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捐錢照湖南成案片 咸豐六年十月十一日
2024-10-13 12:01:53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再,查江西捐輸章程,遵照籌餉事例,核減二成,以制錢二千作銀一兩,久經通行在案。惟地方糜爛,民力益形拮据。各屬捐輸,未能如前踴躍。臣等正擬奏請量為變通。茲准湖南撫臣駱秉章咨開,咸豐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戶部核議,該撫奏請將湖南省捐輸章程,照江南、河南、湖北等省於新例減二成外,仍以制錢一千六百文作銀一兩,俾士民樂效輸將,而軍餉可資接濟等因。奉旨:依議。欽此。臣等查江西與湖南境壤相接,而現在物力之困敝過之。合無仰懇天恩,准將江西捐輸,亦照湖南成案於新例減二成外,仍以制錢一千六百文抵銀一兩,庶與鄰省事例不致兩歧,而於本省籌捐可期應手。謹會同前任刑部侍郎臣黃贊湯附片具奏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