、丁玉和宋濂的孫子宋慎等。宋濂也被牽連,貶死四川茂州。死於藍黨的主要人物有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開國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普定侯陳桓、宣寧侯曹泰、會寧侯張溫、懷遠侯曹興、西涼侯濮璵、東平侯韓勛、全寧侯孫恪、瀋陽侯察罕、徽先伯桑敬和都督黃輅、湯泉等人。胡案有《昭示奸黨錄》,藍案有《逆臣錄》,朝廷把用刑訊所得的口供和判案詳細記錄公布,讓全國人都知道他們的「罪狀」。21

  胡惟庸被殺後十年,洪武二十三年(1363),太師韓國公李善長也被牽涉到胡惟庸案里,朱元璋假託有星變,得殺大臣應災,把李善長和妻女弟侄家口七十餘人一起殺掉,這年李善長已經七十七歲了。一年後有人替他上疏喊冤說:

  李善長與陛下同心,出萬死以取天下,勛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親戚拜官,人臣之分極矣。藉令欲自圖不軌,尚未可知。而今謂其欲佐胡惟庸者,則大謬不然。人情愛其子,必甚於兄弟之子,安享萬全之富貴者,必不僥倖萬一之富貴。李善長與胡惟庸,猶子之親耳,於陛下則親子女也。使李善長佐胡惟庸成,不過勛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納妃而已矣,寧復有加於今日?且李善長豈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當元之季,欲為此者何限,莫不身為齏粉,覆宗絕祀,能保首領者幾何人哉!李善長胡乃身見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為此者,必有深仇激變,大不得已,父子之間,或至相挾,以求脫禍。今李善長之子祺,備陛下骨肉親,無纖介嫌,何苦而忽為此?若謂天象告變,大臣當災,殺之以應天象,則尤不可。臣恐天下聞之,謂功如李善長且如此,四方因之解體也。今李善長已死,言之無益,所願陛下作戒將來耳。22

  問得都有道理,朱元璋看了,無話可駁,只好算了。

  二案以外,開國功臣被殺的,洪武八年(1375)德慶侯廖永忠以僭用龍鳳不法等事賜死;十三年(1380)永嘉侯朱亮祖父子被鞭死;十七年(1384)臨川侯胡美以犯禁死;二十五年(1392)江夏侯周德興以帷薄不修的曖昧罪狀被殺;二十七年(1394)殺定遠侯王弼、永平侯謝成、潁國公傅友德;二十八年(1395)殺宋國公馮勝。23

  不但列將以次被殺,甚至堅守南昌七十五日,力拒陳友諒立了大功的朱元璋的義子親侄朱文正也以「親近儒生,胸懷怨望」被鞭死。24義子親甥李文忠南征北伐,立了大功,也因為左右多儒生,禮賢下士,被毒死。25徐達為開國功臣第一,洪武十八年(1385)生背疽,據說這病最忌吃蒸鵝,病重時朱元璋卻特賜蒸鵝,徐達流淚當著使臣的面吃下,不多日就死了。26

  功臣宿將僥倖得以善終的也有幾個例子:一個是湯和交還兵權,他是朱元璋同村子的人,一塊兒長大的看牛夥伴。徐達、李文忠死後,朱元璋想要解除諸宿將兵權,只是不好意思說出口。湯和懂得老夥伴心事,便首先告老。朱元璋大喜,立刻派官給他在鳳陽修建府第,賞賜禮遇,特別優厚。27另一個例子是曹國公李景隆、武定侯郭英歸還莊田和佃戶,洪武二十三年(1390)崇山侯李新建議:「公侯家人和儀從戶都有規定數目,超過的應該歸還朝廷。」朱元璋正對這批貴族地主多占田地佃戶極為不滿,聽了很高興。下令把超過規定的人戶都發鳳陽為民,還讓禮部編一部《稽制錄》,嚴禁公侯奢侈逾越。二十六年(1393)李景隆交還莊田六所,田地山塘池盪二百餘頃。郭英交還佃戶,依法納稅。這兩人在洪武朝都沒有出事。28

  注釋:

  1.《明太祖實錄》卷六十八。

  2.《清江詩集》卷五,《秋思》。

  3.《明通鑑前編》卷三。

  4.《明通鑑》卷三。

  5.《明太祖實錄》卷七十。

  6.《明太祖實錄》卷七十四。

  7.劉辰:《國初事跡》。

  8.《明太祖實錄》卷二百二十五。

  9.劉辰:《國初事跡》。

  10.《明史》卷一百三十,《郭英傳》;光緒《鳳陽縣誌》。

  11.《明太祖文集》卷十六,《朱亮祖壙志》。

  12.《國初事跡》。

  13.劉基:《誠意伯文集》卷一,《皇帝手書》。

  14.《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劉基傳》。

  15.劉仲璟:《遇恩錄》。

  16.《國初事跡》。

  17.《明通鑑》卷一。

  18.《明太祖實錄》卷七十四。

  19.《明史》卷三百零八,《胡惟庸傳》。

  20.《明太祖實錄》卷二百三十九。

  21.錢謙益:《太祖實錄辨證》;潘檉章:《國史考異》;吳晗:《胡惟庸黨案考》,載《燕京學報》十五期。

  22.《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長傳》。

  23.王世貞:《史乘考誤》;錢謙益:《太祖實錄辨證》;潘檉章:《國史考異》。

  24.劉辰:《國初事跡》;孫宜:《大明初略》三;王世貞:《史乘考誤》一。

  25.王世貞:《史乘考誤》一;錢謙益:《太祖實錄辨證》五;潘檉章:《國史考異》二。

  26.徐禎卿:《翦勝野聞》。

  27.《明史》卷一百二十六,《湯和傳》。

  28.《明史》卷一百三十二,《李新傳》;朱國楨:《大政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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