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給點氣氛」
2024-10-09 22:53:55
作者: 王小波
我相信,總有些人會渴望有趣的事情,討厭呆板無趣的生活。假如我有什麼特殊之處,那就是:這是我對生活主要的要求。大約十五年前,讀過一篇匈牙利小說,叫做《會說話的豬》,講到有一群國營農場的種豬聚在一起發牢騷——這些動物的主要工作是傳種,在科技發達的現代,它們總是對著一個被叫做「母豬架子」的人造母豬傳種。該架子新的時候大概還有幾分像母豬,用了十幾年,早就被磨得光禿禿的了——那些種豬天天挺著大肚子往母豬架子上跳,感覺有如一坨凍肉被摔上了案板,難免口出怨言,它們的牢騷是:哪怕在架子背上粘幾撮毛,給我們點氣氛也好!這故事的結局是相當有教育意義的:那些發牢騷的種豬都被劁掉了。但我總是從反面理解問題:如果連豬都會要求一點氣氛,那麼對於我來說,一些有趣的事情乾脆是必不可少。
活在某些時代,持有我這種見解會給自己帶來麻煩。我就經歷過這樣的年代——書書沒得看,電影電影沒得看,整個生活就像個磨得光禿禿的母豬架子,好在我還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就是發牢騷——發牢騷就是架子上殘存的一撮毛。大家聚在一起,你一句,我一句,人人妙語連珠,就這樣把麻煩惹上身了。好在我還沒有被劁掉,只是給自己招來了很多批評幫助。這時候我發現,人和人其實是很隔膜的。有些人喜歡有趣,有些人喜歡無趣,這種區別看來是天生的。
作為一個喜歡有趣的人,我當然不會放棄閱讀這種獲得有趣的機會。結果就發現,作家裡有些人擁護有趣,還有些人是反對有趣的。馬克·吐溫和我是一頭的,或者還有蕭伯納——但我沒什麼把握。我最有把握的是哲學家羅素先生,他肯定是個贊成有趣的人。摩爾爵士設想了一個烏托邦,企圖給人們營造一種最美好的生活方式,為此他對人應該怎樣生活做了極詳盡的規定,包括新娘新郎該干點什麼——看過《烏托邦》的人一定記得,這個規定是:在結婚之前,應該脫光了身子讓對方看一看,以防身上暗藏了什麼毛病。這個用意不能說不好,但規定得如此之細就十足讓人倒胃,在某些季節里,還可能導致感冒。羅素先生一眼就看出烏托邦是個母豬架子,乍看起來美輪美奐,使上一段,磨得光禿禿,你才會知道它有多糟糕——他沒有在任何烏托邦里生活過,就有如此見識,這種先知先覺讓人佩服得五體投地——他老人家還說,須知參差多態,乃是幸福的本源,反過來說,呆板無趣就是不幸福——正是這句話使我對他有了把握。一般來說,主張扼殺有趣的人總是這麼說的:為了營造至善,我們必須做出這種犧牲。但卻忘記了讓人們活著得到樂趣,這本身就是善。因為這點小小的疏忽,至善就變成了至惡……
這篇文章是從豬要求給點氣氛說起的。不同意我看法的人必然會說,人和豬是有區別的。我也認為人豬有別,這體現在人比豬要求得更多,而不是更少。除此之外,喜歡有趣的人不該像那群種豬一樣,只會發一通牢騷,然後就被劁掉。這些人應該有些勇氣,做一番鬥爭,來維護自己的愛好。這個道理我直到最近才領悟到。
我常聽人說:這世界上哪有那麼多有趣的事情。人對現實世界有這種評價、這種感慨,恐怕不能說是錯誤的。問題就在於應該做點什麼。這句感慨是個四通八達的路口,所有的人都到達過這個地方,然後在此分手。有些人去開創有趣的事業,有些人去開創無趣的事業。前者以為,既然有趣的事不多,我們才要做有趣的事。後者經過這一番感慨,就自以為知道了天命,此後板起臉來對別人進行說教。我以為自己是前一種人,我寫作的起因就是:既然這世界上有趣的書是有限的,我何不去試著寫幾本——至於我寫成了還是沒寫成,這是另一個問題,我很願意就這後一個問題進行討論,但很不願有人就頭一個問題來和我商榷。前不久有讀者給我打電話,說:你應該寫雜文,別寫小說了,我很認真地傾聽著。他又說:你的小說不夠正經——這話我就不愛聽了。誰說小說非得是正經的呢?不管怎麼說吧,我總把讀者當做友人,朋友之間是無話不說的:我必須聲明,在我的雜文里也沒什么正經。我所說的一切,無非是提醒後到達這個路口的人,那裡絕不是只有一條路,而是四通八達的,你可以做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