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記下

2024-10-10 23:49:51 作者: 王安石

  有父之喪,如未沒喪而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除服。卒事,反喪服。唯諸父、昆弟之喪,如當父母之喪,其除諸父、昆弟之喪也,皆服其除喪之服。卒事,反喪服。如三年之喪,則既顈。其練、祥皆同。王父死,未練、祥而孫又死,猶是附於王父也。

  有殯,聞外喪,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禮。

  大夫、士將與祭於公,既視濯而父母死,則猶是與祭也,次於異宮。既祭,釋服出公門外,哭而歸。其它如奔喪之禮。如未視濯,則使人告,告者反而後哭。如諸父、昆弟、姑、姊妹之喪,則既宿則與祭。卒事,出公門,釋服而後歸。其它如奔喪之禮。如同宮,則次於異宮。

  曾子問曰:卿大夫將為屍於公,受宿矣,而有齊衰內喪,則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乎公宮以待事,禮也。孔子曰:屍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屍必式,必有前驅。

  父母之喪,將祭,而昆弟死,既殯而祭。如同宮,則雖臣妾,葬而後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執事者亦散等。雖虞、附亦然。

  自諸侯達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嚌之,眾賓、兄弟則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眾賓、兄弟皆飲之可也。

  凡侍祭喪者,告賓祭薦而不食。

  

  子貢問喪。子曰:敬為上,哀次之,瘠為下。顏色稱其情,戚容稱其服。請問兄弟之喪。子曰:兄弟之喪,則存乎書策矣。君子不奪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也。

  孔子曰:少連、大連善居喪,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憂,東夷之子也!

  三年之喪,言而不語,對而不問。廬、堊室之中,不與人坐焉。在堊室之中,非時見乎母也,不入門。疏衰皆居堊室,不廬。廬,嚴者也。

  妻視叔父母,姑、姊妹視兄弟,長、中、下殤視成人。

  親喪外除。兄弟之喪內除。

  視君之母與妻,比之兄弟,發諸顏色者,亦不飲食也。

  色喪之外,行於道路,見似目瞿,聞名心瞿,吊死而問疾,顏色戚容必有以異於人也。如此而後可以服三年之喪,其餘則直道而行之是也。

  祥,主人之除也。於夕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

  子游曰:既祥,雖不當縞者,必縞,然後反服。

  當袒,大夫至,雖當踴,絕踴而拜之,反,改成踴,乃襲。於士,既事成踴,襲而後拜之,不改成踴。

  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犆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

  祝稱卜葬虞,子孫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

  古者貴賤皆杖。叔孫武叔朝,見輪人以其杖關轂而輠輪者,於是有爵而後杖也。

  鑿巾以飯,公羊賈為之也。

  冒者何也?所以揜形也。自襲以至小斂,不設冒則形,是以襲而後設冒也。

  或問於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餘,猶既食而裹其餘與?君子既食則裹其餘乎!曾子曰:吾子不見大饗乎?夫大饗,既饗,卷三牲之俎歸於賓館。父母而賓客之,所以為哀也。子不見大饗乎?

  非為人喪,問與?賜與?

  三年之喪,以其喪拜,非三年之喪,以吉拜。

  三年之喪,如或遺之酒肉,則受之,必三辭。主人衰絰而受之。

  如君命,則不敢辭,受而薦之。喪者不遺人。人遺之,雖酒肉,受也。從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遺人可也。縣子曰:三年之喪如斬,期之喪如剡。期之喪,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三年之喪,雖功衰,不弔,自諸侯達諸士。如有服而將往哭之,則服其服而往。練則吊。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聽事焉。期之喪未葬,吊於鄉人,哭而退,不聽事焉。功衰,吊,待事,不執事。小功緦,執事,不與於禮。相趨也,出宮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問也,既封而退。相見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吊,非從主人也。四十者執綍。鄉人,五十者從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喪食雖惡,必充飢,飢而廢事,非禮也。飽而忘哀,亦非禮也。視不明,聽不聰,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飲酒食肉,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飲酒食肉,皆為疑死。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適人,人食之,其黨也食之,非其黨弗食也。功衰,食菜果,飲水漿,無鹽、酪,不能食食。鹽、酪可也。孔子曰:身有瘍則浴,首有創則沐,病則飲酒食肉。毀瘠為病,君子弗為也。毀而死,君子謂之無子。

  非從柩與反哭,無免於堩。

  凡喪,小功以上,非虞、附、練、祥無沐浴。

  疏衰之喪,既葬,人請見之則見,不請見人。小功,請見人可也。大功不以執摯,唯父母之喪,不辟涕泣而見人。

  三年之喪,祥而從政。期之喪,卒哭而從政。九月之喪,既葬而從政。小功緦之喪,既殯而從政。曾申問於曾子曰:哭父母有常聲乎?曰:中路嬰兒失其母焉,何常聲之有?

  卒哭而諱。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與父同諱。妻之諱,不舉諸其側。與從祖昆弟同名,則諱。

  以喪冠者,雖三年之喪可也。既冠於次,入哭踴三者三,乃出。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婦。己雖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殤之小功則不可。

  凡弁絰,其衰侈袂。

  父有服,宮中子不與於樂。母有服,聲聞焉,不舉樂。妻有服,不舉樂於其側。大功將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絕樂。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黨無兄弟,使夫之族人主喪。妻之黨雖親,弗主。夫若無族矣,則前後家、東西家,無有,則里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於夫之黨。

  麻者不紳。執玉不麻。麻不加於采。

  國禁哭則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童子哭不偯,不踴,不杖,不菲,不廬。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踴不絕地。姑、姊妹之大功,踴絕於地。如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

  世柳之母死,相者由左。世柳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世柳之徒為之也。

  天子飯九貝,諸侯七,大夫五,士三。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諸侯七。

  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賵、臨,皆同日而畢事者也。其次如此也。

  卿大夫疾,君問之無筭。士,壹問之。君於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舉樂。為士,比殯不舉樂。

  升正柩,諸侯執綍五百人,四綍皆銜枚。司馬執鐸,左八人,右八人。匠人執羽葆御柩。大夫之喪,其升正柩也,執引者三百人,執鐸者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

  孔子曰:管仲鏤簋而朱紘,旅樹而反坫,山節而藻梲,賢大夫也,而難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揜豆,賢大夫也,而難為下也。君子上不僣上,下不偪下。

  婦人非三年之喪,不逾封而吊。

  如三年之喪,則君夫人歸。夫人其歸也,以諸侯之吊禮;其待之也,若待諸侯然。夫人至,入自闈門,升自側階,君在阼。其他如奔喪禮然。

  嫂不撫叔,叔不撫嫂。

  君子有三患:未之聞,患弗得聞也。既聞之,患弗得學也。既學之,患弗能行也。君子有五恥:居其位,無其言,君子恥之。有其言,無其行,君子恥之。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恥之。地有餘而民不足,君子恥之。眾寡均而倍焉,君子恥之。

  孔子曰:凶年則乘駑馬,祀以下牲。

  恤由之喪,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學士喪禮。《士喪禮》於是乎書。

  子貢觀於蠟。孔子曰:賜也,樂乎?對曰:一國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子曰:百日之蠟,一日之澤,非爾所知也。

  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文、武弗為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孟獻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於祖。七月而禘,獻子為之也。

  夫人之不命於天子,自魯昭公始也。

  外宗為君、夫人,猶內宗也。

  廄焚,孔子拜鄉人為火來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

  孔子曰:管仲遇盜,取二人焉,上以為公臣,曰:「其所與游,辟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為之服。宦於大夫者之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爾也。

  過而舉君之諱,則起。與君之諱同,則稱字。

  內亂不與焉,外患弗辟也。

  《贊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哀公問子羔曰:子之食奚當?對曰:文公之下執事也。

  成廟則釁之,其禮: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純衣。雍人拭羊,宗人視之,宰夫北面於碑南,東上。雍人舉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於前,乃降。門、夾室皆用雞,先門而後夾室。其衈皆於屋下。割雞,門當門,夾室中室。有司皆鄉室而立,門則有司當門北面。既事,宗人告事畢,乃皆退。反命於君曰:釁某廟事畢。反命於寢,君南鄉於門內,朝服。既反命,乃退。路寢成,則考之而不釁。釁屋者,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廟之器,其名者成,則釁之以豭豚。

  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於其國,以夫人之禮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將命,曰:寡君不敏,不能從而事社稷宗廟,使使臣某敢告於執事。主人對曰:寡君固前辭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須以俟命!有司官陳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從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於侍者。主人對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誅,敢不敬須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則稱舅,舅沒則稱兄,無兄則稱夫。主人之辭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稱之。

  孔子曰:吾食於少施氏而飽,少施氏食我以禮。吾祭,作而辭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辭曰:「疏食也,不敢以傷吾子。」

  納幣一束,束五兩,兩五尋。婦見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於堂下,西面,北上,是見已。見諸父,各就其寢。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笄,禮之;婦人執其禮。燕則鬈首。

  韠長三尺,下廣二尺,上廣一尺,會去上五寸。紕以爵韋六寸,不至下五寸。純以素,紃以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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