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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邏輯思維」破案案例精選

2024-10-11 03:35:23 作者: 諸葛明

  丈夫的謊言

  案件還原

  一天夜裡9點,一個男人在公寓內將他的情人給槍殺了,然後自己也自殺了。當FBI的警員趕到案發現場後,公寓內一片漆黑,空氣中還有一股強烈的血腥味兒。警長好不容易才找到牆壁開關,燈打開後,映入眼帘的兩具屍體死相十分悲慘,他們都圓睜著眼睛,滿臉鮮血。而男子身旁的手槍,顯然就是兇器。辦案警員小心翼翼地在案發現場搜集證據。這時,一名男子表情痛苦地走入了公寓。他是女死者的丈夫,也是他打電話報的警。

  「你們可來了,我老婆被那個混蛋殺死了。是我報的案,我親眼看見那個混蛋開槍自殺了。而我老婆躺在他的旁邊,已經死了,他是我老婆的情夫,一定是他殺死了我的老婆,然後畏罪自殺。」男子情緒激動地說。

  「你為什麼不阻止他?」FBI警長疑惑地問。

  「來不及了,我剛到公寓門口,就聽到了一聲槍響。我拼命敲門,也沒人來開,之後我透過花園窗戶看見那個混蛋開槍自殺了。當我打碎玻璃進入公寓後,他們兩個已經死了,你看,這是他寫的遺書。」

  「你進來後,有沒有動過房間的任何東西?」FBI警長例行公事地問道。

  「我都嚇傻了,趕緊跑出去打電話報警,沒有動任何東西。哦,不對,我看過了那封遺書。剩下的東西什麼都沒碰。案發現場和我進來時基本一致。」

  

  「先生,你在說謊。」接著,警長命人逮捕了他。親愛的讀者,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嗎?

  案件偵破

  案發當時是晚上九點,死者的丈夫說他在窗外親眼看見了那個男人開槍自殺,還看見自己的妻子躺在那個男人旁邊,已經死了。他還說他進入公寓後,除了看過遺書外,沒有碰任何東西。可是,當FBI警員趕到案發現場後,公寓內黑漆漆一片,燈是關著的。而案發當時是晚上九點,如果公寓內的燈是關著的,女死者的丈夫怎麼可能會看到男死者開槍自殺?又怎麼可能會看清妻子就躺在那個男人旁邊。還有遺書,他說他在案發現場看過遺書,黑漆漆一片,他能看清遺書上寫的是什麼嗎?所以女性死者的丈夫是在撒謊。最後,經過FBI警員的緊密調查,案情終於水落石出。女死者已經很久沒有回家,她的丈夫懷疑她和男死者有染,於是帶著槍來到了男死者的公寓,當他透過花園的窗子看到他的老婆正與男死者在屋內親昵後,便砸碎了窗子,闖進了公寓,開槍殺死了他們兩個。之後他用男死者的電腦寫了一封遺書,製造了自殺假象。

  女明星離奇死亡的原因

  案例還原

  某女星跳樓自殺的消息在紐約鬧得沸沸揚揚,有人說她是為情自殺,有人說她和黑社會結怨,走投無路而選擇了自殺;還有人說她欠了一屁股債,因無法償還而選擇了自殺……外界的傳聞皆是傳聞,不足為信。負責此案的FBI警員們,沒有一個相信該女星是自殺。因為從某種跡象看來,她是被人殺害的。而這名兇手的作案手法相當高明。

  當FBI的警員來到案發現場時,他們確定了死者跳樓的陽台和窗戶,但是並沒有在死者家中找到任何遺書或錄好的遺言,亦沒有從死者的家中找到任何打鬥的痕跡。這說明,死者自殺而死的可能性很大。但是當他們回過頭仔細勘查現場時,死者跳樓而死的窗台,引起了在場所有人的注意。

  這是一個比一般窗台都要寬兩倍的窗台,但是窗台上卻沒有任何盆栽或物品。奇怪?這麼寬的窗台,為什麼不加以利用呢?之後FBI的警員們在死者家中的客廳發現了兩盆名貴的盆栽,喜歡養綠植的人都知道,女星養的這兩盆綠植都是喜陽植物,倫敦本來就是陰天較多,而死者家中的客廳光線也比較暗,為什麼她不把這兩盆盆栽放在陽台的窗台上呢?顯然這是一處很大的疑點。經驗豐富的警長仿佛想到了什麼,他讓身旁比較瘦小的比爾去窗台上躺一會兒,比爾雖然不明白這是為什麼,但攝於警長威嚴,又不得不照辦,當他安安穩穩地躺在窗台上時,警長拉開了窗戶的紗窗,所有人都明白了答案。

  案件偵破

  我們可以用邏輯思維來想一下,既然女星家中的窗台如此之寬,寬到甚至可以容納一個平躺的程度,那麼她把兩盆名貴的喜陽的盆栽放在客廳的概率非常小;而兩盆盆栽確實放在光線陰暗的客廳的事實,也說明了此舉並非女星親自所為,而挪盆栽的人,十有八九就是殺害女星的兇手。

  兇手為什麼要挪花盆?因為他想讓女星躺在窗台上睡覺。在窗戶和紗窗都敞開的情況下,女星迷迷糊糊地一轉身,不就墜樓了嗎?不就「自殺」了嗎?

  可是如果女星運氣好,翻身時正好翻到了相反方向,不就翻到了陽台上了嗎?這樣她頂多摔傷,不可能摔死,那這樣兇手豈不是沒有達到目的?如此看來,兇手並非要置女星於死地,不幸墜樓摔死了,這說明女星命太差,「自殺」了,一了百了;如果命好,摔到了陽台上,保全了性命,正好可以給女星一個警告。由此看來,兇手一定是和女星十分親近的人。只有親近的人才有機會進入死者的家中,也只有親近的人才能觀察到女星家的窗台較寬,從而想到了上述殺人手法。

  那麼為什么女星被兇手放在了陽台上而不自知?很簡單,女星要不就是被兇手事先灌醉了,要不就是被兇手在飲品里放了麻醉劑。

  兩天後,法醫的屍檢報告出來了,他們從女明星的體內檢驗出某種麻醉物品。與此同時,FBI也逮捕了女星的經紀人劉易斯。劉易斯稱因為實在受不了女明星的蠻橫霸道而動了殺人的念頭,而FBI針對此案的邏輯推理,也得到了證實。

  妻子的心思

  案件還原

  布魯克是美國製造業的巨頭,資產十分豐厚。但是,這位巨頭卻在幾個月前在家中開槍自殺了。當然,在他自殺前,他已經把財產的分配細節全部寫在了遺書里。從他的遺書來看,他的年輕妻子朱莉是最大的遺產繼承人,她將會得到丈夫百分之六十的財產,而剩下的百分之四十平均分給他的一兒一女。朱莉傷心難過之餘準備為丈夫安排後事時,FBI警員驅車趕到了,因為布魯克的子女報了案。看來,朱莉不得不將丈夫的後事向後拖延一下了。

  布魯克子女認為父親素來熱愛生活,不可能自殺,另外,父親的遺產分配也令他們大為不解,為什麼父親要將百分之六十的遺產分給迎娶不到五年的朱莉?所以父親是被朱莉謀殺然後偽造了遺書。辦案經驗豐富的FBI警員也認為布魯克的死很沒有邏輯性,但是在沒有十足的證據之前,他們不會輕易表達觀點。這是他們的職業準則。

  布魯克的自殺地點是在自己的書房,自殺工具是一支帶有消音器的槍,死亡時間是早上九點。當FBI警員到達布魯克的書房時,那把手槍就放在布魯克的左手邊。這一細節引起了在場所有警員的懷疑,不過他們並沒有表態,只是隨口問了問管家,布魯克是否是左撇子,而管家給出的答案,正中FBI警員的下懷。隨後,他們又仔細檢查布魯克的書房。他們在布魯克的抽屜里發現了多張布魯克親筆簽名的簽名紙。這一發現對於FBI警員來說十分重要。隨後,他們試圖在布魯克的鍵盤上提取指紋,但令他們吃驚的是,他們在鍵盤上沒有找到任何指紋。那把裝有消音器的槍上,也沒有任何指紋。

  以上證據足以證明,布魯克並非死於自殺,而是死於他殺。而從那份遺囑,以及朱莉急於辦理後事這兩個方面,可以推斷出,朱莉就是兇手。現場的自殺場景皆是她精心偽造的。不過,是她自己認為的精心罷了。在FBI警員眼裡,這樣的自殺場景,簡直是荒謬。

  案件偵破

  既然布魯克決心自殺,為什麼還要在手槍上安上消音器?這完全不符合邏輯。此外,布魯克為什麼要把手槍放在左手邊?FBI警員從管家處了解到,布魯克根本就不是左撇子,試想,一個習慣用右手的人,當他用右手扣動扳機結束自己的生命後,又怎麼可能會將手槍放在自己的左手邊,至少也會落到地上吧。第三,布魯克的抽屜里有多張已經簽好字的簽名紙,而鍵盤上根本沒有任何指紋,這足以證明,遺書根本就不是布魯克親手列印的。要是他親手列印的,鍵盤上怎麼可能會沒有他的指紋?更加荒謬的是,那把布魯克自殺的搶上,也沒有布魯克的指紋。這些線索足以證明,布魯克是死於他殺。

  種種證據擺在眼前,本案最大的嫌疑人朱莉只能招供。因為她嫁給布魯克完全是為了貪圖他的錢財,她一心希望布魯克早點死,可是布魯克卻越活越精神,她深深地覺得她的青春再也耗不起了,所以動起了「謀殺親夫,占有財產」的歪念。布魯克是她親手殺死的,但由於緊張,她只是把槍隨手放在了布魯克的旁邊,就趕緊取出布魯克的簽名紙,在電腦上列印事先已經在腦中反覆過了千百遍的遺書。由於她戴著橡膠手套,所以不會留下指紋。但她萬萬沒想到,橡膠手套正好也將布魯克留在鍵盤上的指紋給擦去了。這就是案情的始末。

  「出走」的鑽石

  案件還原

  紐約某商業街近日新開了一家珠寶店。該珠寶店店面規模很大,銷售的珠寶首飾亦是價值連城。老闆詹姆斯特意在開業之際辦了一場規模宏大的珠寶展。到場賓客絡繹不絕。當然,如此宏大的珠寶展,安保工作亦是相當嚴格的。即便是這樣,在展覽的最後一天,還是發生了盜竊。被老闆奉為是「鎮店之寶」的一顆10克拉鑽石被盜了,案發時間是晚上閉店後。可恨的是,店內的監控系統好像壞掉了,沒有拍攝到竊賊的模樣,所以追回珠寶變得困難。

  FBI警員到達案發現場時發現,該珠寶店共有的店門共有兩層,外層沒有多大損傷,而內層卻被暴力損壞了。明眼人一眼就看出來了,這是內賊所為。為了不浪費時間,FBI警員立即從店內員工開始排查。

  當天值班的是保安布朗。據布朗說,他當時迷迷糊糊睡著了,什麼都不知道。為此他深表歉意。不過他也很納悶,平時一向警覺的他,為什麼偏巧在案發當晚睡得那麼沉。後來,他的血液樣本化驗結果表明,在他體內存有麻醉劑殘留成分。由此可以看出,值班保安布朗是被竊賊麻醉了,竊賊才得到機會盜走了鑽石。

  那麼竊賊究竟是誰呢?FBI警員又仔細查看了一下現場。原本用來存放鑽石的櫥櫃周圍,到處都散落著玻璃碎片,但是櫥櫃內卻只有零零星星的碎片。FBI警員又仔細查看了櫥櫃的玻璃質地,他們發現,用來陳列鑽石的櫥櫃的玻璃是一種十分堅硬的鋼化玻璃。這種玻璃無論如何從外面都是敲不碎的。半個小時後,FBI警員找到了管理該櫥櫃的負責人詹森,因為只有他有這個櫥櫃的鑰匙。

  親愛的讀者,你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兒嗎?

  案件偵破

  因為櫥櫃的玻璃是一種外表十分堅硬的鋼化玻璃,竊賊不論用什麼工具,都不可能從櫥櫃外面將玻璃擊碎。但裡面就不同了。這種鋼化玻璃的外表十分堅硬,但內部質地還是比較脆弱的。所以,竊賊應該是從櫥櫃裡面砸碎的玻璃。這也就是為什麼櫥櫃外面到處都散落著碎玻璃,而櫥櫃內部卻只有零零星星的碎玻璃的緣故。那麼,既然竊賊的手已經進入了櫥櫃內部,那麼他為什麼還要費力打碎櫥櫃的玻璃呢?直接拿走鑽石不就得了嗎?為什麼他會多此一舉?因為,竊賊要掩蓋自己的身份,所以在得手後,故意敲碎了玻璃,製造了鑽石是被別人從外面敲碎玻璃後偷走的假象。由此看來,櫥櫃的負責人,就是最大的嫌疑人。因為只有他有櫥櫃的鑰匙。此外,珠寶店的雙層門,外層的門比內層的門損壞的跡象要小,也正好說明了這一點。因為小偷如果是從外面進來的話,外層的門應該損傷更重一點。其實,損壞雙層門也是詹森製造的假象,因為他之前就麻醉過布朗一次,然後趁布朗昏睡時,偷偷取走了他的鑰匙,另配了一把。案發當天,他是大搖大擺地走進珠寶店的,所有的竊賊都會有一個共同的心理,即「得手後在最短的時間內離開案發現場」。所以,裡層門他還有耐心砸一砸,外層門就不行了,因為難免會被路上的行人看到。

  恐怖分子的「智慧」

  案件還原

  一天深夜,FBI情報員喬治截獲了一條重要的情報,一名恐怖分子在美國某發電廠安裝了重磅炸彈,炸彈將在5個小時後爆炸。他立即將此情報報告了上級。當上級還在討論該情報是真是假時,喬治就隻身一人驅車趕去發電廠了。喬治的做法太過魯莽,他只是一個小小情報員,並沒有解除炸彈的責任。也許是剛進入FBI,也許是年輕氣盛,他想趁機表現一番吧。

  當他的車剛駛進電廠主路時,迎面就飛速開來一輛卡車。幾乎在卡車接近他轎車的一剎那,喬治就打開車門跳了出去。這很明顯是恐怖分子要殺他滅口。喬治在地上打了幾個滾,幸好身體沒有什麼大礙。這時他發現開過去的車又開了回來,他在封閉式公路里,沒有人行道。

  由於夜裡天黑,他也失去了車燈的指示,只能看清對方的車燈。從車燈的大小和間距看來,這是一輛很大的車,因為兩車燈相距足足有三米。但是喬治身手矯捷,他在車輛即將撞到自己的時候飛身跳了出去。但是,當那輛車從傑喬治身旁駛過的一剎那間,喬治卻被撞死了。

  當FBI警員驅車趕到現場時,恐怖分子早已驅車逃走了。而拆彈專家亦在第一時間找到了炸彈,並且成功拆除,避免了一場災難性的事故的發生。

  當麥克警長回到喬治不幸遇難的現場查看了詳情後,警長流下了難過的眼淚。他為喬治的死而難過。因為以喬治的身手,在寬闊的機動車道上躲開飛速開來的汽車,是很容易的。這在他進入FBI之前,都是經過專業訓練的。可是喬治為什麼還會死呢?親愛的讀者,你知道喬治到底是怎麼死的呢?

  案件偵破

  喬治跳車後,由於失去了自己的車燈的照明,所以看不清當時的具體情況。當時從他跟前飛速開過去的是一輛車,而開回來的,確是兩輛並行的車。只是兩輛車都只開了同側的車燈,讓傑克誤以為只有靠近他一側有車。他跳開的時候剛好跳在了另外那輛車的前面,因此被撞死了。因此,在車道上只有一輛車的時候,經過專業訓練的FBI工作人員,大都會躲過這一劫,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能靠運氣了。雖然恐怖分子的行徑十分可恨,但有時候他們的作案思維卻是令FBI嘆服的。

  球星的死因

  案件還原

  美國某俱樂部的足球運動員托馬斯最近很紅,在今夏的足球系列賽中,托馬斯一枝獨秀,場場發揮優異,為自己所在的俱樂部爭取了多項榮譽。正所謂「人怕出名豬怕壯」,托馬斯這樣優秀的運動員,哪個俱樂部都想挖他。所以托馬斯免不了招致一些同行的嫉妒。

  2011年8月3日,托馬斯在自己家中被人槍殺了,因為他的知名度很高,所以這一爆炸性新聞立刻占據了各大報刊的頭版頭條。有人說他得罪了黑社會,有人說他是死於情殺,還有人說他是不堪壓力自殺……

  FBI紐約分局接到報案後,立刻派出得力幹將盧卡斯前往偵破。當盧卡斯及隨從警員到達案發現場時,他們發現,托馬斯頭部中了3槍,已經難辨真容。死亡時間是在17點10分。

  經過三個小時的細密搜查,盧卡斯發現了一封托馬斯親筆寫的一封信,這封信是非常重要的破案線索。因為信上提到了美國某知名俱樂部的足球教練喬恩、美國橄欖球球星布蘭特及美國某知名俱樂部的足球教練強森,這三人的大名。托馬斯在信上非常明確地說,這三人都與他存在利益關係,而且曾經還威脅要殺死他。所以,盧卡斯立即對這三人進行了調查,由於他們都是名人,所以很容易就能查出他們在案發當日、當時的情況。

  他們三人在案發當天下午三點整都有比賽,喬恩的球隊在離托馬斯住所10分鐘路程的體育場內進行一項錦標賽,布蘭特的球隊在離托馬斯住所60分鐘路程的體育場內比賽,而強森在離托馬斯住所20分鐘的露天體育場上比賽。因為一場足球賽的比賽時間是90分鐘,而一場橄欖球賽的時間是80分鐘,由此看來,這三人誰都不可能在17點6分作案。但盧卡斯看了看表後,非常自信地對手下說:「我已經知道誰是犯罪嫌疑人了。」

  親愛的讀者,你猜到是誰殺死了托馬斯嗎?你知道盧卡斯是怎麼推斷出來的嗎?

  案件偵破

  一場橄欖球賽需要80分鐘(不包括比賽的中間休息),再加上60分鐘的路程時間,所以,橄欖球球星布蘭特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在17點10分來到托馬斯家作案的。而一場足球賽是90分鐘,即使加上中間休息15分鐘,喬恩和強森兩位教練也完全有可能作案。但喬恩率領的球隊參加的是錦標賽,當他們與客隊踢成平局時,還得要延長30分鐘才能決定勝負,而事實上,喬恩的球隊在那天確實與對手打成了平局,所以,即便是他離托馬斯最近,也不可能在17點10分之前到達托馬斯家裡,所以,只有強森的嫌疑最大。因為他在離托馬斯家20鐘的體育場比賽,足球賽比賽時間是90分鐘,加上中場休息15分鐘,路程20分鐘,他完全有可能在17點10分前到達托馬斯家。因此,強森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繼承人的嫌疑

  案件還原

  尤利西斯是美國著名的鋼鐵巨頭,一生辛苦打拼,使得年老的他擁有一大筆財富。遺憾的是,尤利西斯無兒無女。眼看著自己的年齡越來越大,死後的財產要留給誰呢?經過長達幾個月的深思熟慮後,他決定在死後將自己的財產分給他的侄女雪莉和兩個侄子——喬治、傑夫。

  有一天,尤利西斯召來了律師,當著三個孩子的面,鄭重地簽署了一份財產繼承文件。可是,當天下午就出事了。律師正在尤利西斯的書房裡整理文件時,突然聽到尤利西斯的慘叫聲。他飛快地跑下樓去,在二樓很少有人走的後樓梯的上面,迎面撞見了雪莉。見律師跑來,雪莉便結結巴巴地說道:「聲音是從一樓傳來的。」

  律師快速地走下了狹窄的後樓梯,一不小心,臉上撞上了一張蜘蛛網。

  他用手捋了一下蜘蛛網,便來到了一樓的廚房。在門口,他往裡一瞧:地板明顯是剛剛擦過,顯得很潔淨光亮,立在一旁的餐具櫃卻是非常亂。尤利西斯就躺在地板上,身上插著一把刀,已經死了。

  律師馬上招呼保姆,要她保護好現場,同時報警。與此同時,他又透過廚房與後花園的連接門上的窗戶向花園裡看了看,他看到外面泥地上有腳印向廚房走來。

  不一會兒,FBI警員來了,律師把看到的每個細節都告訴了FBI警長麥克。幾分鐘後,麥克開始訊問雪莉、喬治和傑夫三人當時在幹什麼。

  喬治說:「我一直坐在主樓梯旁的前客廳,我沒看到有任何人進來,肯定有人從後門闖了進來。」

  「我也什麼沒看到!」傑夫指著自己鞋上的泥巴說,「我一直在廚房後面的花園裡散步,我什麼也沒看見。」

  「好了,你們不用解釋了,喬治,你有很大的作案嫌疑!」麥克警長鄭重其事地說道。

  親愛的讀者,你知道麥克警長為什麼會懷疑喬治嗎?

  案件偵破

  當律師下樓梯時,臉上掛到了蜘蛛網,這說明雪莉沒有從後樓梯走過。同時,雪莉也沒有走過主樓梯,因為一直坐在主樓梯旁的喬治說沒有看見任何人。另外,剛擦過的廚房地板上沒有腳印,說明一腳泥巴的傑夫並沒有進過廚房。所以,三位繼承人中,只有喬治有機會有時間作案,況且他還說有人從後門闖了進來這樣的掩飾話。所以,他的嫌疑最大。

  迷情殺人案

  案件還原

  2011年7月20日晚,美國耶魯大學人聲喧鬧,因為學校正在舉辦假期前的最後一次校園酒會。21點30分,一聲槍響劃破夜空,原本嘈雜的校園開始陷入慌亂。槍聲是從一獨棟別墅式公寓中傳出的,當附近的學生到達公寓時,大學生哈里斯已倒在了血泊中。一位學生馬上打電話報了警,FBI第五分隊警長羅切特立即率警員到了案發現場。

  經羅切特調查,此公寓共住著4個學生,除死者哈里斯外,還有威廉士、馬丁、亨曼三人。言談舉止間,羅切特覺得這三名學生皆有嫌疑,於是根據經驗,他把對這三人進行了單獨審訊,但是提問了相同的問題,即「槍響時,你在幹什麼?」

  威廉士說:「我正在修車,我剛把一盞燈帶到公寓後面的車庫,插上電源打開燈準備修車時,就聽到公寓裡傳來了一聲槍響,我被驚呆了,回過神後立即跑進了公寓,可憐的哈里斯已經被人槍殺了。」

  馬丁一瘸一拐地來到羅切特面前,說:「槍響前,我剛巧在公寓後面停車,停好車準備從公寓後面進去時,被地上的一根電線絆倒了。我疼得要命,坐在地上揉腿,大約兩分鐘後,我聽到從公寓裡傳來了槍響,於是趕緊站起來,回到公寓,結果看到哈里斯已經倒在了血泊中。」

  亨曼說:「我一直都和哈里斯在公寓裡,案發前,我很想吃冰激凌,於是就下樓去廚房冰箱裡去取,當時,我聽到後門那裡好像有動靜,就向外看了一眼,結果漆黑一片,什麼也沒看見,就又回到廚房取冰激凌了,結果剛關上冰箱門,就聽到了樓上的槍響。」

  為了證實他們說的話,羅切特和其他警員開始搜查房子,在廚房的冰箱旁,他找到了一杯已經融化了的冰激凌,在後院的地面上,他也看到了一根電線,順著電線,他來到了公寓,他發現那根電線的插頭已經被扯出了公寓內的牆壁插座,羅切特有順著電線往另一端走,結果走到了威廉士所說的車庫,電線的另一端是一個多功能實體插座,上面還連著一盞燈。羅切特命手下將另一側的插頭插在牆壁插座中,打開了車庫中的燈,他看件一輛破舊汽車停在車庫中央,而且引擎蓋子還沒有關上。

  看到此情此景,羅切特健步如飛地回到公寓,對威廉士說:「請跟我走一趟,我想知道你為什麼要殺死你的同學。」

  親愛的讀者,你知道羅切特是怎麼判斷出威廉士就是真兇的嗎?

  案件偵破

  亨曼聽到後門的聲音,證明馬丁的確在案發生前回到了家,而且電線的插頭被扯出了牆壁插座,這也證明了馬丁說的確實是實話,他真的被電線絆倒了。可是,既然馬丁絆倒了,扯出了電線,那麼,正在修車的威廉士,就應該突然陷於黑暗之中,但是,威廉士並沒有向羅切特提到他的電燈忽然間熄滅,所以,他的口供與其他兩位的口供相矛盾。後來,威廉士被羅切特帶到警局後,供認了一切。因為哈里斯之前的女朋友一直是威廉士的夢中情人,當哈里斯與之交往後,威廉士很心痛。看見他們兩個在他面前卿卿我我,更是難過無比。最後哈里斯將這個女孩兒殘忍地拋棄了,這令威廉士非常痛恨哈里斯,所以他決定在假期前的最後校園酒會之時殺死哈里斯。那天晚上,他一直都在車庫裡伺機行動,當他看到亨曼下樓的身影時,他立刻上樓殺死了哈里斯。

  半截香菸

  案件還原

  周末清晨,FBI芝加哥分局的報警電話響起了,本地著名小提琴家普爾的妻子被人殺害了。當卡特警長攜五名警員火速到達案發現場後,除了在死者家門口的地上發現有一支才吸了幾口的香菸外,沒有找到任何線索。法醫的鑑定結果表明:死者是被尖刀刺中心臟殺害的,死亡時間是兩天前的下午14點30分到15點之間,由於小提琴家普爾這段時間一直在加拿大演出,所以這個時間,只有他的年輕貌美的妻子獨自一人在家。

  經過一系列的調查取證,FBI警長卡特發現,有兩個人有殺人嫌疑,一個是死者的情夫。據死者的鄰居稱,他與死者的關係十分密切,而且從隔壁經常能聽到兩人激烈的爭吵。另一個是某公司的推銷員,他常常趁死者的丈夫不在家時,跑來死者家進行推銷,但每次都遭到死者的拒絕。此外,兩名嫌疑人抽的香菸,和在死者家門口發現的菸頭是同一牌子。

  卡特警長低著頭,深深地吸了幾口煙,忽然眼前一亮,回身對一名警員說:「兇手八成就是推銷員。」後來,他們對死者的情夫及推銷員做了深度的調查,結果死者的情夫在案發當天在公司里開會,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據。因此,作案嫌疑幾乎可以排除,而推銷員卻在附近街區進行推銷,他還提供了案發當天的推銷記錄。當FBI警員按照他所提供的推銷記錄登門拜訪附近某一街區的顧客時,一個意外的發現讓他們更加確定了之前的推測。他們在這名顧客的家門口也發現了一支只抽了幾口的香菸,而且和死者家門口的菸頭的牌子一模一樣。一個小時後,卡特派人以謀殺罪逮捕了該推銷員。親愛的讀者,你知道卡特警長是怎麼發現破案的玄機的嗎?

  案件偵破

  如果兇手是死者的情夫,那麼他是不會把剛吸幾口的香菸丟在門口的,因為他經常來死者的家,二人關係親密,嘴上叼著香菸進進出出是很平常的。而推銷員就不同了,他們的職業習慣和職業準則要求他們,每當走進一戶人家時,都會在門口把香菸熄滅,這是禮貌也是對客戶的尊重。後來推銷員也承認,是他親手殺死了死者。因為他只負責這附近的幾個街區,上司給他的壓力很大。他每次敲開這些客戶的門,百分之八十都會遭到閉門羹。這讓他很受打擊。而死者經常對他破口大罵,態度十分不友好,久而久之,推銷員就產生了殺人泄憤的念頭。不過,法網恢恢,他最終還是被FBI給逮捕歸案了。

  燈與死因

  案件還原

  史丹福大學的巨人教授——羅伯特教授,前不久離奇地死在了自己的別墅里。為什麼說他是巨人教授呢?因為他身高有兩米,如果不教學,他完全可以當籃球明星了。

  他的屍體是死後第二天早晨被傭人發現的。當FBI警員趕到現場時,只見羅伯特先生胸前中了一槍,倒在書房正中央的地上。在他的上方,是一個帶著燈罩的電燈,100瓦的白熾燈還亮著。FBI警員立刻對現場實施了封鎖,然後開始緊鑼密鼓地進行調查取證工作。他們發現,羅伯特的書房的窗戶緊閉,窗簾也是拉著的。在窗簾和玻璃上,有一個彈孔。法醫的鑑定結果顯示,羅伯特教授的死亡時間大概是在21點左右。從窗戶上的彈孔判斷,兇手是從院子對面的雜樹林裡開槍的,距離羅伯特的書房約40米,一槍命中。但是,有一點令FBI警員感到十分奇怪,那就是羅伯特教授書房內的用的窗簾布料很厚,而且是黑色的。即使屋內開著燈,室內的人影也映不到窗上去,更何況羅伯特教授是在電燈下方被擊中的,他的影子更不會映到窗上,所以,兇手是怎麼精準地瞄準射擊的呢?這讓FBI警員百思不得其解。

  通過一天一夜的偵查,FBI警員鎖定了兩名犯罪嫌疑人,他們是羅伯特的兩個外甥:布朗和約翰,他們是羅伯特教授的遺產繼承人,而且他們兩人都在案發當晚來過羅伯特教授的家。20點30分左右,兩人都各自回家去了。在此之前,兩人分別都進去過書房一次。先是布朗在閒談中,替羅伯特教授去書房取香菸。之後沒多久他就走了。他走的時候,約翰正好去書房裡取了本書,然後帶著那本書也回去了。而羅伯特教授則是在兩個外甥走後才走進書房,然而半個小時後,他就被人槍殺了。

  當其他警員為此案而苦惱時,有一名叫做羅賓森的警員卻盯著羅伯特上方的電燈看了很久,突然他發現羅伯特教授書房的燈是一種很特別的燈,這種燈,有兩個開關,一個是普通的牆壁開關,一個是燈頭開關,羅賓森十分興奮地說:「我知道誰是兇手了,我知道兇手是怎麼殺死羅伯特教授的了。」

  案件偵破

  殺死羅伯特教授的是他的外甥約翰。他從羅伯特教授家回去前,最後進入書房,他從書房出來時,將燈頭上的開關給關上了。由於羅伯特書房的燈很特別,它是一種為保護燈的壽命而專門設計的,這種燈有兩種開關,一種是普通的牆壁開關,一種是燈頭開關,只有當燈頭開關打開時,牆壁開關才管用,如果燈頭開關是關閉的,只開牆壁開關,是無法開燈的。因此很多教授或作家都愛用這種燈頭。當約翰將燈頭開關關閉後,羅伯特進入書房,按牆壁開關打不開燈時,就自然而然地去開燈頭開關,以他的身高,腳底下不用踩什麼東西,就能夠到燈頭。所以,不管怎樣,羅伯特教授都會站在電燈的正下方。所以,當兇手從書房的窗戶外,看到電燈亮的瞬間,就能確定羅伯特教授肯定就在電燈的正下方,即使窗戶不能映出影子,他也能瞄準射擊。當然,書房的電燈在什麼位置,他事先早已經測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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