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文集
2024-10-15 16:04:13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戊申封事》。
此篇正文一萬一百一十字,公之自注、夾行書寫者又二千九百一十四字。北宋之萬言書,以蘇東坡、王介甫兩篇為最著。南宋之萬言書,以公此篇及文信國《對策》為最著。文章則蘇、王較健,義理則公較精。篇中約分四節:第一節,言所以不上殿入對而僅陳奏封事之故。第二節,陳大本一端。第三節,言急務六事。第四節,辨駁當時士大夫四說。第三節所指各務,皆切中時政之得失。其戇直殆過於汲黯、魏徵,其氣節之激昂,則方望溪氏以擬明季楊、左者,庶幾近之。他人諫其事,公則格其心。他人攻君之失,公則並糾大臣近臣之過。第二節、第四節所論,皆本其平日讀書學道深造有得之言,實有諸己而後以獻諸君。初無一語取辦於臨時者,此非文士所可襲取也。惟過於冗長,似一筆書成,無修飾潤色之功,故乏勁健之氣、鏗鏘之節。其逐段夾行分注,以達未盡之意,似不可以為訓。第四節辨駁四說,似不宜羼入此篇之內,學古者不可不知。
「往者淵覿說抃之徒。」
龍大淵、曾覿、張說、王抃,皆以近習而至卿相。
「獨有前日臣所面奏者。」
所面奏者,即內侍甘昇也。
「豈有一毫愛戴陛下之心哉。」
方望溪謂朱子封事,雖明季楊、左之忠直敢言,無以過之,當即謂此等處耳。
「是以除書未出,而其物色已定;姓名未顯,而中外已逆知其非第一流矣。」
此等語實甚戇直,孝宗以其為賢者而優容之耳。
「一遭飛語,則體究具析。」
體究具析,皆宋時公牘字樣,猶今曰懲究,曰查辦也。
「蓋取版曹歲入窠名之必可指擬者,號為歲終羨餘之數,而輸之內帑。顧以其有名無實,積累掛欠,空載簿籍,不可催理者撥還版曹。」
窠名,猶今日款目。版曹,今之戶部也。必可指擬者,猶今日有著之款。不可催理者,猶今日無著之款。
「徒使經費闕乏,督趣日峻,以至廢去祖宗以來破分良法。」
舊法:州縣催理官物已及九分以上,謂之破分。諸司即行住一住,疑為「住」之誤。催,版曹亦置不問,貧民些少拖欠亦得遷延以待蠲免。自曾懷用事,始除此法,舊欠悉行拘催。
「而祈以姓名達於陛下之貴將,貴將得其姓名,即以付之軍中,使自什伍以上節次保明,稱其有材武堪任將帥,然後具為奏牘而言之陛下。」
今軍中士卒稟保而後具奏,當時蓋有此例。咸豐十年,王有齡令軍中將士具呈公保何桂清,請免治罪,或亦仿其例與。
「夫將者三軍之司命」節。
理直而氣剛。
「至於屯田,則彼自營者尤所不願。故朝廷不免為之別置使者,以典治之,而屯兵之眾資其撥遣,則又不免使參其務。然聞其占護軍人,不肯募其願耕者以行,而強其不能者以往。」
屯田之眾,須由軍中撥交屯田使者,不得不令參與其事。占護,猶今言霸占、袒護也。
「屯田不立漕運煩費。」
水路輸送曰漕,陸路輸送曰運、曰轉。凡物皆然,不獨米糧也。
「伏惟陛下察臣之言,以究四說之同異,而明辨之。」因循奮勉。老莊管商,即上文所駁之四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