辻新次的選派留學生建議
2024-10-13 09:53:52
作者: 吳廷璆
曠生、伯顏候於山下木牧町之鏡海樓,佐儒在焉。談約一小時,因有帝國教育會之約,匆匆先告別。同曠生、伯顏乘四時半汽車歸。下車同曠生赴一ツ橋通町二十一番地帝國教育會,晤會長辻新次君,極謙和。示以會中規則及公報,因言是會設置之概略[是會之設為研究教育學術之事項,調查教育上須要之事項,兼設書籍館、學術講義會、教育俱樂部,發行有關教育之雜誌,印行有益教育之圖書。此其宗旨也。有職員,有推戴員,有名譽會員,有評議員,統謂之會員。皇族之樂於贊助是會者,依評議員之申請為推戴員。教育家、學術家、諸有名望之人能贊助是會者,經評議員之評議,更由會長推選為名譽會員。理事者為職員:計會長一人,主事三人,參事二人。會長於總會選舉,二年一任;主事及參事於評議員會選舉,任期亦如之。評議員三十人,就在京者於總會時選舉之,任期亦二年。會長者,本會之代表也。主事分掌庶務,參事調查議案,監查收支經費。主事、參事皆受會長之指揮,會長得置書記若干名,會長得使用雇員。會長、評議員議長、評議員主事、參事及委員皆名譽職。書記之俸給及雇員之日給皆由會長定之。
經費以會費與基金之利子及其他收入金充之,基金之管理監督經評議員會之決議定之。
總會分通常總會、臨時總會。通常者每年開一次,臨時者或會長有認為必須會議之事或會員五十名以上有欲會議之事,皆可開之。
評議員會於總會所已議定之事項議其執行之法,或由會長附議之事項由評議員會決之。評議員置議長,由評議員互選之。
會員年納金一元五十錢,若同時納二十元以上,得為終身會員。]
辻君導觀書籍館及講議會之講堂[講議會每歲開之,每季十回],又談片刻。辻君言有志為吾國謀適宜之教育,若能精選青年子弟十五歲至二十歲者二百人來此留學,授以普通學,辻君能擔任之。余問與同文學院有無區別,辻言學科及辦法大略不能懸殊,但人各有所獨到,使某為之,必可使其方針不謬云云。余言熱心誠可感,但同時精選百餘人程度適齊者,良非易之,容徐思之。六時別出,與曠生食西洋料理。飯後步歸,過三省堂小坐。
高等師範豫科上元伍君及其弟同子龍、仲蘇來談。
收信 陳柘翁。
六月十五日(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