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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22:24:32 作者: 王小波

  假如我叫M的話,和我住在同一間房子裡的那女人就該叫作F了。在安置前,所有的F和M都在公司的地下車庫辦學習班,那車庫很大,我們在一頭,她們在另一頭,從來不聚在一起,但是有時在路上可以碰見。我們M胸前佩了D字以後,多少有點灰頭土臉的感覺,走到外面低頭駝背,直到進了車庫才能直起腰來。而F則不是這樣。她們身材苗條、面目姣好,昂首挺胸地走來走去,全不在乎胸前的D字。假如和我們走到對面,就朝我們微笑一下,但絕不交談。我的一位學友說,她們都是假的,是公司雇來的演員或模特兒。看上去還真有點像,但這位學友是懷疑主義哲學家,犯的是懷疑主義錯誤;假如不是這樣,我就會更相信他的說法。順便說一句,這位學友一點骨氣都沒有,成天哭咧咧地說:我的懷疑主義是一種哲學流派,可不是懷疑黨、懷疑社會主義呀!假如一隻肥豬哭咧咧地對屠夫說:我是長了一身膘,但也沒犯該殺之罪呀,後者可會放過它?當然,沒有骨氣的人,看法不一定全錯,但我更樂意他是錯的。現在我房間裡有一個F,似乎已經證明他錯了。上完班疲憊地走回家,發現這間房子完全被水洗過了,原來的燥氣、塵土氣,被水汽、肥皂氣所取代;當我坐在床墊上解鞋帶時,F從廚房裡出來,高高挽著袖子,手被冷水浸得紅撲撲的。她對我說:把襯衣脫下來,現在洗洗,晚上就幹了。這時我心情還不壞。後來我光著膀子躺在爛床墊上說:你哪天去上班哪?問了這句話以後,心情就壞了。

  我已經說過,安置後我是個建築工人,所以我就去上班。在此之前,我對這個職業還有些幻想,因為建築工人掙錢很多,尤其是高空作業的建築工。上了班之後這種幻想就沒有了。他們把我安置到的那個地方名叫某某建築公司,卻在東直門外一個小胡同里,小小的一家門面房,裡面有幾個面相兇惡的人,而且髒得厲害。其實這是個修理危舊房屋的修建隊。人家問我:幹過什麼?我說:史學家,哲學家,等等。對方就說:我們是建築隊——你會幹什麼?我只好承認自己什麼都不會,人家就叫我去當小工。這時候我又暗示自己可以記記帳,做做辦公室工作,人家則狠狠地白了我一眼。於是我就爬上房去,手持了一根長把勺子去澆瀝清,還得叫一個滿臉粉刺的小傢伙「師傅」。下班時那小子說:明天記著,一上了班,先要給師傅「上煙」——咱們是干一天拿一天錢,不合意可以早散夥。我答應著「哎」,心裡卻在想:給死人是上香,給你是上煙,我就當你死了吧。瀝清是有毒的,聞了那種味直噁心;房頂上沒有遮陰的地方,曬得我頭暈腦脹;我兩個胳臂疼得像要掉下來——假如掉下來就不疼,我倒希望它們掉下來;這個工作唯一的好處,就是每天算一次帳,當天就有工資,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我上班的情形就是這樣。現在該說說那個D的含義了,公司的人說,D是delivery(發送)之意。安置就是把我們發送出去。聽了這個解釋之後,我就覺得自己是個郵包,很不自在。他們說,我們這種包裹有兩種寄法,一是寄給別人,二是寄給我們自己。在前一種情況下,必須要有肯要我們的人,舉例言之,408那位太太。她是個退休的小學教師(有二十年教齡就可退休,所以她年齡不太大),四十二歲結了婚,四十三歲生了雙胞胎,同時遭丈夫遺棄,就到公司去申請了一個丈夫。頭天晚上,她以為我就是那個郵包——這種錯誤是可以想像的,嫌我太瘦弱,但沒有說。後來她收到了真的丈夫,是個計程車司機,同時又是個假釋的刑事犯(公司的業務也包括安置這種人),雖然不瘦弱,卻天天揍她,還說:你敢去公司訴苦,我就宰了你;但這都是後話了。我和F屬於後一種情況,在公司學習時,他們說,對這類情形要實行三搭配:男女搭配,高低搭配,錯誤搭配。第一條是指性別,第二條是指收入,最後一條指什麼我也不知道。說實在的,我對第二條抱很大希望,因為我已經是個每天只掙二十塊錢的小工了,她再掙得少,那就沒法活。我問她哪天去上班,她說:我已經上班了。我問:在哪兒?她說:在這兒。公司給我安置的職業是家庭主婦。聽了這話,我都快暈過去了。她還怕我暈不掉,從廚房裡跑出來說,我給你做家務,你可要養我呀!我萬分沮喪,無可奈何地說:安置前你怎不這樣講?

  眾所周知,二十一世紀女權高漲,假如有位女士對男友說:我讓你養我,這是至高的求愛之詞。安置之前假如有位女人對我這麼說,我一定會養她,除非她是安徽來的小保姆。而不養安徽小保姆,絕非因為渺視那個省份,而是一養就要養一大批人,包括她爹媽、她的七大姑八大姨,還有堂兄表弟之類,而且這些表兄弟里還有一個是她指腹為婚的未婚夫,就在你眼皮底下不乾不淨;這種現象被人叫做「徽班進京」,多的時候一班有一二百人。所以,男人養了一個女友或是妻子,實在是體面得很,但是很難養到。有位女士說過:誰要養我,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長得要像阿波羅(指雕像);2,陰莖不短於八英寸;3,年收入在百萬元以上。這些條件,尤其是第二條,極難滿足——因為中國男人很少長這麼大,而且這麼大並無用處,所以也就是瞎說說罷了——所以男人家裡很少有主婦。倒是有時到某位女士家裡作客時,能看到一位很體面的小伙子。主人指著他說:我先生,我養著他。偷偷和他聊幾句時,他皺著眉頭說:沒辦法,想過家庭生活——與此同時,聽到河東獅吼:你們在幹啥?要搞同性戀嗎?他趕緊灰溜溜去陪老婆。不敢像主婦那樣吼起來:我和人說幾句話也不行嗎?這說明男人的條件不那麼苛刻。綜上所述,有女人要我養,我不能拒絕。我只能委婉地和她算這本帳:每天二十塊錢,咱們兩個人,怎麼活呀。F告訴我說,只要省吃簡用,兩個人花二十塊錢也能活。吃的方面,我們只吃粗茶淡飯,她決不追求比我吃得好;穿的方面她也可以湊合,只是要買一兩件時裝和幾件內衣(我皺著眉頭指出,這些東西貴得很),再加上一點起碼的化妝品,衛生用品,她就不再要求什麼了。我知道這是要求我每年出勤350天,天天腰酸腿疼,生不如死。這樣規劃了以後,她就把我今天的全部工資搜去,一個子兒也不留。然後她到廚房裡去做飯,我則躺倒在舊床墊上長噓短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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