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三年三月廿四日
2024-10-14 04:17:41
作者: 曾國藩
沅弟左右:
二十二日戈什哈歸,接十七日信,二十三四日又接弟二十、二十一日兩緘。具悉一切。
現在餉項有著者,只有廣東報解二批共十萬,批中聲明另解弟處二萬而已,此外茫無著落。賊之大股盡竄江西,婺源聞已於十八日失守,而賊方源源續往。鮑軍務以東壩、句容為重,不必助攻金、丹。請弟先行函告,余即日亦有函檄囑之也。
蕭為則之六成餉萬三千金,已解水營馬倅處,以後余再諄托秀渭。弟軍之營若有餘,每月讓七八百石與蕭營分食,不必再發賑濟。江西厘事,戶部議准各半,而王少鶴抗疏代我爭之,大約京中於此事亦紛紛辯論。弟處若有餘力放賑,則何以對沈中丞及江西商民也?望弟即日將賑局停止。
城內放出之婦幼,迪庵前在九江一概不收,仍送進城內。一則城內飢餓者多可致內亂,二則恐賊之眷口從此得生也。望弟參酌。順問近好。
國藩手草
澄弟二月一信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