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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五年三月初五日

2024-10-11 00:55:32 作者: 曾國藩

  四位老弟足下:

  二月有折差到京,余因眼蒙,故未寫信。三月初三接到正月二十四所發家信,無事不詳悉,忻喜之至。此次眼尚微紅,不敢多作字,故未另稟堂上,一切詳此書中,煩弟等代稟告焉。

  去年所寄銀,余有分饋親族之意,厥後屢次信問,總未詳明示悉。頃奉父親示諭,雲皆已周到,酌量減半。然以余所聞,亦有過於半者,亦有不及一半者。下次信來,務求九弟開一單告我為幸。

  受恬之錢,既專使去取,余又有京信去,想必可以取回,則可以還江岷山、東海之項矣。岷山、東海之銀,本有利息,余擬送他高麗參共半斤,掛屏、對聯各一付,或者可少減利錢,待公車歸時帶回。父親手諭要寄銀百兩回家,亦待公車帶回。有此一項,則可以還率五之錢矣。

  率五想已到家,渠是好體面之人,不必時時責備他,惟以體面待他,渠亦自然學好。蘭姊買田,可喜之至。惟與人同居,小事要看鬆些,不可在在討人惱。

  歐陽牧雲要與我重訂婚姻,我非不願,但渠與其妹是同胞所生,兄妹之子女,猶然骨肉也。古者婚姻之道,所以厚別也,故同姓不婚。中表為婚,此俗禮之大失。譬如嫁女而號泣,奠禮而三獻,喪事而用樂,此皆俗禮之失,我輩不可不力辨之。四弟以此義告牧雲,吾徐當作信復告也。

  羅芸皋於二月十八日到京。路上備嘗辛苦,為從來進京者所未有。於二十七日在圓明園正大光明殿補行複試,湖南補複試者四人,予在園送考,四人皆平安,感予之情。今年新科複試,正場取一等三十七人,二三等人數甚多,四等十三人,罰停會試二科。補復者一等十人,二三等共百六十人,四等五人,亦罰停二科。立法之初,無革職者,可謂寬大。湘鄉共到十人。鄧鐵松因病不能進場。渠吐血是老病,或者可保無虞。

  芸皋所帶小菜、布匹、茶葉俱已收到,但不知付物甚多,何以並無家信?四弟去年所寄詩已圈批寄還,不知收到否?汪覺庵師壽文,大約在八月前付到。五十已納徵禮成,可賀可賀。朱家氣象甚好,但勸其少學官款,我家亦然。嘯山接到咨文,上有「祖母已沒」字樣,甚為哀痛,歸思極迫。予再三勸解,場後即來予寓同住。我家共住三人。郭二於二月初八到京,複試二等第八。上下合家皆清吉。余耳仍鳴,無他恙。內人及子女皆平安。樹堂榜後要南歸,將來擇師尚未定。

  六弟信中言功課在廉讓之間,此語殊不可解。所需書籍,惟《子史精華》家中現有,准托公車帶歸。《漢魏百三家》京城甚貴,予已托人在揚州買,尚未接到。《稗海》及《綏寇紀略》亦貴,且寄此書與人,則必幫人車價,因此書尚非吾弟所宜急務者,故不買寄。元明名古文尚無選本,近來邵蕙西已選元文,渠勸我選明文,我因無暇,尚未選。古文選本惟姚姬傳先生所選本最好,吾近來圈過一遍,可於公車帶回,六弟用墨筆加圈一遍可也。

  

  九弟詩大進,讀之為之距躍三百,即和四章寄回。樹堂、筠仙、意誠三君,皆各有和章。詩之為道,各人門徑不同,難執一己之成見以概論。吾前教四弟學袁簡齋,以四弟筆情與袁相近也。今觀九弟筆情,則與元遺山相近。吾教諸弟學詩無別法,但須看一家之專集,不可讀選本以汩沒性靈,至要至要。吾於五七古學杜、韓,五七律學杜,此二家無一字不細看。外此則古詩學蘇、黃,律詩學義山,此三家亦無一字不看。五家之外,則用功淺矣。我之門徑如此,諸弟或從我行,或別尋門徑,隨人性之所近而為之可耳。

  予近來事極繁,然無日不看書,今年已批韓詩一部,正月十八批畢。現在批《史記》,已三分之二,大約四月可批完。諸弟所看書望詳示。鄰里有事,亦望示知。國藩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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