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識分子的罪名之一:褻瀆神聖
2024-10-09 22:50:30
作者: 王小波
如王先生所言,現在一些知識分子放棄了道德職守,擺脫了傳統價值觀念的束縛,正在「痞」下去,具體的表現是言語粗俗,放棄理想,厚顏無恥,褻瀆神聖。我認為,知識分子的語言的確應當斯文些,關心的事情也該和大眾有些區別。不過這些事對於知識分子只是末節,他真正的職責在於對科學和文化有所貢獻;而這種貢獻不是僅從道德上可以評判的,甚至可以說,它和道德根本就不搭界。舉例來說,達爾文先生在基督教社會裡提出了進化論,所以有好多人說他不道德。我們作為旁觀者,當然可以說:一個科學理論,你只能說它對不對,不能拿道德來評說。但假若你是個教士,必然要說達爾文褻瀆神聖。鑑於這個情況,我認為滿腦子神聖教條的人只宜做教士,不適於做知識分子,最起碼不適於當一流的知識分子。
倘若有人說,對於科學家來說,科學就是神聖的;我也不同意。我的一位老師說過,中國人對於科學的認識,經歷過若干個階段。首先,視科學如洪水猛獸,故而砍電桿,毀鐵路(義和團的作為);繼而視科學如巫術,以為學會幾個法門,就可以船堅炮利;後來就視科學為神聖的宗教,拜倒在它面前。他老人家成為一位有成就的歷史學家後,才體會到科學是個不斷學習的過程。我認為他最後的體會是對的,對於每個知識分子而言,他畢生從事的事業,只能是個不斷學習的過程,而不是頂禮膜拜。愛因斯坦身為物理學家,卻不認為牛頓力學神聖,所以才有了相對論。這個例子說明,對於知識分子來說,知識不神聖——我們用的字眼是:真實、可信、完美,到此為止。而不是知識的東西更不神聖。所以,對一位知識分子的工作而言,褻瀆神聖本身不是罪名,要看他有沒有理由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