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生請我發心,我為眾生作不請之友
2024-10-11 05:36:23
作者: 李叔同
(一九二九年八月十四日,溫州,致豐子愷)
子愷居士:
初三日惠書,誦悉。茲條復如下:
△周居士動身已延期。網籃恐須稍遲,乃可帶上。
△《佛教史跡》已收到,如立達僅存此一份,他日仍擬送還。
△護生畫,擬請李居士等選擇(因李居士所見應與朽人同)。俟一切決定後,再寄來由朽人書寫文字。
△不錄《楞伽》等經文,李居士所見,與朽人同。
△畫集雖應用中國紙印,但表紙仍不妨用西洋風之圖案畫,以二色或三色印之。至於用線穿訂,擬用日本式,系用線索結紐者,與中國佛經之穿訂法不同。朽人之意,以為此書須多注重於未信佛法之新學家一方面,推廣贈送。故裱紙與裝訂,須極新穎警目。俾閱者一見裱紙,即知其為新式之藝術品,非是陳舊式之勸善圖畫。倘裱紙與尋常佛書相似,則彼等僅見《護生畫集》之籤條,或作尋常之佛書同視,而不再披閱其內容矣。故裱紙與裝訂,倘能至極新穎,美觀奪目,則為此書之內容增光不小,可以引起閱者滿足歡喜之興味。內容用中國紙印,則鄉間亦可照樣翻刻。似與李居士之意,亦不相違。此事再乞商之。
△李居士屬書籤條,附寫奉上。
△「不請友」三字之意,即是如《華嚴經》云:「非是眾生請我發心,我自為眾生作不請之友」之意。因尋常為他人幫忙者,應待他人請求,乃可為之。今發菩提心者,則不然。不待他人請求,自己發心,情願為眾生幫忙,代眾生受苦等。友者,友人也。指自己願為眾生之友人。
△周孟由居士等,諄諄留朽人於今年仍居慶福寺。謂過一天,是一天,得過且過,云云。故朽人於今年下半年,擬不他往。俟明年至上海諸處時,再與仁者及丏翁等,商量築室之事。現在似可緩議也。
△近病痢數日,已愈十之七八。惟胃腸衰弱,尚須緩緩調理,仍終日臥床耳。然不久必愈,乞勿懸念。承詢需用,現在朽人零用之費,擬乞惠寄十元。又慶福寺貼補之費(今年五個月),約二十元(此款再遲兩個月寄來亦不妨)。此款請舊友分任之。至於明年如何,俟後再酌。
△承李居士寄來《梵網經》,萬鈞氏書札,皆收到。謝謝。病起無力,草草復此。其餘,俟後再陳。
演音上
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