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丁雨生方伯 同治六年六月十二日
2024-10-15 07:17:31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宋鎮事仍請尊處細查見示。此事雖小,而紀綱是非皆有關係。提顏令等三員本案詳參,與另案甄別,似俱不宜輕縱。顏令上次考廉,文理最優,能否以教職處之?乞酌。金令一員,前於陳道詳內已批撤矣,似應詳參革職,以儆貪墨。海塘領銀,藩署書吏扣至一千四百兩之多,尤不能不嚴辦,不必有所瞻徇。
前敵餉項除月解外,九、臘兩月尚可多籌巨款,感荷之至!現方議倒守運河,於正項外不無另款,而徐台需餉尤急,不能不仰資於尊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