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案第二單折 咸豐四年九月初七日
2024-10-13 11:53:47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奏為遵旨匯保出力員弁兵勇,懇恩獎敘,以昭激勸事。
竊自本年六月二十七至八月十三等日,岳州水陸屢捷,欽奉六次諭旨,均准擇尤保獎。臣等悉心核定,分為三起開單。其自六月二十七日至七月十八等日為第一單,業經具奏在案。茲將第二起匯單仰懇恩敘。
伏查岳州水陸二十餘戰,自六月二十七至七月十四日,水戰功多,而十八日則陸營甚為得力。自七月二十一至二十九日,陸戰功多,而二十九日則水陸並為得力。自閏七月初二日至八月十三等日,則水路窮追,陸軍鏖戰,均屬非常用命。臣等匯單請獎,因接仗太多,亦不能拘定以某日之功屬某軍。惟據各營官開單稟保,臣等反覆核定,悉准至公,既不敢吝賞屯膏,亦不敢稍涉冒濫。惟冀就中遴拔將才數人,或得偏裨之才數十人,以備異日疆場之選。則臣等區區,所以仰答聖慈於萬一也。所有第二次匯單請獎緣由,謹會同湖南撫臣駱秉章,恭折由驛馳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遵行。謹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