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現場,房屋窗子被炸殘
2024-10-11 04:08:58
作者: 許大鵬,白麗潔,王利利,諸葛明
德國慕尼黑一所大學發生一起爆炸案件,爆炸發生在這個學校行政樓的頂層一間辦公室,警方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現場展開調查。
警方在消防人員處了解到,爆炸的辦公室是校長辦公室,但是碰巧校長在爆炸發生時並不在辦公室,警方隨即開始了對案發現場的調查,偵查人員在位於辦公室外左側牆壁上找了炸點,隨後警方在現場又找到了此次案件的關鍵物品——爆炸物。這次爆炸事件正是這個爆炸物爆炸所導致的。爆炸物品裝在灰色包裹中,並被人為地裝在了靠近校長辦公室牆壁的垃圾桶內。
就此,警方確定此次爆炸案件的性質為有人故意所為。在殘破的案發現場中,警方很難再找到任何有關犯罪嫌疑人在現場犯罪所留下的痕跡,因為整個爆炸現場極為破敗,警方懷疑這個製造爆炸的犯罪分子並不是一個輕車熟路的爆破分子,很可能是個業餘的傢伙,因為在這樣大小的空間內,想要針對一個人,甚至是一間屋子斷可以不需要這麼多的炸藥的。
警方現在面臨的問題就是,這起案件是有人故意所為,他的襲擊目標到底是誰呢?是這間辦公室的校長本人,還是這座教學樓?抑或是這所學校呢?這個罪犯的真正作案動機又是什麼呢?
偵查人員分析,這次案件發生在行政辦公樓的頂樓校長室旁邊,極有可能是與此學校的校長有關,而並不是針對其他目標的恐怖襲擊活動。如若是恐怖襲擊,犯罪分子完全可以不用如此費心地將爆炸物運送到這麼高的地方,完全可以在學校人多的地方就地引燃,其造成的社會影響力遠比這個要大。所以,警方斷定這起案件有可能只是針對校長一人進行報復或者暗殺的行動。所以調查與校長有利害關係的人是刻不容緩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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