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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比虎還要毒——連環殺嬰案

2024-10-11 06:16:51 作者: 楊珊珊

  案情回顧

  對於孩子來說,從孩子降臨到這個世界上開始,他所有的感知都和母親息息相關,孩子也應該是這個世界回饋給母親最好的禮物。

  

  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世界各地竟然陸陸續續出現了多起親生母親謀殺孩子的事件。這些殘暴冷酷的母親令人髮指的行為無疑令人們感到膽戰心驚,人們不禁會問:這些母親的人性在哪裡?她們做母親的天性又在哪裡呢?

  案例一:黛安娜為追求愛情殺害三個孩子黛安娜·唐斯是三個孩子的母親,這三個孩子分別是八歲的大女兒克里斯蒂、七歲的兒子謝爾尼和三歲的小女兒丹妮,三個孩子是黛安娜和前夫生的,他們長得都非常可愛。

  由於黛安娜的性格暴虐,她很早之前就和前夫離婚了,離婚之後,三個孩子均由黛安娜撫養。這時候,黛安娜的春天再次來臨,她又戀愛了。

  可是,黛安娜的現任男朋友並不接受黛安娜有三個孩子的事實,他認為這三個孩子是累贅,會影響他們的愛情。

  早已經被愛情沖昏頭腦的黛安娜,為了追求愛情的浪漫,並且挽留男朋友的心,開始計劃謀殺自己的孩子,擺脫這些累贅。於是,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黛安娜按照蓄謀已久的計劃,開車將三個孩子帶到了郊外。

  面對三個可愛的孩子,黛安娜露出了凶神惡煞的面孔,她首先殺死了自己的兒子謝爾尼,緊接著用槍射擊了女兒克里斯蒂和小女兒丹妮,殺死三個孩子之後,黛安娜從容不迫地開著車離開了。

  所幸的是,由於槍擊的位置並非要害部位,除了謝爾尼被殺之外,克里斯蒂和丹妮最後活了下來。但是,槍擊使得丹妮高位截癱,而克里斯蒂的一側身體癱瘓,她連說話都成了問題。

  儘管如此,帶著對狠毒母親的痛恨,克里斯蒂和丹妮仍舊勇敢地活了下來,並發誓要將自己的毒母告上法庭。

  在莊嚴的法庭上,年僅三歲的丹妮大聲哭訴著,向法官和陪審團控訴了自己母親的所作所為,她要為死去的哥哥和半癱瘓的姐姐討回一個公道。

  這時候,黛安娜不但沒有感到悔恨和自責,相反,她還一直試圖開脫自己的罪責。

  那場孩子和母親對峙的開庭現場至今令所有人動容。那天,整個法庭都異常安靜,每個人都認真聽著一個三歲小女孩對母親義正詞嚴的指責。

  在那次庭審中,小女孩的可憐和母親的狠毒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人們都無法理解,這位母親到底狠毒到什麼程度,竟然會對自己三個可愛的孩子下手?

  庭審結束之後,公正的法律要求黛安娜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最後,法院宣判黛安娜終身監禁,以此來為三個孩子贖罪。儘管黛安娜為此付出了代價,可人們不禁要問:黛安娜現在的贖罪對已經死去和已經殘廢的孩子有用嗎?

  案例二:奧地利母親因無力撫養殺害四名嬰兒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南部200 公里處的格拉茨市,這裡有一幢合租的公寓樓,在這幢公寓樓里,廚房和衛生間都是公用的。某天,一位租客的孩子吵著要吃冰淇淋,這個租客就領著孩子來到了廚房的公共冰箱前面。

  在給孩子取冰淇淋的時候,這位租客發現冰箱的角落裡有一個非常可疑的塑膠袋,出於好奇心,這位租客打開了塑膠袋。可是眼前的一幕,差點讓這位租客魂飛魄散,塑膠袋裡竟然裝著一具凍成冰人的嬰兒屍體。

  等到這位嚇壞的租客回過神兒之後,他立馬打電話報了警。接到報警之後,警察迅速趕了過來,他們對冰箱進行了全面的搜查。在搜查中,警方又在冰箱最底層凍肉和蔬菜的下面,發現了另一具嬰兒的屍體。

  起初,警方認為這些被放在冰箱裡的死嬰很可能是在生產前或者生產過程中死掉的,可是,法醫經過驗屍之後給出的結論是,這兩個嬰兒均屬於出生後不久才死亡的。鑑於事件的嚴重性,警方帶著警犬對這幢公寓進行了細緻的檢查。

  警犬帶著警察又在這幢公寓的花園裡發現了兩具嬰兒的屍體,其中一具女嬰的屍體被藏在一個油漆桶內,而油漆桶中又被灌滿水泥,將嬰兒用水泥牢牢地密封了起來;另一具屍體則藏在公寓旁的瓦礫堆下。

  就在一隊警察開始尋找嬰兒的時候,另一隊警察則開始尋找犯罪嫌疑人。經過對整幢公寓的排查,警方最終將目標鎖定在一個32 歲的女性身上。

  這個女人是某加油站的會計,和男友在這幢樓里生活了八年。

  儘管公寓裡的其他人都認為,這個女人不會是犯罪嫌疑人,因為她工作勤奮又愛乾淨,看起來不像是能做出殺害自己孩子事情的人。但是,敏銳的警方依舊從這個女人不自然的神情中讀出了些許蛛絲馬跡。

  之後,這個32 歲的中年女人被傳訊,在警方嚴厲的審訊下,她供認了自己殺害四個親生嬰兒的事實。這個女人聲稱,她之所以要這麼做是因為經濟拮据,她害怕孩子會增加她和男友的生活負擔,使得和她同居的男友棄她而去。

  同時,這個女人還交代,這四個嬰兒都是每隔一年或者一年半出生的,她通過自己給自己接生的方式將嬰兒生在浴缸里。由於生下孩子時,她處於極度的恐慌中,她都不知道孩子是被淹死的還是自己親手殺死的。

  隨後,根據這個女人的供詞,警方逮捕了她的男友。面對四個無辜生命,她的男友竟然聲稱,自己沒有任何責任,因為他並不知道女友懷孕的事實,對此,警方斷然不予採信。

  這起因為經濟拮据、害怕男友離開而殘忍地殺害四個無辜嬰兒的案件震驚了整個奧地利,人們都無法相信,這起案件的主謀竟然是一個母親。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那麼,作為人,怎麼會對自己的孩子下手呢?

  案例三:德國最殘忍的連環殺嬰案1988 年,在德國東部城市奧得河畔的法蘭克福,有一位名叫扎比內·希爾辛茲的婦女,她的丈夫是當時供職於前民主德國特工部門的奧利弗·希爾辛茲。當時,希爾辛茲夫婦已經有三個孩子了。

  為了減輕家裡的經濟負擔,奧利弗警告扎比內以後不准再要孩子了。

  但是,由於宗教信仰的關係,扎比內在和丈夫過夫妻生活的時候,一直沒有採取避孕措施,導致扎比內再次懷孕了。

  懷孕之後,扎比內依舊沒有採取流產的措施,而是聽之任之地等待孩子的出生,這第一個「死亡嬰兒」是在扎比內上衛生間的時候出生的。

  扎比內回憶說,當自己上廁所的時候,孩子出生在馬桶里,而她因為虛弱昏睡過去了,等她醒過來的時候,嬰兒已經淹死在馬桶之中,臉都變成了青色。

  有了第一個孩子死掉的經歷之後,扎比內似乎變得更加有恃無恐,她依舊沒有採取任何避孕的措施。對於後面的孩子,她採取了跟第一個「死亡嬰兒」一樣的措施,即懷孕——生孩子——弄死孩子。

  就這樣,從1988 年到1998 年的十年時間裡,扎比內總共生下了九個孩子,包括兩名男嬰和七名女嬰。扎比內將這些孩子通通弄死,並用塑膠袋裹好,埋藏在父母家的花盆、塑料桶以及廢棄的魚缸里。

  2003 年7 月,扎比內的父母由於年邁,請求鄰居來幫他們清理車庫。

  在清理車庫的時候,這位鄰居不小心被什麼東西給絆了一下,等他回過頭來看絆自己的東西時,這名鄰居驚叫著跳了起來,呈現在他面前的是一堆嬰兒的骸骨。

  之後,這位受驚的鄰居立馬報了警,警察在扎比內父母的院子裡又陸陸續續發現了其他嬰兒的骸骨。經過調查和審問,警方迅速逮捕了希爾辛茲夫婦,至此這個殘忍地殺害九個孩子的女人終於落入法網。

  扎比內被逮捕之後曾經狡辯稱,由於自己在家自行生產,沒有到醫院請醫務人員接生,所以每次生產的時候她都要藉助大量的酒精來麻痹自己,因此孩子是怎麼死的,她根本就不知道。她並沒有謀殺自己的孩子,只是沒有照顧自己的孩子而已。

  對於妻子殺害九個嬰兒的事實,奧利弗聲稱,自己根本不知道妻子懷孕的事情,他還以為妻子患有體重方面的問題,甚至在扎比內出庭的時候,奧利弗都沒有出現,僅僅向法院遞交了一份離婚申請。而扎比內的其他親朋好友也都說,這麼多年,他們都沒有發現扎比內有什麼異常表現。

  就這樣,在所有人,甚至自己的丈夫都不知情的情況下,扎比內竟然獨自弄死了九個嬰兒,這可信嗎?我們不禁要問:這是一種正常的家庭生活嗎?這是一種正常的家庭關係嗎?只是可憐了那些無辜死去的嬰兒了。

  犯罪心理分析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可是,作為親生父母,竟然向自己的孩子伸出了罪惡之手!犯罪心理學家指出,父母殺害孩子的犯罪行為具有巨大的社會衝擊性。

  美國犯罪心理學家雷斯尼克通過對155 個父母(主要是母親)殺害子女的案例進行分析之後得出結論,母親殺害子女的動機有以下五個:第一,利他殺人,即為了不讓自己的孩子受苦而選擇殺死孩子。

  第二,精神病殺人,即殺人者存在精神方面的問題,在出現幻覺和妄想時將自己的孩子給殺死了。

  第三,遺棄殺人,即殺人者認為孩子不應該出生,孩子的出生會影響自己的生活。

  第四,失手誤殺,即殺人者在打孩子或者虐待孩子的過程中沒有掌握好分寸,失手將孩子給殺死了。

  第五,對配偶復仇殺人,即殺人者由於對另一半不滿或者出於懲罰另一半的動機,將兩人的孩子殺死作為報復另一半的手段。

  從以上三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不管是黛安娜為追求愛情殺害三個孩子,奧地利母親因無力撫養殺害四名嬰兒,還是德國的扎比內連續殺害九個嬰兒,他們的動機均屬於第三種,即遺棄殺人。他們認為孩子影響了自己的生活,是出於一種自私自利的心理來殺害孩子的。

  犯罪心理學家指出,根據大量實驗研究結果和一些真實的案例分析,一般來說,作為殺害子女的父母,普遍具有如下特質:第一,長期受到心理疾病的折磨,主要是抑鬱症和精神分裂症。據調查,在案例一中,殺人者黛安娜就是一個有著暴力傾向的抑鬱症患者,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她的前夫才離她而去,而這更加重了黛安娜的抑鬱情緒。

  第二,經常出現自殺的行為。在案例三中,扎比內在接受調查的時候曾經聲稱,每次面對孩子的死亡,她都是非常痛苦的。孩子死亡之後,她總是用酒精來麻醉自己,永遠不想醒過來,這表現出了扎比內殺害孩子之後的一種自殺傾向。

  同時,犯罪心理學還發現不同類型的殺害親生子女的母親具有不同的特質。

  特質一:在孩子剛出生就立刻將孩子殺害的母親一般為年輕和未婚的女性,這些女性由於沒有經驗,或者對自己懷孕的事情毫無準備,在驚嚇和不知所措的狀態下,她們會立馬採取將孩子殺死的措施。

  比如,在案例二中,奧地利殺人母親由於未婚,沒有任何生孩子的經驗,僅僅是害怕男友因為經濟拮据而離開自己,就自己將孩子生在浴盆里,並立馬弄死。

  特質二:其他情況下的罪犯屬於已婚婦女。一般來說,這些殺害親生子女的母親普遍承受著巨大的生活壓力,並且有強烈的生活無助感。

  比如,在案例一中,黛安娜殺害自己的三個孩子就是因為男友說他們是累贅,她害怕男友離開才採取了擺脫累贅的方法;在案例三中,扎比內由於生活壓力,害怕過多的孩子會造成自己的經濟困難,增加丈夫對自己的不滿,因而選擇殺死孩子。

  總的來說,這些罪惡的母親普遍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她們中的多數人和丈夫關係不和,處於離婚或者分居的狀態,並且在童年受到過虐待或者不公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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