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二年十月廿四日
2024-10-14 04:16:49
作者: 曾國藩
澄弟左右:
接弟十月初三日信,具悉一切。
王開炳在此,既有老弟之信,又有牧雲、藹亭日日讚不絕口,目前雖未派差使,將來必重用之。頃已略送盤費二十金,令資日用矣。東征局之得差委者,多黃、郭之族戚故舊或並不到卡而得干支薪水優加保舉,外問頗有違言,余亦頗有所聞。然黃、郭於此事實苦心經營而後辦成,且黃受其怨而我享其利,不忍更責之也。
團山嘴橋告成,余只能出二百金,即日寄回。蓋沅弟寄回銀兩太多,半為兄弟五家之私,半為宗族鄉黨之公,余不能不節儉少寄。為私家固宜少,即公事義舉亦宜少。公私雖微有別,其由營搬銀回湘鄉則一耳。身家自奏固宜少,戚友饋贈亦宜少。人已雖微有別,其以公銀作私用則一耳。餘九月初四日之信竟爾沉失。十七日曾寄一信,言十月初六日新祠盡可入主,托趙玉班轉送。趙誤,專人送至安慶。今沅弟又有甲子年入主之說,余概不遙制,聽弟主持可也。順問近好。
國藩手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