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曾文正公全集(全十六冊)> 請提用湖南漕米片 咸豐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請提用湖南漕米片 咸豐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4-10-13 11:51:19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再,臣聞湖北以下沿江市鎮,逃走一空,千里蕭條,百貨俱無可買。臣此次一出,必須將米鹽油薪等物多為儲備,用船裝載,即以水次為糧台,使兵勇無患食之患,庶無潰散之虞。查今年湖南漕米,雖有改徵折色之議,而州縣仍謹遵諭旨,照舊徵收。相應奏明請旨,准臣提用漕米二三萬石。事關緊急,臣一面具奏,一面咨商督撫酌提傍永州縣之漕米,趕緊交兌。俟兌定後,某縣實交若干石,再行開單咨明戶部查照辦理。謹附片奏聞。

  硃批:戶部知道。用之於軍需,固不為浪費,尤須迅速咨部,勿稍合混。欽此。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