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離婚
2024-10-10 18:16:08
作者: 藍萬萬
要不是陪著老太太來做體檢,還撞不見這一幕,真應該讓奶奶瞧瞧,這就是她嘴裡乖巧懂事的孫媳婦。
司機從後鏡里看著自家少爺逐漸陰沉的臉,嚇得大氣不敢出。
這才結婚沒幾天,少奶奶就在外面偷人,給少爺戴綠帽子。
換做是哪個男人都受不了。
司機小心翼翼詢問,「少爺,要不要派人盯著那輛車?」
傅時澈看著消失在視線里的保時捷,冷聲說,「不用。」
看她和那個男人很熟悉,應該是認識很久了,肯定還會再見面的,不急在這一時。
總有一天,他會讓奶奶知道,這個女人是沒有資格進他們傅家的門。
把父母送到家裡之後,李琛要帶姜知微去吃飯,被她婉拒了。
她現在是已婚人士,儘量避免和異性接觸太多,況且李琛對她的心思,姜知微再清楚不過。
與其讓其心存幻想,不如扼殺在搖籃里。
雖然她和傅時澈沒有感情基礎,但既然結婚了,就要對這段婚姻百分百忠誠。
別說,還挺想那個狗男人的。
長得好看身材又好,雖然脾氣差了點,但對她還挺好的。
捨得花錢給她買那麼貴的小毛驢,這種男人打著燈籠都難找了。
姜知微是個很感性的人,別人對她一點好,她會加倍還回去。
想到這,姜知微騎上小毛驢去超市買了許多蔬菜豬肉海鮮。
她要親自下廚,做一頓大餐,犒勞一下狗男人。
從超市出來,姜知微接到了蘇雪的電話,「女人,明天陪我去個地兒,有吃有喝,機酒全包。」
「去哪裡呀?」
如果換做平時,姜知微問都不問,肯定會一口答應。
但今非昔比,她已經結婚,有老公,不能像以前那樣說走就走。
「上流社會的酒會,在三亞。」
姜知微皺眉,拒絕,「太遠了,不想去。」
上流社會這個詞,離她太遙遠了,蘇雪一件衣服就是她一個月甚至幾個月的工資。
蘇家是檳城本地土豪,家裡做地產生意,資產少說幾個億。
但和檳城其它豪門世家相比,還是差遠了,就是小螞蟻和大象之差。
蘇家在檳城首富傅家面前,就是個無名的小嘍嘍。
她這種身份的人去參加宴會,只會被人當成鄉巴佬。
「我也不想去啊,還不是我媽非逼著我,說裡面去的檳城有頭有臉的豪門家族,要是結識了哪個世家公子哥,豈不是一下子嫁入豪門,隨了她的心愿。」
姜秋華和蘇媽媽都希望女兒能嫁入豪門。不同的是,姜秋華眼裡幾百萬就算豪門,而蘇媽媽是想讓女兒嫁入真正的豪門,比如檳城首富傅家那種。
「聽說檳城傅家太子爺也會來聽圈子裡人說,那位太子爺可是個大帥比,有錢又有顏,這不就是妥妥的小說里霸道總裁!」
「要是一不小心,看上了我們這種灰姑娘,豈不是要上演現實版白馬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
身份地位相差懸殊,姜知微知道自己幾斤幾兩,每次跟著蘇雪去湊湊熱鬧就好,其它的可不敢想。
她還是有自知之明的。
「清醒點,少看些肥皂小說吧!」
姜知微把裝滿食材的塑膠袋掛在小毛驢身上,忍不住吐槽,「小說是為了滿足大眾,迎合市場需求才這麼寫的,要是寫雞毛蒜皮,柴米油鹽這種,還會有人看麼?現實生活中沒有的,不會發生的,才是大家愛看的。」
「你就陪我去嘛,機酒都給你包了,什麼都不用你操心,千載難逢的機會呀,而且不是誰都能去的,這個名額可是我讓我爸花了好久才弄到的,你就當陪我去見見世面,省的我媽天天念叨,煩都煩死了。」
「我跟你說,酒會上有各種各樣的美食美酒。結束後,咱倆還能在當地玩幾天,來一場閨蜜游。」
最後這句話可太讓她心動了。
從小到大,姜知微都沒怎麼出過遠門,更別說旅遊了。
而且她還是個吃貨。
最後在蘇雪兩個小時的軟磨硬泡下,姜知微答應和她一起去。
期間她已經做好了四菜一湯,擺在餐桌上,拍了張照片發給傅時澈。
【等你回來吃飯哦。】
對方一直沒有回消息。
餓著肚子等了快兩個小時,還是一點動靜沒有,信息沒回,人也沒回來。
就在姜知微耐心快要耗盡時。
放在桌上的手機突然響了一下。
狗男人終於回信息了。
姜知微拿起手機,想著要怎麼回復,卻是一條陌生的簡訊。
「就算你嫁給阿澈,他也不會真的愛你!和你結婚不過是為了應付他家裡人。對了,他這幾天都在我這裡休息,你就是個替代品!」
替代品?
姜知微大腦短暫暫停了幾秒鐘,就在她以為是詐騙信息時,隨之發過來的一張照片,徹底擊垮她最後一點耐心。
是傅時澈安穩的睡顏,英俊的五官如同精心雕刻,肩膀上依偎著女人,正是蘇沐橙。
姜知微腦子「轟」的一下,一片空白,連呼吸都變得急促。
倆人雖然是閃婚,沒有任何感情基礎,但她也想好好和他過日子的。
她受不了這個男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騙和對婚姻的不忠。
花了幾個小時做的一桌飯菜,此時此刻在提醒她是多麼可笑和諷刺。
她放下手機,把桌上的飯菜通通倒進垃圾桶。
吃個屁,去他媽的!
姜知微從衣櫃裡扯了幾件衣服塞進行李箱,去了蘇雪家。
她並沒有把這件事告訴蘇雪,以蘇雪的脾氣要是知道,肯定會鬧到傅時澈的公司,甚至找人打他一頓,也不是沒可能。
姜知微心裡亂成一鍋粥,要說她對傅時澈沒感情,但多日來的相處,似乎沒那麼討厭他。
甚至是有那麼一點喜歡的。
她的感情世界一片空白,也沒怎麼和異性相處過,除了李琛,傅時澈是唯一一個讓她不反感的男人。
但她也不知道,這算不算喜歡。
可是這個男人太讓她失望了。
她不想把事情搞得太難看,好聚好散,是對這段婚姻最大的尊重。
等從三亞回來,就離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