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胡宮保 咸豐十年六月十五日
2024-10-15 06:10:41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接兩緘,並渭春方伯、文若司馬等件,敬悉一切。
季公之事,已具緘奉復矣。茲將折稿抄呈,一、二日即可拜發。淮鹽之五利三慮,誠為切當。惟陸師僅二千人,則嫌其太少。侍初六日復緘謂須陸兵三千人,亦尚太少。三河尖為群捻出沒之區,大約陸師須五千勁旅,得一名將統之,庶臻穩固,該處陸兵能站得住,則不特鹽利可興,且鄂之北防亦堅,而永無捻患矣。五利中惟第三條似不甚確。所指額引,在盛世尚不能銷售如額;況兵燹十年,巨商裹足,僅恃零商小販,又兼陸運數百里之遠,安能行至九十餘萬引之多。侍辦浙鹽,行之江西,人人樂從,僅陸運玉山八十里,行之五年,至今尚未滿十萬引。(六百六十斤成引,陸公新章也)文若兄原議到楚淮鹽尚有五十餘萬引,以鄙見策之,到楚不過數萬引耳。如原議則為利甚巨,如鄙見則為利甚微。應請卓斷。然為利雖微,而此事要不可不辦。
侍既有辦淮揚水師之奏,則造船於淮安,與造船於三河尖,上下一也。公既有設北路防兵之議,則設防於商固,與設防於三河尖,遠近一也。應請以侍認辦水師,而公認辦陸師,兩軍成後,先辦官運之鹽,如果有利可圖,則商販或亦源源而至。若其無利,商販不至,則水師以衛淮揚兩郡,陸師以防鄂之第四路,本不為鹽厘而設,亦無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