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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章句卷四十二 大學 大,舊音泰,今讀如字。

2024-10-10 19:46:20 作者: 王夫之

  [衍]《大學》一書有鄭氏《禮記》傳本,其序次倒亂,朱子因程子所定而更為此篇。蓋諸經之傳皆有錯闕,而《禮記》為尤甚,讀者以意逆志而察夫義理之安,以求通聖人之旨,非為鑿也。是篇按聖經之文以審為學之次第,令學者曉然於窮理盡性、守約施博之道,可謂至矣。愚謂十傳之文,鱗次櫛比,意得而理順,即令古之為傳者參差互發,不必壹皆如此,而其命意則實有然者,得朱子為之疏通而連貫之,作者之意實有待以益明,是前此未然而昉於朱子,固無不可之有,況《禮記》之流傳舛誤,鄭氏亦屢有釐正而不僅此乎!是篇之序,萬世為學不易之道也。自姚江王氏者出,而《大學》復亂,蓋其所從入,以釋氏不立文字之宗為虛妄悟入之本,故以《章句》八條目歸重格物為非,而不知以格物為本始者經也,非獨傳也,尤非獨朱子之意也。既不揣而以此與《章句》為難,乃挾鄭氏舊本以為口實,顧其立說又未嘗與鄭氏之言合,魯莽滅裂,首尾不恤,而百年以來天下翕然宗之,道幾而不喪,世亦惡得而不亂乎?其以「親民」之「親」為「如字」者,則亦釋氏悲愍之餘沈而墨子二本之委波,至於訓「格」為「式」,則又張九成與僧宗杲之邪說而已。其徒效之,猖狂益甚,乃有如羅汝芳之以「自謙」為「遜讓」者,文義不通,見笑塾師,而恬不知恥,斯其道聽我途說而允為德之棄,固人心之所公非,不可誣已。大道之必有序,學之必有漸,古今之不能違也。特所謂先後者,初非終一事而後及其次,則經、傳、章句本末相生之旨,亦無往而不著;王氏之徒特未之察耳。若廢實學崇空疏,蔑規矩恣狂盪,以無善無惡盡心意知之用,而趨入於無忌憚之域,則釋氏之誕者固優為之,奚必假聖賢之經傳以為盜竽乎?今因《章句》之旨而衍之如左,以救什一於千百,能言距楊、墨者則以俟之來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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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子程子曰:「《大學》,孔氏之遺書,而初學入德之門也。」[衍]以要言之,知止於至善乃入德之門。

  [注]於今可見古人為學次第者,獨賴此篇之存,而《論》《孟》次之。學者必由是而學焉,則庶乎其不差矣。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注]程子曰:「親,當作新。」[衍]篇內屢言「新」,而經傳從無有於民言「親」者。孟子曰:「親親而仁民。」一本萬殊之差,聖學異端之大別也。「治國」章以成教為旨,「平天下」章以慎德忠信為體、愛惡並行為用,非取其民而呴沫之也。

  [注]「大學」者,大人之學也。[衍]「大人」者,成人也。十五而入大學,乃學為內聖外王之道。「如字」及音「泰者」,義一而已。以大學為學宮名,非論學之道,故取義於大人。

  [注]「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虛靈不昧,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也。[衍]無欲曰「虛」,知善曰「靈」,初終相循表里相喻曰「不昧」。

  [注]但為氣稟所拘,人慾所蔽,則有時而昏,然其本體之明則有未嘗息者。故學者當因其所發而遂明之,以復其初也。[衍]一志所發,心也;隨念所發,意也;覺體所發,知也;而天下之物,其理著見,皆所以觸吾之心意知而相為發者也。「遂明之」者,格致誠正以修其身。

  [注]「新」者,革其舊之謂也。[衍]氣稟習俗,漸染成舊。

  [注]言既自明其明德,又當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舊染之污也。「止」者,必至於是而不遷之意。[衍]「必至於是」,學之篤也。「不遷」,守之固也。此其為功,惟患不及,而無太過之憂。

  [注]「至善」,則事理當然之極也,言「明德」「新民」,皆當止於至善之地而不遷,蓋必有以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慾之私也。[衍]「盡天理之極」,則人慾之得間之者鮮矣。「無一毫者」,加察於微細嫌疑者爾。

  [注]此三者,《大學》之綱領也。[衍]「綱」者,目之綱;「領」者,條之領。詳具「物格而後知至」節注。

  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

  [注]「止」者,所當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衍]文具則當雲「知止於至善」。曰「知止」者,省文耳。此之不審,遂有以釋氏「止觀」之「止」亂之者。修身為本,格物為始,平天下為終,其善乃至。必至於是,不半途而廢也。

  [注]知之,則志有定向。[衍]「定向」者,必欲明明德於天下,乃至欲致其知而必格物以為始。

  [注]「靜」,謂心不妄動。[衍]「妄動」者,因游移而疑惑也。

  [注]「安」,謂所處而安。[衍]物不能亂之也。

  [注]「慮」,謂處事精詳。[衍]「事」,即修、齊、治、平之事。

  [注]「得」,謂得其所止。[衍]至善之理得於己,俟行而已。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注]明德為「本」,新民為「末」。[衍]本末一致,而末自本生。

  [注]知止為「始」,能得為「終」。[衍]知止至善者,內盡其心意知之功而外窮物理,善乃至也。心意不妄而物理未窮,雖善而不至,不踐跡則亦不入於室矣。自其備美大之盛則曰「止」,自其初學即必以此入德則曰「始」。蓋《大學》之始即以至善為始,故終以殊於後世俗儒異端之自暴棄也。

  [注]「本」「始」,所先;「末」「終」,所後。[衍]夫子以「復禮」為仁,孟子以「知言」為聖功之極,皆此理爾。

  [注]此結上文兩節之意。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治,直之反。後仿此。

  [注]「明明德於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衍]「明其明德」,非必欲其如君子之明,革其舊染之污而近性矣。如實言之則曰「新」,而淺深異致,性無二理,則亦可曰「明德」。審此益知「親」當作「新」。

  [注]「心」者,身之所主也。[衍]身以行言,志為行之主。

  [注]「誠」,實也。[衍]實其心之所欲正者,存發如一,始終不妄,毋令所志為虛。

  [注]「意」者,心之所發也。[衍]心於意而發用。

  [注]實其心之所發,欲其一於善而無自欺也。[衍]祝氏本作「必自慊而無自欺」也,今從原本。一於善之言誠盡矣。

  [注]「致」,推極也。「知」,猶識也。[衍]識其情實,乃識其善惡,分別義類之覺體也。異端則謗識為妄,而以無物之空明為知,此際辨之不可不嚴。

  [注]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衍]「盡」者,盡其理。

  [注]「格」,至也。「物」,猶事也。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衍]事物者,身之所必應,天下之所待治於我,必知明而後處當者。理之極處,所謂天則,復禮者,復此也。

  [注]此八者,《大學》之條目也。

  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治,直吏反。

  [注]「物格」者,物理之極處無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無不盡也。知既盡,則意可得而實矣。意既實,則心可得而正矣。[衍]「可得而實」,充其實也。「可得而正」,保其正也。

  [注]「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齊家」以下,「新民」之事也。物格知至,則知所止矣。[衍]窮理盡性而命可至,精義入神而用可利,善之至矣。

  [注]「意誠」以下,則皆得所止之序也。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注]「壹是」,一切也。「正心」以上,皆所以修身也。「齊家」以下,則舉此而措之耳。[衍]「本」,莖也。本由根生,「正心」「誠意」「致知」,培其根也。「格物」者,水土之養也,根之所自滋也。舍水土之滋無生理,舍格物而本亦不立,道亦不生矣。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注]「本」,謂身也。「所厚」,謂家也。[衍]「厚」者,慎好惡以謹家教也。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不能於薄者厚矣。家為厚,國,天下為所薄,天理自然之序,益知民不可以言「親」。

  [注]此兩節結上文兩節之意。

  右經一章,蓋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其傳十章,則曾子之意而門人記之也。舊本頗有錯簡,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經文,別為序次如左。凡傳文雜引經傳,若無統紀,然文理接續,血脈貫通,深淺始終,至為精密,熟讀詳味,久當見之,今不盡釋也。[衍]《坊記》《表記》《緇衣》三篇皆同此體,知者通之爾。

  《康誥》曰:「克明德。」

  [注]《康誥》,周書。「克」,能也。

  [注]《大甲》,商書。「顧」,謂常目在之也。[衍]天道至教,無時不發現於日用之間,故曰「明明在上,赫赫在下」,陰騭變化,利用厚生正德,無非教也。心有不存,目有不在,則上天不已之命,至密之教,所失多矣。異端不察,乃疑有生生初物,終身在成形之內,求諸光景,冀得見之,其愚不可瘳也。

  《帝典》曰:「克明峻德。」

  [注]《帝典》,《堯典》,虞書。「峻」,大也。

  皆自明也。

  [注]結所引《書》,皆言自明己德之意。

  右傳之首章,釋「明明德」。[衍]具文當雲「釋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此檃括記為耳。下二章同。

  [注]此通下三章至「止於信」,舊本誤在「沒世不忘也」之下。

  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注]「盤」,沐浴之盤也。「銘」,名其器以自警之辭也。「苟」,誠也。湯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惡,如沐浴其身以去垢,故銘其盤,言誠能一日有以滌其舊染之污而自新,則當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間斷也。[衍]「明明德」者,君子作聖之全功,以存理為至。「新」者,自治治人之合德,故以遏欲為急。明明德於天下,豈能令民之行著習察於天理之微密,但不為人慾所陷溺斯得矣。君子所與民同功者,此而已也。己德民情之有本末,而為學之本末亦分焉。復性,本也;去惡,末也。

  《康誥》曰:「作新民。」

  [注]鼓之舞之之謂「作」。[衍]躬行以生起其心,教導以輔掖其成。

  [注]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衍]振起其民,使自新也。

  《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注]《詩》,《大雅·文王》之篇。言周國雖舊,至於文王,能新其德以及於民,而始受天命也。[衍]受天命則教化行於天下,而民無不新矣。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注]自新、新民,皆欲止於至善也。[衍]自新以意誠為至密,新民以天下平為至大。

  右傳之二章,釋「新民」。

  《詩》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於緝」之「於」,袁都反。

  [注]《詩》,《文王》之篇。「穆穆」,深遠之意。「於」,嘆美辭。「緝」,繼續也。「熙」,光明也。「敬止」,言其無不敬而安所止也。[衍]朱子曰:「緝熙,工夫;敬止,功效也。」明必續而後善,以至致知格物誠意正心,皆所以緝其熙,誠則明也。無不敬,一於敬也。「安所止」,得所止也。意誠心正則無不敬矣,身修而德明於天下,則安所止矣。以緝熙為作聖之功而馴至於敬止,「知止為始,能得為終」也。

  [注]引此而言聖人之止無非至善,五者乃其目之大者也。學者於此究其精微之蘊。[衍]緝熙之功,其精微之蘊也。非然,則雖欲仁敬孝慈,其可得乎?

  [注]而又推類以盡其餘。[衍]「其餘」者,第十章約略盡之。

  [注]則於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所止而無疑矣。

  [注]「自修」者,省察克治之功。[衍]致知誠意之功。

  [注]「恂慄」,戰懼也。[衍]持志之慎而不失也,正心之事。

  [注]「威」,可畏也。「儀」,可象也。[衍]修身之事。修身者,修之於言、行、動。言行之善者,必其動之善而後為根心之美。

  [注]引《詩》而釋之,以明「明明德」者之止於至善。「道學」「自修」,言其所以得之之由;「恂慄」「威儀」,言其德容表里之盛,卒乃指其實而嘆美之也。[衍]專以學、修為所得之由者,蓋始終先後之意,為學之緒,自然如此。

  《詩》云:「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於,袁都反。戲,荒鳥反。樂,盧各反。

  [注]《詩》,《周頌·烈文》之篇。「於戲」,嘆辭。「前王」,謂文、武也。「君子」,謂其後賢后王。「小人」,謂後民也。此言前王所以新民者止於至善,能使天下後世無一物不得其所,所以既沒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此兩節詠嘆淫泆,其味深長,當熟玩之。[衍]學修恂慄威儀,德已成而進修之心不已,親賢樂利,皆其誠意洋溢於後世而非但以法,故言之不足,必詠嘆淫泆而後庶幾盡之。程子曰:「有《關雎》《麟趾》之精意,而後《周官》之法度可行。」此意味之深長而非熟玩不得者也。

  右傳之三章,釋「止於至善」。此章內自引《淇澳》詩以下,舊本誤在《誠意》章下。[衍]凡言誤者,如舊本讀之,反覆求其條理而不可通,乃以決其為誤。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

  [注]「猶人」,不異於人也。「情」,實也。引夫子之言,而言聖人能使無實之人不敢盡其虛誕之辭。蓋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訟不待聽而自無也。觀於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後矣。[衍]「先」,以功言;「後」,以效言;不可舍本而求其末以圖效之大,而本之既先,亦非無事於末,而末自治。讀者當以意通之。天下之大,民事之眾,非可盡如訟之可無也,傳亦言本末相通之理而已。

  右傳之四章,釋「本末」。此章舊本誤在「止於信」下。

  此謂知本。

  [注]程子曰:「衍文也。」

  此謂知之至也。

  [注]此句之上別有闕文,此特其結語耳。

  右傳之五章,蓋釋格物、致知之義,而今亡矣。此章舊本通下章,誤在經文之下。間嘗竊取程子之意以補之,曰:「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衍]理因物而有,無物則無理矣,故欲窮理者必即物而窮之。老氏不知其合吾心之節,謂之「前識」;釋氏不知其為顯仁之體,謂之「法塵」。

  [注]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衍]「莫不」者,謂無物而不能知。其不能知者,非物本無之理,則可以不知者爾。

  [注]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衍]有物自為理者,不可知則亦不必知矣;有待吾之用而效於吾以為理者,則自具其理,而吾之所以應之,理亦存焉。

  [注]「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衍]物理皆得則知盡矣,過此以往未之或知,天德王道無損焉。

  [注]是以大學始教。[衍]於天下之物無不知明而處當,是之謂至善,故知止為始,而格物為始教。

  [注]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衍]「已知」者,性之所不學而知,與小學之所常習也。性之知,知其用,未知其體;小學之所知,知其粗表,未知其精里,故必益窮之。

  [注]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衍]「用力」者,循事省察以驗其實,講習討論以精其義。

  [注]「而一旦豁然貫通焉」。[衍]下學而上達,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

  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惡惡臭」,上「惡」字烏路反。「好好色」,上「好」字呼報反。「謙」,蓋古與「慊」相通用,苦劫反。

  [衍]所謂誠其意者,一句總起通章。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慊,十七字當作一句,而四讀讀之。

  [注]「誠其意」者,自修之首也。[衍]准第三章格致為「學」、誠意正心、修身為「修」言之,則誠意為首;若以經「欲正其心先誠其意」言之,則誠者誠其所正,正心為本,務誠意為加功矣。大抵經、傳、章句所言先後首末不可泥文失理,學者當體驗知之。

  [注]「毋」者,禁止之辭。「自欺」雲者,知為善以去惡,而心之所發有未實也。[衍]「致知」之「知」,知善知惡而已。「知為善去惡」,則欲正其心之心也。「自欺」者,欺其心也,欲為善去惡,持志已定,而意發不能自禁,背其心以趨惡也。「自慊」者,慊其心也,心欲正而誠實充之,無不正也。

  [注]「謙」,快也,足也。「獨」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也。[衍]正心者乃知之。若心安於惡而不知正,則惡已眾著,人具知之彼猶不自知,況得有獨知哉!

  [注]言欲自修者,知為善以去其惡。[衍]此即經文「欲修其身」「欲正其心」之謂。

  [注]則當實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惡惡則如惡惡臭,好善則如好好色,皆務決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於己,不可徒苟且以徇外而為人也。然其實與不實,蓋有他人所不及知而己獨知之者,故必謹之於此以審其幾焉。

  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後,俗本作「後」,誤。厭,於琰反。

  [注]「閒居」,獨處也。「厭然」,消沮閉藏之貌。此言小人陰為不善,而陽欲掩之,則是非不知善之當為與惡之當去也。但不能實用其力以至此耳。[衍]「知善之當為惡之當去」,故猶有厭然掩著之心,蓋人慾雖肆而天理未亡,心之不容昧者也。迨其梏亡之甚,則雖君子當前,亦無厭然之心矣。

  [注]然欲掩其惡而卒不可掩,欲詐為善而卒不可詐,則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為戒而必謹其獨也。[衍]意累其心,心欲救之而無益;意如其心,則心之正者得以常伸。心意相關之理如此其切,故君子欲正其心,必慎於獨以求誠也。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

  [注]引此以明上文之意。言雖幽獨之中而其善惡之不可掩如此,可畏之甚也。[衍]君子乃知其可畏。

  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故君子必誠其意。胖,薄官反。

  [注]「胖」,安舒也。言富則能潤屋矣,德則能潤身矣,故心無愧怍則廣大寬平而體常舒泰,德之潤身者然也。蓋善之實於中而形於外者如此,故又言此以結之。

  右傳之六章,釋「誠意」。[衍]具文當雲「釋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之義」,雲「釋誠意」者,省文耳。雲「自欺」,雲「自慊」者,皆謂心也。又雲「心廣體胖」,皆以發明心意相關、誠正相因之理,熟玩章句,此意具已躍如,但引而未發耳。

  [注]經曰:「欲誠其意,先致其知」。又曰:「知至而後意誠。」蓋心體之明有所未盡,則其所發必有不能實用其力而苟焉以自欺者。然或已明而不謹乎此,則其所明又非己有,而無以為進德之基。故此章之指,必承上章而通考之,然後有以見其用力之始終,其序不可亂而功不可闕如此雲。[衍]言致知誠意之相承者,以傳闕脫,故再為申補耳。以實求之,又以下四章之義倒推之,此章自與正心相為終始。大抵格致誠正之序,為功效之條理言耳,非截然有畢此一事又進一事之分界,體驗則知之,不可尋行墨以測度也。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好,呼報反。樂,魚教反。

  [注]程子曰:「身有之身,當作心。」「忿懥」,怒也。蓋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無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則欲動情勝,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衍]有四情而不得其正,惟其心之未正也。雖未有四情之時,亦無正之可得也,特未著耳。心未正,必察而正之。「正」者,正其體也,體正則用正,用正則行乃正,行正而身修矣。雲「用之所行」,兼身心而言也。今人於四者之外更不知有所謂心者,尚惡從而察之而又奚其正哉!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注]心有不存則無以檢其身,是以君子必察乎此而敬以直之,然後此心常存而身無不修也。[衍]「無以檢其身」,身之所由不修也。視見,聽聞,食知味,豈必能修?然不見不聞不知味,則茫然不知有身,而孰從修之?由是,雖無惡而不可保,惡未有不乘之者,而身果於不修矣。敬以直之,存心之實功,持志勿忘之密用也。心常存,常存於正也。正者,仁義而已矣。常存者,不違仁而集義也。孔子曰:「操則存」,此之謂爾。常存其正之心,則其有所忿懥、恐懼、好樂,憂患者無不得其正,而用之所行發於身者,內外貫浹,相喻而受命,亦奚至有不見不聞不知味,茫然使其身若異端之所謂如槁木死灰者,無所施正而並以廢其修乎?

  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右傳之七章,釋「正心修身」。[衍]具文當雲「釋欲修其身先正其心之義」,此檃括省文耳。後三章仿此。

  [注]此亦承上以起下章。蓋意誠則真無惡而實有善矣,所以能存是心以檢其身。然或但知誠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則又無以直內而修身也。[衍]但知誠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則其弊也為克伐怨欲之不行而不足以仁,其流且為異端之狂心乍歇而即為菩提。欲正其心而不能誠其意,其弊也為非不悅道而力不足。大本既正,雖有過而不流於邪,故自正心而益求之意知為善之至,而自誠意以進於正心修身為大學之本。抑嘗推而論之。經傳曰「正」,章句曰「敬」,蓋亦稍殊矣,而非殊也。敬者,正之功也。正者,敬之事也。敬者,敬所正也。正者,敬以正也。敬以正而後正無怠忘勉強之病,敬所正而後敬非惺惺亡實之迷,此聖學異端之大界在正不正,而學者醇疵之別在敬不敬,要諸至善,則敬而正之,其實一也。乃淳熙以後之學者,於存養之功未有得焉,而不能篤信正心之有實,為之說曰「心之體如太虛」,曰「湛然虛靜如鑒之明」,曰「四者不能無而亦不可有」,曰「如鏡未有象方始照見事物」,則疾叛師說,墮於釋氏之支說甚矣。夫其所謂太虛者,吾不知其何指也。兩間未有器耳,一實之理,洋溢充滿,吾未見其虛也。故張子曰:「由太虛有天之名。」天者,理也,氣之都也,固非空而無實之謂也。既與其言太虛者不侔,則彼所謂太虛者得之佛、老而非君子之言審矣。其曰「如鏡未有象,不有四者,故四者有而不失其正」,則正傳之所謂「不得」者爾。得之為言,豈僅不失之謂哉!惟鏡本無象,故妍當前而妍,媸當前而媸,無有正而隨物以移,然則逆吾者當前而忿懥憂懼,順吾者當前而好樂交焉,則盡人而無不然者,而奚以為君子之正乎?惟鏡本無象,妍當前而失天下之媸,媸當前而失天下之妍,一影蔽之,更無自體,相映非實,兩無所喻,則亦見如不見,聞如不聞,甘苦皆茹而固不知味,是正所謂心不在而無所施其修者也。莊周謂之止水,佛氏謂之「大圓鏡智」,乃以是言《大學》正心之功,不已謬乎?至其雲「不能無而亦不可有」,則確為了無實義之戲論,釋氏以此立「啄啐同時,一見不再」之轉語,玩天下於光景之中,學於聖人之門者如之何拾以自誤而惑人也!嗚呼,正心之學不講久矣。朱子明言知誠意而不知存心之弊,以防學者之舍本而圖末,重外而輕內,以陷於異端,乃一再傳而其徒已明叛之而不知;又奚況陸子靜、王伯安之徒不亟背聖教以入於邪哉!然正心之實功何若?孔子曰「復禮」,《中庸》曰「致中」,孟子「存心」,程子曰「執持其志」,張子曰「瞬有存,息有養」,朱子曰「敬以直之」,學者亦求之此而已矣。

  [注]自此以下,並以舊文為正。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辟,匹亦反。「賤惡」「惡而」之「惡」,俱烏路反。敖,五到反。好,呼報反。鮮,息淺反。

  [注]「人」,謂眾人。「之」,猶於也。「辟」,猶偏也。五者在人本有當然之則,然常人之情隨其所向而不加察焉,則必陷於一偏而身不修矣。[衍]任情則偏,察其情之所偏而正之者,惟其心固有喜怒哀樂之節恆於中而不忘也,故曰「而身不修矣」,推本身之所自修於心之正也。

  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碩,本音「石」,舊叶音「芍」,自當如字讀之。

  [注]「諺」,俗語也。溺愛者不明,貪得者無厭,是則偏之為害,而家之所以不齊也。[衍]好惡不審而偏以致惑,身之不修也,而家所以不齊即在此。蓋好惡者身之大用,而家國天下受之,家其先受者爾。凡十傳互相貫通,初無二理,讀者勿滯可也。

  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右傳之八章,釋「修身齊家」。

  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悌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也。弟,特計反。長,丁丈反。

  [注]身修則家可教矣。孝、悌、慈,所以修身而教於家者也。然而國之所以事君、事長,使眾之道不外乎此,此所以家齊於上而教成於下也。[衍]修身而教於家,教家之道,修身而已。故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又曰:「父子之間不責善,藏身恕而人自喻。」君子之教家,如此焉耳。

  《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中,陟仲反。後,俗本作「後」者,誤。

  [注]此引《書》而釋之,又明立教之本不假強為,在識其端而推廣之耳。[衍]養子之事不待學而能,固有之端也。「識」,察識也。「推廣之」,雖不待學而求盡其理,必有事焉,非恃其不學不慮之知能而無功也。孝以事父,弟以事長,皆不待學,而皆有誠求之事。故曰:「直情逕行者,夷狄之道也。」

  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

  [注]「一人」,謂君也。「機」,發動所由也。「僨」,復敗也。此言教成於國之效。[衍]修齊之同德為孝悌慈,齊治之通理為仁讓。孝悌慈也,仁讓也,理一而分殊。

  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帥,所律反。好,呼報反。

  [注]此又承上文「一人定國」而言,有善於己然後可以責人之善,無惡於己然後可以正人之惡,皆推己以及人,所謂「恕」也。[衍]「有善於己」,善為己之所欲,推以與人同欲之;「無惡於己」,惡為己之所惡,推以與人同惡之。所謂「恕」者,如此也。飲食居處,富貴安榮,人各有所嗜而分各有所應得,君子因物順施而於此不言恕,況或所欲所惡有不合於道者乎!

  [注]不如是,則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矣。「喻」,曉也。

  故治國在齊其家。

  [注]通結上文。

  《詩》云:「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後,俗本作「後」誤,後仿此。

  [注]《詩》,《周南·桃夭》之篇。「夭夭」,少好貌。「蓁蓁」,美盛貌,興也。「之子」,猶言是子,此指女子之嫁者而言也。婦人謂嫁曰「歸」。「宜」,猶善也。

  《詩》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後可以教國人。

  [注]《詩》,《小雅·蓼蕭》篇。

  《詩》云:「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

  [注]《詩》,《曹風·鳲鳩》篇。「忒」,差也。

  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注]此三引《詩》,皆以詠嘆上文之事,而又結之如此,其味深長,最宜潛玩。

  右傳之九章,釋「齊家治國」。

  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長,丁丈反。弟,特計反。

  [注]「老老」,所謂「老吾老」也。「興」,謂有所感發而興起也。「孤」者,幼而無父之稱。「絜」,度也。「矩」,所以為方也。言此三者上行下效,捷於影響,所謂「家齊而國治」也;亦可以見人心之所同,而不可使有一夫之不獲矣。[衍]人心之同孝悌慈也,天下之願欲,雖至於不可紀極,而其心之所安者則無不可以理格,不待違道干譽以徇其好惡,而皆可以矩絜之矣。

  [注]是以君子必當因其所同,推以度物,使彼我之間各得分願,則上下四旁均齊方正而天下平矣。

  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惡,烏路反。下同。先,蘇佃反。

  [注]此復解上文「絜矩」二字之義。如不欲上之無禮於我,則必以此度下之心,而亦不敢以此無禮使之。不欲下之不忠於我,則必以此度上之心,而亦不敢以此不忠事之。至於前後左右無不皆然,則身之所處,上下、四旁、長短、廣狹,彼此如一,而無不方矣。彼同有是心而興起焉者,又豈有一夫之不獲哉?所操者約而所及者廣。[衍]「約」,本諸身之好惡也。「廣」,及於天下也。

  [注]此平天下之要道也。[衍]「道」,謂製法齊民。上絜矩以制道,使天下之為上下、前後、左右,率由之以寡過,所謂「均齊方正」也。

  [注]故章內之意,皆自此而推之。

  《詩》云:「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樂,盧各反。好,呼報反。下同。

  [注]《詩》,《小雅·南山有台》之篇。「只」,語助辭。言能絜矩而以民心為己心,則是愛民如子,而民愛之如父母矣。

  《詩》云:「節彼南山,維石岩岩。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有國者太可以不慎,辟則為天下僇矣。節,昨結反。辟,匹亦反。

  [注]《詩》,《小雅·節南山》之篇。「節」,截然高大貌。師尹,周太師尹氏也。「具」,俱也。「辟」,偏也。言在上者人所瞻仰,不可不謹,若不能絜矩而好惡徇於一己之偏,則身弒國亡,為天下之大僇矣。

  《詩》云:「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儀監於殷,峻命不易。」道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喪,息浪反。道,徒到反。

  [注]《詩》,《文王》篇。「師」,眾也。「配」,對也。「配上帝」,言其為天下君而對乎上帝也。「監」,視也。「峻」,大也。「不易」,言難保也。「道」,言也。引《詩》而言此,以結上文兩節之意。有天下者能存此心而不失,則所以絜矩而與民同欲者自不容已矣。[衍]有天下者受命於天,受國於先王,其存與亡為萬民安危生死之樞,則位之所在即道之所在,故不容不恆存得失之心以自警於道,非若士大夫之於祿位禍福,修身俟命,不宜以絲毫得失繫纍其心,緣此而修德也。學者不可不知。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

  [注]「先謹乎德」,承上文「不可不謹」而言。德,即所謂「明德」。[衍]修身以上皆「明德」之事,慎以修身則好惡自公矣。

  [注]「有人」,謂得眾。「有土」,謂得國。有國則不患無財用矣。

  德者,本也。財者,末也。

  [注]本上文而言。

  外本內末,爭民施奪。

  [注]人君以德為外,以財為內,則是爭鬥其民而施之以劫奪之教也。蓋財者人之所同欲,不能絜矩而欲專之,則民亦起而爭奪矣。

  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

  [注]「外本內末」,故「財聚」;「爭民施奪」,故「民散」;反是則有德而有人矣。[衍]有德則不縱慾以崇貨,民各有其恆產而財散。

  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注]「悖」,逆也。此以言之出入明貨之出入也。自「先謹乎德」以下至此,又因財貨以明能絜矩與不能者之得失也。

  《康誥》曰:「惟命不於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道,徒到反。

  [注]「道」,言也。因上文引《文王》詩之意而申言之,其叮嚀反覆之意益深切矣。

  《楚書》曰:「楚國無以為寶,惟善以為寶。

  [注]《楚書》,《楚語》。言不寶金玉而寶善人也。

  舅犯曰:「亡人無以為寶,仁親以為寶。」

  [注]舅犯,晉文公舅狐偃,字子犯。「亡人」,文公,時為公子,出亡在外也。「仁」,愛也。事見《檀弓》。此兩節又明不外本而內末之意。

  《泰誓》曰:「若有一個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斷,不貫反。寔,烝雙反,俗讀如「實」者誤。

  [注]《泰誓》,周書。「斷斷」,誠一之貌。「彥」,美士也。「聖」,通明也。「尚」,庶幾也。「媢」,忌也。「違」,拂戾也。「殆」,危也。

  惟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此謂惟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迸,讀為「屏」,古字通用,卑正反。

  [注]「迸」,猶逐也。言有此媢疾之人妨賢而病國,則仁人必深惡而痛絕之,以其至公無私,故能得好惡之正如此也。

  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先,事細反。命,莫半反。遠,於願反。

  [注]「命」,鄭氏雲當作「慢」,程子曰當作「怠」,未詳孰是。若此者知所愛惡矣,而未能盡愛惡之道,蓋君子而未仁者也。[衍]惟慎德者而後仁。

  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菑,與「災」通,祖才反。夫,防無反。

  [注]「拂」,逆也。好善而惡惡,人之性也。至於拂人之性,則不仁之甚者也。自《秦誓》至此,又皆以申言好惡公私之極,以明上文所引《南山有台》《節南山》之意。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

  [注]「君子」,以位言之。「道」,謂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術。發己自盡為「忠」,循物無違為「信」。「驕」者矜高,「泰」者侈肆。此因上所引《文王》《康誥》之意而言。章內三言「得失」,而語益加切,蓋至此而天理存亡之幾決矣。[衍]「忠信」所以存天理也,「驕泰」則天理亡矣。天理存亡之幾,國之存亡即於此而決。此修身之所以為本,而必根極於正心誠意也。

  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

  [注]呂氏曰:「國無遊民則生者眾矣,朝無幸位則食者寡矣,不奪農時則為之疾矣,量入為出則用之舒矣。」愚按:此因「有土有財」而言,以明足國之道在乎務本而節用,非必外本內末而後財可聚也。自此以至終篇,皆一意也。

  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

  [注]「發」,猶起也。仁者散財以得民,不仁者亡身以殖貨。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

  [注]上好仁以愛其下,則下好義以忠其上,所以事必有終而府庫之財無悖出之患也。

  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畜,許六反。乘,食證反。

  [注]孟獻子,魯之賢大夫仲孫蔑也。「畜馬乘」,士初試為大夫者也。「伐冰之家」,卿大夫以上,喪祭用冰者也。「百乘之家」,有采地者也。君子寧亡己之財而不忍傷民之力,故寧有盜臣而不畜聚斂之臣。「此謂」以下,釋獻子之言也。

  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善之。小人之使為國家,菑害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長,上聲。上「善」字,時戰反。《章句》釋音,非朱子所定,多所闕誤,今重定之,《中庸》同。

  [注]「彼為善之」,此句上下疑有闕文誤字。「自」,由也,言由小人導之也。此一節申明以利為利之害,而重言以結之,其叮嚀之意切矣。

  右傳之十章,釋「治國平天下」。此章之義,務在與民同好惡而不專其利,皆推廣絜矩之意也。能如是,則親賢樂利各得其所而天下平矣。[衍]章內所言皆國也,而以為釋「平天下」者,凡此皆國與天下之通理,治與平之同功,以施之國而治,以施之天下而平,則但言國而天下在矣。若夫平天下之事,命德討罪,惇典庸禮,所以推廣絜矩之道而行之者,傳未之及,而要可以理通之矣。

  [注]凡傳十章。前四章統論綱領旨趣,後六章細論條目工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乃誠身之本。[衍]格物致知,「明善」也。正心誠意,「誠身」也。格物者格其所當知之物,誠意者誠其所必正之心,四者功用相資,而二者括之矣。蓋所謂誠意者,一誠於善,則惟奉其存養不失之心,以察乎意而析善惡於微,因而慎之,俾意之動無不如其心之正,而始終一實,無有間斷,乃令忿好懼憂鹹得其當然之節,此誠正合一而為誠身之實功也。是則誠意者正心加警之功,格物者致知踐實之學,不得專求之意知而忽于格正以流於異端之說,明矣。

  [注]在初學尤為當務之急,讀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

  《禮記章句》卷四十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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