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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4-10-13 13:55:53 作者: 曾國藩

澄弟、沅弟左右:

  

  余經手事件,只有長江水師應撤者尚未撤,應改為額兵者尚未改,暨報銷二者未了而已。今冬必將水師章程出奏,並在安慶設局辦理報銷。諸事清妥,則余兄弟或出或處,或進或退,綽有餘裕。

  近四年每年寄銀少許與親屬三黨,今年仍循此例。惟徐州距家太遠,勇丁不能攜帶。因寫信與南坡,請其在鹽局兌匯,余將來在揚州歸款。請兩弟照單封好,用紅紙簽寫「菲儀」等字,年內分送。千里寄此毫毛,禮文不可不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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