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成功的婚姻
2024-10-11 05:23:52
作者: [奧]阿爾弗雷德·阿德勒
婚姻的生理方面
雙方對配偶有性吸引力是必要的,但應依照對人類幸福的影響來改造。假如雙方確實彼此吸引,就不會出現性吸引力消失殆盡的情況。這種情況意味著缺乏興趣,它的出現告訴我們,夫妻當中某一方不再與伴侶感覺平等、友好,也不合作了,不再想去充實對方的生活了。有時,人們會認為興趣還在,只是生理吸引消失了。這絕非事實。有時候嘴巴會說謊,大腦會糊塗,但身體的機能只會實話實說。假如性的功能有缺陷,那麼一定是兩人間沒有真正地和諧一致,喪失了對彼此的興趣。不然至少有一方再也不想面對愛情和婚姻的任務,而是在尋找解脫之道了。
與其他動物相比,人類的性衝動還有一點不同:它是持續不斷的。這是保證人類幸福和生存的另一途徑。通過這一途徑,人類得以不斷繁衍,數量持續增多,以達到確保生存和發展的目的。其他生物則利用其他方法來確保生存。例如,我們發現許多種類的雌性動物會產下大量的卵,但有許多卵在孵化成活之前就丟失或毀壞了,不過其龐大的數量還是可以保證有一些能存活下來的。
對於人類來說,確保生存的方式之一也是生育後代。因此,我們發現,在愛情和婚姻的問題中,那些自發地關心人類幸福的人,是最有可能生育孩子的人;而那些有意或無意對其他人不感興趣的人,會拒絕生育的負擔。一個人如果總是索取、期望,而不付出,他就不會喜歡孩子。因此,我們可以說,愛情和婚姻問題的完整解決方案必須包括生育後代的決定。婚姻是我們所知的撫養下一代的最佳方法,而撫養下一代應該是每樁婚姻的一部分。
一夫一妻制,艱辛與現實
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對於愛情和婚姻問題的解決辦法是一夫一妻制。它需要真誠的奉獻和對配偶的關注。每一個想要進入這種親密、忠誠和相互關心的關係的人,都不能動搖這種關係的基礎,尋找脫身之道。我們知道,婚姻確實存在破裂的可能性。不幸的是,我們都無法完全逃避這一點。但假如我們將愛情和婚姻視作必須面對的一項社會工作,一個我們期待能解決的問題,想盡辦法去解決它,就可以大大降低婚姻破裂的可能性。
婚姻的破裂往往是因為夫妻雙方沒有全力而為。他們沒有努力經營婚姻,而只是等待美滿婚姻從天而降。假如他們以這種方式來處理問題,當然就會失敗了。把愛情和婚姻當作和天堂一樣是錯誤的,把結婚當作戀愛的終結也是錯誤的。當兩個人結婚時,他們的各種關係才剛剛開始。在婚姻中,他們才面臨了生活的真正任務,以及為社會創造真正的機會。
在我們的文化中,還有一種很普遍的觀點:將婚姻視為一個結局,一個最終的目標。例如,我們看到許多小說都是以男女主角結婚告終。事實上,他們的共同生活才剛剛開始。然而,小說描寫的情況仿佛是婚姻本身可以圓滿地解決一切問題,仿佛是夫妻倆已經笑到了最後,從現在開始將永遠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們需要認識到的另一個重要觀點是,愛情本身並不能解決一切問題。愛情有很多種類,而要解決婚姻的問題,最好是依賴工作、興趣和合作。
婚姻關係無奇妙可言。我們看到,每個人對婚姻的態度,都是其生活方式的表現之一,因此,除非對一個人有整體了解,否則就無法了解他對婚姻的態度,這與他的所有努力和目標都是一致的。例如,我們可以看出,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都在尋找逃離的辦法。我可以準確地判斷出哪些人持這種逃避態度:所有被寵壞的孩子。這類人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這些寵壞的孩子在長大成人後,生活方式還停留在四五歲時的狀態。
「我能得到所有想要的東西嗎?」他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會這樣問。如果不能如願以償,他們就會認為生活毫無意義。「如果我連自己想要的都得不到,」他們會問,「活著還有什麼用?」他們會變得悲觀,有一種「想死的念頭」。他們會把自己弄得神經兮兮,還會從錯誤的生活方式中建立一整套哲學,並認為自己的錯誤觀點尤為獨特,是天下的瑰寶。
在他們看來,壓抑自己的衝動和情緒是社會對他們惡意的要求。他們從小受到的教育就是這樣的。他們曾經擁有過一段美好時光,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東西。也許他們中仍有人認為只要自己拼命地哭,強烈地抗議,拒絕合作,就還能得到想要的東西。他們不顧社會的共同利益,而只關注自己的個人利益。
最後的結果是他們不想奉獻,總想著不勞而獲,變得貪得無厭。對他們而言,婚姻也是一種可以「不滿意就退貨」的產品。他們想要的是彼此不承擔太多義務的露水姻緣、試婚,以及容易離婚的婚姻。在婚姻開始時,他們就要求自由和情不自禁時有權利不忠於對方。如果一個人真的關心另一個人,他就會表現出關心的所有特徵:可靠、忠誠、有責任感。一個人的婚姻和愛情生活如果不能達到這些條件,就說明在生活的第三大問題上失敗了。
關心孩子的幸福也非常必要。如果婚姻不是以我主張的觀念為基礎,在撫養後代方面將會存在重大問題。假如家長總是爭吵不斷、輕視婚姻,如果他們對婚姻不持積極態度,沒有將婚姻視為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長期過程,不認為婚姻的所有問題都可以解決,這種婚姻將不利於幫助孩子成為善於交際的人。
解決婚姻問題
某些人無法生活在一起可能有各種原因,也許某些場合分開可能會更好,但應由誰來做決定是否要終結這段婚姻呢?我們能將決定權交到那些連自己都沒有意識到婚姻是一項工作,或是只關心自己個人生活的人手中嗎?他們看待離婚的方式會和看待婚姻一樣:「我能從中得到什麼?」
顯然不能由這些人來決定。我們常發現有人離了結,結了離,反反覆覆地犯同一個錯誤。那麼該由誰來決定呢?我們認為,假如一段婚姻出現了問題,最好由精神病學家來決定婚姻關係是否應當破裂。這在奧地利是一件很難辦到的事。我不知道美國人的想法是否如此。在歐洲,我發現精神病學家會認為個人幸福最重要。因此,如果有人前來諮詢此類問題,他們通常會建議他去找一個情人,認為這樣就會解決問題。我相信不久的將來他們一定會改變主意,不再給出此類建議。給出這種建議的精神病學家一定沒有全面理解愛情和婚姻的問題,沒有領會到這些問題與我們生活的其他問題息息相關。而我一直在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這個整體觀。
那些將婚姻視作個人問題加以解決的人,同樣會犯相似的錯誤。在此,我還是無法討論美國的情況,但是據我了解,在歐洲,假如一個男孩或女孩有患精神病的傾向,精神病學家往往會建議他去找一個情人,或發生性關係。他們也會給成人提出類似的建議。這個做法實際上是將愛情和婚姻視為一副西藥,而服用這種藥一定會造成副作用,讓病人更加彷徨,不知何去何從。
愛情和婚姻問題的正確解決是整個人格最完美的實現。沒有哪個問題比它包含了更多的歡樂。我們不能將愛情和婚姻看作是無足輕重的小事,也不能將其視為犯罪、酗酒或精神病的急救處方。精神病患者只有在得到正確的治療後才適合結婚。如果他們在完全康復之前草率結婚,就一定會面臨新的危險和不幸。婚姻是一項偉大而崇高的事業,需要付出極大的努力和智慧去用心經營,身心不健康的人是很難擔負起這個重擔的。
有些人會懷著一些不正當的目的走進婚姻。比如,有的人是為了錢,有的人是因為同情某人,更有甚者是為了得到一個僕人。這些都與婚姻的神聖意義相違背。我甚至還了解到,婚姻被有些人當成了自己陷入困境的藉口。一個年輕人在學業或事業上面臨困難,認為自己可能失敗時,就會選擇結婚,然後藉此說是婚姻的牽絆,導致了自己在學業或事業上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