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4-10-13 13:46:08
作者: 曾國藩
沅弟左右:
接弟十八日辰刻信,知季弟溘逝,哀慟曷極!應商之事,條列於左:
——余准於三日起行赴金陵,本月內准到。一則與弟商季弟後事及營中各事,一則親接季弟靈柩,由金陵護送至安慶。載靈櫬之船不必大,取其輕便易行者。予坐一長龍船,季櫬載一民船,各用數號舢板拖帶,庶上水穩而且快。至安慶後,應否另換大船,俟與弟面商。
——季弟請恤事,應請少荃出奏。上海現在有威林密輪船在此,二十六七日可過金陵,余信弟信,均可由該船帶滬。
——季弟部下五千人,自當歸併弟處統領;若另有可分統之人,俟余與弟相見後再行下札。弟久勞之後,繼以憂傷,務當強自寬解。予於兄弟骨肉之際,夙有慚德,愧憾甚多。弟則仁至義盡,毫無遺憾,千萬莫太悲傷。
——弟信須洋藥等物,余當帶洋藥萬斤、洋帽二十萬、洋槍四百杆親交弟處。白齊文在上海大鬧,茲將筠仙原信付閱,該軍斷不來矣。只要春霆站得住,軍務尚可支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