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
2024-10-11 00:57:55
作者: 曾國藩
澄侯、溫甫、子植、季洪四弟左右:
十一月十四發第十四號家信,不知收到否?十二月初九接到家中十月十二一信,十一月初一日一信,初十日一信,具悉一切。
家中改屋,有與我意見相同之處。我於前次信內曾將全屋畫圖寄歸,想已收到。家中既已改妥,則不必依我之圖矣。但三角丘之路,必須改於檀山嘴下,而於三角丘密種竹木,此我畫圖之要囑,望諸弟稟告堂上,急急行之。家中改房,亦有不與我合意者,已成則不必再改。但六弟房改在爐子內,此系內外往來之屋,欲其通氣,不欲其塞,余意以為必不可,不若以長橫屋上半節間斷作房為妥連間兩隔,下半節作橫屋客座,中間一節作過道,上半節作房。內茅房在石柱屋後,亦嫌太遠,不如於季洪房外高坎打進去七八尺即舊茅房溝對過之坎,若打進丈余,則與上首栗樹處同寬,既可起茅房、澡堂,而後邊地面寬宏,家有喜事,碗盞菜貨亦有地安置,不至侷促,不知可否?
家中高麗參已完,明春得便即寄。彭十九之壽屏,亦准明春寄到。此間事務甚多,我又多病,是以遲遲。
澄弟辦賊,甚快人心。然必使其親房人等知我家是圖地方安靜,不是為一家逞勢張威,庶人人畏我之威,而不恨我之太惡。賊既辦後,不特面上不可露得意之聲色,即心中亦必存一番哀矜的意思,諸弟人人當留心也。征一表叔在我家教讀,甚好。此次未寫信請安,諸弟為我轉達。同鄉周荇農家之鮑石卿,前與六弟交遊,近因在妓家飲酒,提督府捉交刑部,
革去供事。而荇農、荻舟尚遊蕩不畏法,真可怪也。余近日常有目疾,余俱康泰。內人及二兒四女皆平安。小兒甚胖大。
西席龐公擬十一回家,正月半來,將請李筆峰代館。宋薌賓在道上仆跌斷腿,五十餘天始抵樊城,大可憫也。余不一一。國藩手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