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李宮保 同治四年七月初二日
2024-10-15 07:01:11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王侍御疏中竟有「罪不容誅」等語,自無忍而不辯之理。良善可為而不可為,國藩涉世多年,蓋亦深明其旨。然如左公之強梁,乃由稟諸天賦,而人事又足以濟之。鄙人本無子路好強之資,又恐運氣不濟,每訟輒輸,用是斂手而退。閣下剛勁之質,度越時賢,而世亂言龐,訟端方多,運氣之或濟或否,究不敢必。其惟處於一張一弛、一龍一蛇之間乎?徽事查辦一札告示一紙,咨達冰案。
金道以誠系徽州原籍,二月間曾在金陵說及,故改委竹莊,取其久在蕪湖,毫不費力。明知勢將激變,而萬不能不出此下策。如果效金口叛卒之為,敬求閣下以全力赴之,不使有不勝為笑之患。至懇至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