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24-10-11 02:40:01
作者: (牙買加)馬龍·詹姆斯
——不是,這是C線。A線在125街前不停。
——哦,好。
男人從門口後退,像是看見車上有他不想遇見的人。我看著車門將他關在外面,列車啟動,我坐了回去。紐約客啊,上城區的列車一直在欺騙你們。你是怎麼做的呢?搭C線從163街到145街跳上快速列車,因為你他媽的有急事,而這是上城區,永遠有事情拖延,永遠在上演戲劇。我是說,就在上個星期,我心急火燎地趕往甘迺迪機場去坐飛機回明尼蘇達,因為老媽的情況不怎麼好,結果一個男人忽然脫掉褲子,在地鐵上開始拉屎。他往下一蹲就那麼開始拉了,呻吟得像是在生孩子。列車離開富爾頓街他開始脫褲子,因此我們要在布魯克林開上很久才能到高街站。車廂里除了他還有六七個人——我不記得具體數字了——我們沖向車門,卻發現這列地鐵通往隔壁車廂的連接門打不開。我心想,天哪,求求你別朝我們扔屎。求求你,千萬別。列車終於開進高街站,我們連滾帶爬地落荒而逃。但這不是我想說的重點。我想說的重點是,你搭C線到145街換A線,因為A線是快速列車。但實際上A線比C線他媽的慢。開進——比方說——西四街,然後要停一兩分鐘,你會看見你在145街下來的同一列C線車。
因此我現在一路只坐C線,靠閱讀消磨時間。不,這不是真的。我在C線上觀察讀《紐約客》的乘客。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讀到那篇文章。我有個愛爾蘭小說家朋友,他說有一次他在地鐵上看見一個女人在讀他的書。他問她書怎麼樣?她說有些地方還行,但大多數時候太拖沓。他聽了覺得很開心,而女人甚至沒有認出他。所以,對,有時候我在C線上找那個女人,我總能見到一個女人在讀《紐約客》,我希望我能坐在她們身旁,等她們翻到那篇文章,我就說我操,這他媽就像演電影啊。我是說,現實生活中永遠不可能發生這種事,對吧?她會說發生什麼事?然後我就說作者在地鐵上看見一個人在讀他的作品。在這個版本的故事裡,女人會很可愛——希望是黑人,單身最好,並不堅持一夫一妻制之類的過時理念。我他媽在開什麼玩笑?滿腦子無拘無束的性愛,一聽就是個舊時代的老傢伙。感謝共和黨和愛滋病,現在是個人都結婚了,連同性戀都在考慮成家。
C線上有個男人,不,其實是個孩子,他穿破洞運動褲和棉毛褲,上半身穿皮夾克,裡面是什麼我就看不清了,因為他捧著一本《滾石》雜誌正在讀。雜誌封面似乎是埃克索爾·羅斯。「槍炮與玫瑰」樂隊據說在幾年前拯救了搖滾樂,至少《滾石》雜誌社的工作人員都會這麼告訴你。我想說假如這是真的,請問收音機里為什麼成天放娘炮英國佬的小舞曲呢?他媽的狗屁樂隊居然叫「耶穌·瓊斯」,我的天哪。求求你了,上帝,別再放「黑烏鴉」樂隊的那張專輯了,我第一次聽見的時候它還叫《黏糊手指》呢。天哪,這節車廂之所以這麼空,也許就因為所有人都能感覺到我已經變成了一個好戰成性的怪物。現在是上班高峰和午餐之間的古怪時間,你可以在陽光中坐在空蕩蕩的車廂里。車廂里滿是新出現的塗鴉,窗戶、座位甚至地板上到處都有,新塗鴉的那些字母顯得犀利而科幻——我覺得那些看似金屬融化的圖案是字母。還有海報:拇趾囊腫脹的非侵入性療法,他媽的《西貢小姐》。
操,我希望我有一本《紐約客》。或者隨便什麼讀物,能堵眼睛就行。我之所以逃出辦公室,是因為我發覺截稿時間就快到了,而壓力巨大的時候我更願意在家工作。昨天我開始了第四部分。七個部分中的第四個。對,我有一半心思希望人們還願意閱讀《紐約客》,還願意關注我的文章,興趣不亞於幾個月前對珍妮特·馬爾科姆寫傑弗里·麥克唐納和喬·麥金尼斯那篇文章的勁頭。倒不是說我寫的題材有多麼沉重,現如今除了大學生誰他媽還在乎歌手和牙買加啊?你,阿歷克斯·皮爾斯,就是年輕人口中的活化石。現在才三月。
我在163街下車爬上樓梯,我希望總問我討香菸的那傢伙勁頭不再。媽的,既然每天都能問我要個一兩根,又何必自己去買一包呢?我走得離中國城越遠,就越是琢磨冰箱裡好像沒什麼可吃的了。回到家沒有食物,這會讓我大光其火,我會不得不穿上大衣,回到這會兒正離我越來越遠的中國城。可是去他媽的,我已經到160街了。
現在是三月,依然他媽的寒風刺骨,這些他媽的屋子連送都送不掉。我買的褐石排屋不需要任何修葺,但業主急著想出手,我不由覺得這地方肯定有什麼特別不對勁的,結果反過來他繼續壓價。他企圖靠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住過這兒向我推銷,不過三分鐘後他又改口說是凱博·卡洛威。不過我很喜歡他們迫不及待地逃離的這片街區,要我說,人們之所以要走,無非是因為他們不喜歡這一片華盛頓高地(抱歉,哈萊姆歷史風貌區)自從七十年代末開始每況愈下的現狀,連八十年代短暫的虛假繁榮和真正成長也無力回天。
我想說的重點是,這條街通常很空曠,尤其是一天中的這個時間。但為什麼有四個黑人坐在我家門口,一個個都打扮得像是剛從饒舌樂MV里走出來的?我沒法轉身回去,因為他們已經看見了我。假如我表現得像個驚恐的白人,他們立刻就會叫我站住,或者聞到恐懼來追我。我操。他們其中一個把髒辮紮成馬尾,他站起來打量我。我離我家只有二十英尺,四個黑人坐在台階上。其中兩個正在嘻嘻哈哈說笑話。我後退了小半步,覺得自己像個傻瓜。他們只是坐在我家台階上的黑人而已。任何一家的台階上都有可能坐幾個黑人,再說他們有可能是我的鄰居,你不認識他們那是你的問題。我拍拍屁股,像是要拿並不存在的錢包,然後假裝露出「媽的我忘帶錢包了」的表情,但馬尾辮依然盯著我,目光灼灼,雖說「目光灼灼」有可能是我的想像。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這兒。也許我可以掉頭去路口那頭的咖啡館等上幾分鐘,雖說他們似乎並不急著去什麼地方。我猜。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這兒。我是說,這是紐約,自從伯尼·哥茨【259】之後,黑人已經學乖了,知道不能隨便襲擊看似無害的白人,對吧?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我走到台階前,看見大門敞開。馬尾辮讓到一旁,指了指裡面,就好像這是他家。我停下腳步,希望喜歡在附近兜圈子的警車湊巧路過。馬尾辮又打個手勢,這次是個花哨的舉手禮,就好像他是男僕吉夫斯【260】,我走上一級台階。另外三個男人盯著我。有個穿灰色帽衫的遮著臉,還有一個用長筒襪罩住腦袋,最後一個把頭髮梳成牙買加人改換非洲髮型前的那種辮子。他們穿著緬襠褲,襠部都垂到膝蓋了,腳上全是褐色添柏嵐工裝靴。就算他們帶了槍,也顯然覺得我不值得讓他們露出武器。我不想看馬尾辮第三次請我進我家,於是我爬上台階。我幾乎沒法動彈。耶穌基督。就在上個星期,我一個曾經賣古柯鹼給「弗雷特伍德·麥克」樂隊的朋友說他金盆洗手了,因為他媽的牙買加人正在搶占市場,他們根本不在乎要殺多少人和怎麼殺人。同胞咱說那事兒不是那樣的,外面有人用牙買加口音說話。這時候我很想開個玩笑,說牙買加人的母親如何教他們打掃衛生,但眼前沒有人可以分享我的笑話。
我順著走廊向前走,就好像這是別人家,地板吱嘎作響,通報我的到來。我經過去二樓的樓梯,聽見樓上有人。一個或幾個人在廚房裡忙活。一個高大的黑人正在用似乎屬於我的攪拌器攪拌某種黃色果汁,他穿小背心和卡其布工裝褲,一條吊帶懸在一旁。另一個人走進我的視野,像是有人在噪音中喊了一句開拍。他走到水槽旁,坐在高腳凳上,開始對我說話。他也是黑人,頭髮剪得很短,有點胖,但比小背心男人還高大,他身穿品藍絲綢正裝,白色方巾像垂死花朵似的塞在胸袋裡。我不認識他。我不認識他們。我沒見過誰的皮鞋能這麼閃閃發亮。黑紅色,有些地方差不多就是黑色。我抬起頭,發現他注意到我在欣賞他的鞋。
——喬治·布魯蒂尼。
我想問這是不是喬治·阿瑪尼的B片版,但轉念一想,和牙買加人打交道,諷刺挖苦往往不是最明智的語氣。
——哦,我說。
——你聽我說,看見這位老兄了嗎?他叫愣狗。他以為我找他是因為他擅長玩槍,但實際上我留著他是因為他做的果汁沒人比得上,耶神做證。
——得了吧,老大。提醒咱現在只能去上烹飪學校了。
——最好報夜間班,哈哈。
穿絲綢正裝的男人舉起一根手指,打斷我想說的話,雖說我根本沒打算開口。他拿起玻璃杯,咕咚咕咚五大口喝光了裡面的東西。
——芒果,他說。
——什麼種類?小背心說。
——茱蒂絲和……等一等……咱知道的……東印度。
——耶神在上,老大,你肯定會心靈感應什麼的。
——也可能咱是個特別懂芒果的鄉下小子。來,給白小子倒一杯。
——我不怎麼渴。
——咱問你渴不渴了嗎?笑容陡然消失,嗖的一下沒了。我發誓我只在牙買加人身上見過這個陣勢,他們一個個都會。臉色突然間變得鐵青。皺著眉頭,眼珠一動不動地盯著你。能嚇得十歲孩童尿褲子。
——我覺得我可以喝一杯。
——很高興聽見你這麼說,我的孩子。歡迎你享用你家冰箱裡所有的牛奶、酸奶和新鮮水果。他血逼的,愣狗打開你該死的冰箱,我還以為你是連環殺手,冰箱裡藏著屍體呢。
——說真的,老闆,耗子居然還沒在冰箱底下打洞,這可真是奇蹟,小背心說。
——你知道你有一盒牛奶從一月放到現在嗎?
——想自己做酸奶來著。
——這傢伙會說單口相聲,老闆。
——哈哈,聽著確實是,但也可能他本人就是個笑話。總而言之,同胞,你過來,讓咱仔細看看你。
我坐在高腳凳上。我不知道直視他的雙眼會讓他佩服我還是會惹他生氣。他開始繞著我轉圈,就好像我是什麼展品。我險些說博物館要關門了,真的險些說。真不知道我為什麼會覺得開玩笑能讓這樣的局面變得輕鬆,因為這種事永遠不可能發生,永遠不可能。
——愣狗啊,咱有沒有跟你說過一個叫托尼·帕瓦羅蒂的人。
——你沒跟我說過,但咱聽說過他。哪個年輕人小時候沒聽說過托尼·帕瓦羅蒂呢?
——是啊,差不多十五年前了,咱一直在找你,你知道嗎?
我花了足足三秒鐘才意識到他在和我說話。
——但是尤比,你為什麼要提起帕瓦羅蒂呢?他不是七七年就死了嗎?還是七八年?
——七九年。1979年。愣狗,認識一下,這就是殺死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